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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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已修订目 录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基本要求考试容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三、单位部的会计工作管理第三节 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二、会计凭证三、会计账簿四、财务报表五、会计档案管理第四节 会计监督一、单位部会计监督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第五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二、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三、会计工作交接四、会计从业资格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第六节 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概述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行为的

2、法律责任三、其他会计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基本要求考试容第一节 现金结算一、现金结算的概念与特点二、现金结算的渠道三、现金结算的围四、现金使用的限额第二节 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与特征二、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三、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四、办理支付结算的要求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与分类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与撤销四、违反银行账户管理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一、票据结算概述二、支票三、商业汇票四、银行汇票五、银行本票第五节 银行卡一、银行卡的概念与分类二、银行卡账户与交易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一、汇兑二、委托收款

3、三、托收承付四、国信用证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基本要求考试容第一节 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二、税法及其构成要素第二节 主要税种一、增值税二、营业税三、消费税四、企业所得税五、个人所得税第三节 税收征收管理一、税务登记二、发票开具与管理三、纳税申报四、税款征收五、税务代理六、税务检查七、税收法律责任八、税务行政复议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基本要求考试容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二、国家预算概述三、预算管理的职权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五、预算组织程序六、决算七、预决算的监督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二、政府采购的概念与原则三、政府采购的功能与执行模式四、政府

4、采购当事人五、政府采购方式六、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概念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三、财政收支的方式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考试容第一节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一、职业道德的特征与作用二、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与特征三、会计职业道德的功能与作用四、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第二节 会计职业道德规的主要容一、爱岗敬业二、诚实守信三、廉洁自律四、客观公正五、坚持准则六、提高技能七、参与管理八、强化服务第三节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含义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形式三、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容四、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第四节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组织与实施一、

5、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二、会计行业的自律三、企事业单位的部监督四、社会各界的监督与配合第五节 会计职业道德的检查与奖惩一、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的意义二、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机制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基本要求1. 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2. 熟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3. 熟悉会计档案管理4. 熟悉部控制制度5. 熟悉会计机构的设置6. 掌握会计核算的要求7. 掌握会计工作交接的要求8. 掌握会计行为的法律责任考试容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性文件的总称。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

6、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会计部门规章会计部门规章是指国家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财政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围制定的、调整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容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规性文件,包括国家统

7、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及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等。地方性会计法规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同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性文件。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我国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会计工作。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容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主要包括: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

8、则制度;会计市场管理;会计专业人才评价;会计监督检查。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在财政部党组和理事会领导下开展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法定组织。中国会计学会中国会计学会创建于 1980 年,是财政部所属由全国会计领域各类专业组织,以及会计理论界、实务界会计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是经财政部审核同意、民政部正式批准,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非营利性国家一级社团组织,是总会计师行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三、单位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部

9、的会计工作管理主要包括:单位负责人的职责;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第三节 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会计核算的依据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1.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2.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行为。二、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每个企业都必须按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账簿登记,如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中华人民国会

10、计法以下简称 会计法,对会计凭证的种类、取得、审核、更正等容进行了规定。三、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会计法对会计账簿的种类、登记规则等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四、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五、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的容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会计凭证类;会计

11、账簿类;财务报表类;其他类。会计档案的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归档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归档。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的移交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的查阅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我国境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会计档案的保

12、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的会计档案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会计档案的销毁1.销毁程序对于保管期满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销毁。2.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到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处于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2.部控制的原则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与实施部控制,均应遵循全面性原则、

13、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和适应性原则。此外,企业还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3.部控制的责任人对企业而言,董事会负责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部控制的日常运行。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单位应当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4.部控制的容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与实施部控制的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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