2022年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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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实现科研兴校、质量强校,实现“西部一流、国内知名”的名校奋斗目标和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的宏伟目标。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树名师、育名生、创名校的“三名”工程,充分发挥名师效应,使我校各学科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特制定我校名师评选实施细则。第二条我校名师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三个类别,在本校在职在编教师中评选产生。第三条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的评选,必须坚持择优选拔、注重实绩、平等竞争的原则,严格按第二章的“资格条件”评选,并应适当考虑不同学科间的平衡。第二章资格条件第四条学校学科带

2、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必须满足下列相关条件:1、职业道德: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较好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学识水平:具有现代的教育观念、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注重教学方法的探究、能熟练地运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3、年龄:青年新秀在_岁(含)以下;4、教龄:学科带头人在_年(含)以上,骨干教师在_年(含)以上。5、工作量:近五年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满工作量。6、教师资格证: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7、普通话等级证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须持有文件要求的相

3、关等级证书。8、职称:学科带头人须有副高任职资格,骨干教师须有中级以上任职资格。9、学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新秀均须有所任教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10、年度考核:在近五年年度考核中青年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须年年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年是优秀(或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11、学术论文:每年至少有一篇论文发表在校刊以上刊物上。12、教学成绩:近五年内至少有一年的成绩在同年级同学科中平行班名列前二名,实验班、专州班、宏志班中名列第一。13、科研课题:青年新秀参加校级以上课题研究,课题被验收通过;近五年内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主持校级课题或参与市以上课题,课题被验收通过。14.职业道德:近五年内

4、无举办过有偿家教学习班,或没向学生收取任何形式的辅导费,没有顶风违纪向学生私自推销资料,捞取好处。第五条青年新秀必须满足下列九个条件中的任意二个,骨干教师必须满足下列九个条件中的任意三个,学科带头人必须满足下列九个条件中的任意四个。1、班主任:近五年内,青年新秀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所带班级获得过校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获得过市以上优秀班主任、骨干班主任称号,或所带班级获得过市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2、近五年内获得过市级以上先进个人、或所带的团队获得过市级以上先进集体。或曾经获得过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各类骨干(不受五年限制)。3、近五年内在各级优质课(公开课)评比中

5、,青年新秀获得过校级二等奖以上,骨干教师获校级一等奖以上,学科带头人获市级二等奖以上。4.青年新秀承担校级以上专题讲座、报告任务,骨干教师承担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持的专题讲座、报告、培训任务一次以上,学科带头人承担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持的专题讲座、报告、培训任务二次以上。5.辅导:近五年内,在教育部批准的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辅导中,青年新秀辅导学生获得过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骨干教师辅导学生获得过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学科带头人辅导学生获得过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青年新秀指导的学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一人次以上,骨干教师指导的学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二人次以上,学科带头人指导的学生获得

6、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三人次以上。青年新秀辅导的学生获得过创新大赛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骨干教师辅导的学生获得过创新大赛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学科带头人辅导的学生获得过创新大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文科老师指导学生研究性学习,青年新秀指导的学生获得过市级二等奖以上,骨干教师指导的学生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学科带头人指导的学生获得过省级二等奖以上。6.科研成果:近三年内,青年新秀参与完成校级科研项目,骨干教师主持的项目获得校级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或市级三等奖)以上,学科带头人主持的项目获得市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7.指导青年教师:近三年骨干教师须指导青年教师一名,且该青年教师教学成绩在

7、学校同学科中名列中上,或获得校级优质课一等以上;学科带头人指导青年教师一名,且该青年教师教学成绩在学校同学科中名列前茅,或获得市级优质课二等以上。8.开发有校本课程,并编写有相应教材。9.管理工作,近三年内担任过学校教研组长以上管理工作一年以上,且现在仍在管理岗位。第三章程序第六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学术委员会成员、教研组长组成。成立以学术委员会主任为组长的“名师”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校“名师”评选的具体工作。第七条学校“名师”评选程序。1、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学校名师的资格条件、评选办法等情况。2、个人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教师填写阳贵市第三实

8、验中学名师评选表进行申报。3、资格审查。学校“名师”评选工作小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报领导小组批准确定参加入围者名单。4、确定人选。学校“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评情况,并结合资格条件,确定学校名师拟任人选。5、校内公示。学校将名师人选在校内向教职工公示,公示期为_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有投诉的,要认真调查,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情况。6、授予称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投诉的,或虽有投诉,但经组织调查澄清问题,或调查结果尚不足以影响评定为“名师”的,由学校正式发文,授予“学校(相应学科、相应类别)名师”称号。第四章监督第八条学校“名师”评选过程要自觉接受党支部、纪检监

9、察和群众的监督。第九条学校“名师”评选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第五章待遇第十条学校“名师”的待遇:1.根据骨干教师主持科研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各级骨干教师发放科研津贴;2.优先推荐参加上级名师的评选;3.安排骨干教师在国内疗养一次,学科带头人境外学习考察一次。第六章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名师”每年增选一次。第十二条每年考核一次,当年完不成相应工作的,取消下一年的名师资格。第十三条考核内容1、教学成绩在同年级同学科中平行班名列前四名,实验班、专州班、宏志班中名列前两名。2、每学期青年新秀上一节研讨课,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上一节示范课。3、管理期内青年新秀

10、、骨干教师主持并完成一个校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学科带头人主持完成市级以上(或参与省以上)教育科研项目。4、每年至少有一篇论文发表在校刊以上刊物上。5、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每年指导一位青年教师并完成学校“蓝青工程”规定的相应工作。6、积极参与学生竞赛辅导并使之获得“名师”要求的相关奖项。7、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专题讲座。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阳贵实验三中2022年中学名师评选实施细则(二)第一条、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组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要使广大团员从被处分者所犯的错

11、误中吸取教训,提高认识,同时严格要自己,自觉履行团员的义务。第二条、对违纪团员的处分有:(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消团内职务;(四)留团察看;(五)开除团籍。留校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在团内没有选举权、被选举要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人团的介绍人。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权利,屡教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第三条、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团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相应的团纪处分。(一)受到学校行政警告、严惩警告处分者,团内也应给予警告、严惩警告的处分。(二)受到学校行政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团内应给予严惩警告或留团察看的处分。(三)受到学校

12、行政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者,团内应给予开除团籍的处分。(四)团干部受到学校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团内应给予撤消团内职务的处分。第四条、凡因违法行为而受到公安、司法等部门严肃处理的团员,一般应给予开除团籍的处分。第五条、团组织生活无故缺席一次的团员,给予批评,两次给予警告,三次以上(含三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半年未参加过组织生活者,被视为是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报系团总支审核,学校团委批准。第六条、团员无故不做团组织合理分配的工作,一学期累计_次,给予批评;_次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_次以上给予留团察看处分。团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或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

13、均被视为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报系团总支审核,学校团委批准。第七条、破坏团组织的团结,对团干和团员的批评采取报复行为,并造成一定的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第八条、擅自涂改转借、遗失团员证,造成一定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留团察看处分。第九条、团干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撤消团内职务的处分。第十条、团员同时违反两种以上的纪律规定,应取较重的一级处分。第十一条、受到纪律处分的团员再违反团的纪律,视其错误情节和相互信任态度在原处分的基础上加重处分。第十二条、对团内处分的团员,一年内不得被评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第十三条、凡受到团纪处分,处

14、分决定及有关材料,存入学生个人档案。第十四条、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支部大会在讨论对团员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相互信任参加,认真听取相互信任意见。决定后,如果相互信任不服,可以向上级团组织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第十五条、团员违纪处分的实施办法:(一)团支部召开_,根据本条例有关条款讨论通过对违纪团员的处分决定,并以书面材料上报团总支审核,报学校团委批准。(二)团员违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担团支部迟迟不上报处理意见,学校团委有权现成团总支作出处理决定。(三)系团总支上报的团员处分材料,学校团委应在一个月之内签署处理意见,并书面通知各系团总支、团支部。第十六条、本条例解释权在学校团委。第页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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