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管理制度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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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车站人力资源管理,促进车站人力资源 管理的程序化和规范化,结合车站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车站人力资源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车站行政管理部。第二章 员工招聘、录用、调配第三条 员工招聘、录用、调配准则(一)车站或车站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进行岗位人员的充 实、调配,首先在车站内部物色人选,若车站内部没有适合人 选,可向外实施人员招聘;(二)车站员工招聘按照“适需、适用、适岗的原则, 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形式进行,并根据招聘条件、笔试成 绩、面试结果等择优录用;(三)凡拟进入车站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车站的招聘程序进行筛选和录用。第四条员工招聘、调配审批(一)

2、部门员工招聘、调配由用人部门书面提出,经车站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人事职能部门实施;部门主任助理及以上人员招聘、调配由部门分管领导或人事分管领导或站长 提出,经车站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人事职能部门实施。(二)经批准确定向外招聘人员后 ,进入员工招聘工作程序;经批准内部调配人员后,进入内部员工调配工作程序; 需要对某一岗位人员进行调出并向外招聘人员替任时,按先 招聘后调配的顺序进行。第五条 员工招聘程序(一)确定拟招聘岗位或职位后,人事职能部门按照岗位 任职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必要时加试笔 试),按照考评结果择优录取。期间,安排应聘人员填写员 工招聘登记表。(二)确定录用名单后,由人

3、事职能部门填写人员聘 任(聘用、试用)申请表,送车站逐层审批。(三)人事职能部门根据审批结果,通知被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车站办理有关手续,进行为期 1个月的试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 ,不予录用或征得本人同意后调整至其它 适合的工作岗位.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由人事职能部门填写 人员聘任(聘用、试用 )申请表,办理转正、聘任(用 ) 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四)最终被聘任(用)人员的有关笔试、面试资料和登 记表,由人事职能部门进行登录和归档.(五)新入职员工必须提交如下资料并经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一致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1、进入车站一线岗位(司机、服务员)的需提供健康证, 进入车站其他职位的需提供

4、韶关市正规医院最近一个月出 具的体检合格表;2、新入职员工的个人简介(附相片)、学历证书(实习 期的除外)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4、外地户口人员需提交暂住证复印件;5、未婚人员需提交未婚证复印件,已婚人员需提交计划生育证复印件。第六条 员工内部调配程序员工部门之间调配经车站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人事 职能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配申请表报部门分管领导、人 事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和站长审批后实施。凡岗位调配的均须 进行一个月的试用(轮岗除外),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由 人事职能部门填写人员聘任(聘用、试用)申请表,办理转 正、聘任(用)手续;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调回原工作

5、 岗位工作或按规定办理解职手续。第三章 职务聘任和解聘第七条 车站各类管理人员(指车站部门正、副职,部门 助理),全部实施职务聘任制,聘任期为 1 至 5 年。聘任期 满不再续聘或聘任期间被解聘的,由人事职能部门另行调整 到其它适合的工作岗位或终止劳动合同.第四章 员工培训第八条 员工培训总则(一)车站员工无论任何岗位和职位高低,都必须在上岗前掌握车站的企业文化和所在岗位及职位应知的基本知识、制 度、程序、流程和应会的基本技能、技巧,并在上岗后的工作 过程中根据工作的需要和环境变化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 能。(二)车站各职能部门配合人事职能部门做好有关的员工培训。人事职能部门负责督促、推进各培训

6、项目的实施。(三)对不适合培训需要或过时的培训教材,人事职能部 门应及时提出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各培训教材的修订、完善 和补充工作,以使车站培训始终适应自身的发展需要和保持 良好的效果。第九条 员工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一)车站的培训项目包括:岗前培训、岗位和职务培 训、管理培训、班前和班后培训、专业技术培训、操作技能 培训、礼仪培训、安全培训、参观考察等.(二)各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1、岗前培训凡新进入车站工作的员工,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 格方可上岗。培训结束后,由人事职能部门会同职能部门组 织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进入部门上岗,考核不合格要求 其在限定时间内学习和重考(三次未通过

7、考试不予录用)。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员工手册、行为规范、处 事规范、基本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礼仪等。具 体安排如下:(1)车站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车站简介、车站组织架构 和各部门职能、车站主要业务和业务发展情况、车站管理模 式、车站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员工队伍总体情况、车站获取 荣誉;(人事职能部门实施)(2)车站理念、车站精神、车站价值观、车站发展定位;(人事职能部门实施)(3)工作一般礼仪(坐姿、站姿、微笑、电话接听、见 面问候等)、工作一般行为规范和处事规范、工作性质、工作 时间、劳动纪律、作息安排、用餐安排、交通安排;(人事职 能部门实施)(4)车站主要规章制度,包括人力

8、资源制度中的员 工手册、休假制度、薪酬制度、福利制度、考勤制度、工 作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培训制度、离职和工作移交规定; 行政管理制度中的办公用品领用制度、服装管理制度(5)岗位工作安全要求、出入安全管理规定、安全和 消防的一般常识;(安全部门实施)(6)进入工作部门的基本情况、部门职能、部门工作 性质、部门工作纪律、部门工作要求、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 操作技能、岗位工作(服务)规范、岗位工作办事程序和流 程、岗位工作(服务)礼仪、岗位职责、部门内各岗位主要 职责安排等;(人事职能部门会同各职能部门实施)(7)其他车站临时开展的工作需告知入职员工的内容; (可由职能部门将培训内容提交人事部门实施

9、)(8)参观介绍车站各场所和部门,介绍相关部门人员认 识。(人事职能部门实施)2、岗位培训、职务培训(1)员工因岗位调动进入新岗位工作后,部门负责人应 配合人事职能部门对其进行岗前培训第(6)点内容的培训和 指导,以帮助员工进入部门和新岗位后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和顺利开展工作;(2)属于新招聘或新提拔的管理人员,车站领导或人 事职能部门负责人还应对其进行简单的管理注意事项、职务 要求、职务工作等的培训和指导;(3)在日常工作中,车站和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做 好管理人员或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岗位业务知识、工作技能等 方面的再提高培训。3、管理培训人事职能部门应有计划地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如下管理培 训:管理

10、理论和知识培训;管理能力和技巧培训;市场营销知 识培训;创新意识培训;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介绍.4、班前、班后培训此项培训适用于一线服务部门各班组在上班前和下班后分别对前一天和当天部门内部的一些工作和存在问题进行 沟通、分析和交流,并传达车站内部的一些文件、会议或通 知精神。5、专业技术培训此项培训适用于对车站内部各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 人事职能部门每年应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参 加再教育培训,使车站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适合 岗位工作需求。6、操作技能培训此项培训适用于对机器、设备操作人员的上岗前培训以 及对车站各岗位员工进行的有关办公应用技术的培训.包括: 机器、设备操作规

11、程、安全规定培训以及应用软件和应用系 统的操作培训等.凡需持操作证上岗的人员,均需进行操作技 能的培训并取得上岗证 .车站所有员工均须熟悉各日常办公 设备或办公应用软件的操作,否则必须参加操作技能的培训.7、安全培训车站所有员工均须具备强烈的安全意识并掌握安全方面 的知识和安全设备的使用知识。人事职能部门要组织安全管 理部门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生产知识、消防设施 使用的培训并组织开展安全方面的训练和演练,强化所有员 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8、参观考察车站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和优秀员工 到先进单位参观、学习和交流,不断开阔员工的视野,增长 员工的见识,使员工的

12、意识、观念和工作能力得到不断的更 新和提高,以适应车站的发展和市场的不断变化。(三)培训形式对员工的培训,可采取以下形式进行: 外聘专业培训机构对车站各级人员进行长期性的差别化 培训;参加社会上的短期培训;车站内部上级对下级培训;专 业人员对非专业人员培训 ;专门部门人员对其他非专门部门 人员培训;组织员工外出参观考察等。除管理、专业技术、 礼仪等培训外,其他培训项目原则上由人事职能部门安排车 站内部的人员进行培训。第十条 培训效果的考核和培训档案的建立培训结束后,人事职能部门必须对培训者和被培训者进 行培训效果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培训者应及时更换,考核 不合格的被培训者应该重新接受培训,连续

13、二次以上培训不 合格者应调换岗位或安排待岗学习,或给予辞退处理。人事职能部门应做好培训资料的归档,并建立、健全员 工的培训档案。第五章 员工薪酬第十一条 薪酬结构和薪酬形式(一)车站员工的薪资由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绩效工 资三部分组成,实行计时工资的形式。(二)车站经营班子成员、公务车司机实行不定时工作 制,岗位薪资总额中包含公休日加班费(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加班费);其他管理人员和部门职员实行定时工作制,法定节 假日加班领取加班费,公休日加班安排相应时间的补休;服务 员、站务员及其他分班制上班的员工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 当月工作时间累计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领取加班费或安排 补休。第十二条 薪酬

14、管理(一)车站人事职能部门负责拟定车站薪酬制度和分配 方案,并负责核定车站月度工资发放总额。(二)财务部门负责按时编制薪资报表,于每月 10 日前 发放员工的薪资。(三)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按规定扣除部分薪资:当月发生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法定的婚假假期、产 假假期、丧假假期等除外)以及其他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按 考勤管理规定、员工考核办法和员工奖惩条例扣除薪资.(四)员工休各种假期间的薪资,按本规定第八章员工 考勤中各种假期的有关规定发放.(五)新入职员工实习期的工作考核不与绩效工资挂 钩,考核结果只作为是否进入试用阶段的依据;试用期员工 工作考核不与考核工资挂钩 ,考核结果作为是否正

15、式聘用的 依据。(六)已转正员工部门内部和跨部门调岗的,新岗位实习 期为 1 个月,其工资标准按原岗位工资计算。处于试用期的员 工调岗,试用期工资不作调整.员工出现月度中转正情况的,若当月 15 日前变动的,按 新标准发放全月工资,15 日后发生变动的,上半月工资按原 岗位工资标准发放,下半月工资按新岗位工资标准发放.(七)员工入职、离职的,按当月的实际工作日领取薪 资。(八)员工受员工奖惩条例中各类奖励和处分的, 按员工奖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九)员工当月(法定节假日除外)发生加班的,按本规定第 十一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发放加班费或安排补休。第六章 员工福利第十三条 车站员工可享受的福利包括:购买社会保 险、参加车站组织的学习培训、短期健康疗养及其他福利。 福利因职位的不同而将有所区别。(一)社会保险1、车站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 育等社会保险;2、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和车站发展的实际情况,按规定为员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特种险;3、参保方法(1)凡属参保范围的员工,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 纳税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确定.(2)每月,由车站人事职能部门向当地社会保险劳动保 障局办理缴费。个人应缴部分在个人工资中扣除。(3)新招员工,凡符合条件的,以车站当地上年度月人均 工资收入作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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