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19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512729301 上传时间:2023-06-06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4.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19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19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19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19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19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19》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19(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1. 同一张汇票可能同时具有下列哪些属性( )。 A商业汇票 B远期汇票 C银行承兑汇票 D变式汇票同一张汇票可能同时具有下列哪些属性()。A商业汇票B远期汇票C银行承兑汇票D变式汇票ABCD同一张汇票可能同时是商业汇票、远期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变式汇票,因此全选。2. 下列关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陈述不正确的是( )。A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下列关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陈述不正确的是( )。A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可以免于准备同期资料B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2、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C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D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可以在税前扣除正确答案:D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可以在税前扣除。3. 甲女得知男友乙移情,怨恨中送其一双滚轴旱冰鞋,企盼其运动时摔伤。乙穿此鞋运动时,果真摔成重伤。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作为的危害行为B.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C.甲具有伤害乙的故意,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D.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参考答案:C4.

3、纳税人自产自用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纳税人自产自用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错误5. 有下列哪种行为之一,构成企业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A.以非法销售为目的,不按规定的品种制造枪支的B.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枪支的C.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D.超过限额制造枪支的参考答案:ABCD6. 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本标准是犯罪的( )A.一般客体B.直接客体C.对象D.同类客体参考答案:D7. 首次

4、提出“直接适用的法律”的理论的学者是( )。 A克格尔 B弗朗西斯卡基斯 C德诺瓦 D努斯鲍姆首次提出“直接适用的法律”的理论的学者是()。A克格尔B弗朗西斯卡基斯C德诺瓦D努斯鲍姆B8. 律师王某在代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时,编造了一份对自己代理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虚假证言,指使证人李某背熟以后律师王某在代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时,编造了一份对自己代理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虚假证言,指使证人李某背熟以后向法庭陈述,致使本该败诉的己方当事人因此而胜诉。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A伪证罪B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C妨害作证罪D帮助伪造证据罪CA选项的犯罪主体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不包括律师,而伪证罪和

5、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依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在刑事诉讼中才能构成,而本案发生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所以排除AB选项。妨害作证罪和帮助伪造证据罪的区别在于是否是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的行为,是否有和当事人共同伪造证据的行为,有共同行为的,帮助者应定帮助伪造证据罪,否则定妨害作证罪。本案中王某自己编造虚假证言,指使证人作伪证,应定妨害作证罪。9. 大陆架的外部界限为( )。 A200海里 B2500米等深线100海里 C2500米等深线 D350海里大陆架的外部界限为()。A200海里B2500米等深线100海里C2500米等深线D350海里ABD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给大陆架的外部界限确定了新的标准。这可归为两种

6、情况:一是如果全部自然延伸到大陆边的距离不足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二是如果全部自然延伸到大陆边的距离超过200海里,则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应超过连接2500米等深线100海里。10.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经法定程序确认后,不能成为( )。A.被告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经法定程序确认后,不能成为( )。A.被告B.原告C.被害入D.证人答案:D11. 某一案件中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属于言词证据的是( )。A.刑事被害人的陈述B.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某一案件中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属于言词证据的是

7、( )。A.刑事被害人的陈述B.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C.证人证言D.鉴定意见答案:ABCD解析: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包括了题目中所有的选项。P15412. 资源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A应税产品开采的当天 B应税产品投入使用的资源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A应税产品开采的当天B应税产品投入使用的当天C应税产品使用完毕的当天D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D13. 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06年2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长发出了关于召开2006年临时股东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06年2月20日召开

8、临时股东大会。董事长发出了关于召开2006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如下: “兹定于2006年2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是持股量在30万股(含30万股)以上的股东可以径自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凡是持股量在10万股以上(含10万股)、30万股以下的股东可以按照本通知所列会议议程填写表决票于2月20日前寄送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议程 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方向的转型问题; 补选董事一人。 (3)会议地点:某市某宾馆会议室 (4)附件 关于公司所遇经营困难以及经营转型的方向的报告; 董事候选人简介; 表决票一张。 A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某 2006年2月7日 (

9、公司公章) 2006年2月20日,120名股东出席了临时股东大会,经过认真的讨论,认为公司经营所遇困难无法解决,经大会表决,90名股东同意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长王某认为,赞成决议者超过出席人数的2/3,决议有效。会后,小股东李某认为公司仅仅让其通讯表决,以董事会侵害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下列问题:该股东大会的召开有哪些违法之处?正确答案:该临时股东大会的违法之处:发出通知的时间违法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该通知应该由董事会发出。该通知的第1条

10、规定违反了股东平等的原则。公司法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讨论通知所载事项以外的事项(如本案中的公司解散)。计算表决权应该按照出席股东持有的股份数而不是按照出席的人数。14. 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下列表述()是正确的。A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B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

11、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D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债务B15. 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 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齐某自诉汤某伤害案件以后,汤某离家杳无音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齐某自诉汤某伤害案件以后,汤某离家杳无音信B丛某因出国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对钟某侮辱案提出控告C薛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被抢劫,因薛某说话颠三倒四,接案人员对其报案有怀疑而未立案D秦某得知与其共同诈骗的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逃离居住地藏匿B根据刑法第88条,A选项属于在司法机关立案受案后有逃避审判行为的。C选项属于被害人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立

12、案受案而未立案受案的。D选项属于在司法机关立案受案后有逃避侦察行为的。16. 关于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的行使,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当事人有约定的,应依照当事人约定 B法律有规定关于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的行使,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当事人有约定的,应依照当事人约定B法律有规定的,应依照法律规定C无约定,又无规定,由债权人行使D无约定,又无规定,由债务人行使ABD本题考核债的种类。以债的标的能否选择履行为标准,债可以分为选择之债和不可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指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可以从两个以上的标的中确定一种来履行的债。17. 简述被告人自行辩护与辩护人辩护的不同。简述被告人自行辩护与辩护人辩护

13、的不同。在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针对控方的指控的辩护权,然而这种辩护权又可具体分为自行辩护、指定辩护和委托辩护三种,其中指定辩护和委托辩护都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行使辩护权的基础上,由他人代其行使辩护权,合称辩护人辩护。虽然两者都是辩护权的具体表现,但是仍有以下几点不同:首先,主体不同,自行辩护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行使辩护权,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辩护人辩护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外的辩护人代其行使辩护权;其次,阶段不同,自行辩护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而辩护人辩护最早只能是公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自诉案件可随时委托辩护人,如果是指定辩护还需等到法庭审理阶段;再次,权利不

14、同,被告人自行辩护的权利范围较宽,法律并未予以明确限制,而辩护人的权利,法律有明确规定,一些情况下还予以严格限制。18. 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是如何分类的?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是如何分类的?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以下几类:(1)主犯。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2)从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3)胁从犯。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4)教唆犯。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本人不亲自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分子。19. 下列有关个体工商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向其全体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下列有关个体工商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向其全体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包括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允许税前据实扣除B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部分允许据实扣除C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利息费用,不超过按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D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而购置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在税前扣除E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利润总额3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