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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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本科生学习过程管理, 全面了解在校学生的学业情况, 对可能产生的不利于学生完成 学业的各种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干预、及时处理,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进一步促进我 校良好学风和考风的形成, 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 经学校研究, 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学校实行学业警示制度,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四年)内,根据学生学习情况统计结果,分为 学业预警和退学警示两个类别。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第一条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学校将给予学业预警,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或其他监护人,下同) 。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1. 在一学期中不及

2、格课程(指必修课程,下同)达到2 门次或 6 学分(含)者。2. 入学以来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3 门次或 8 学分(含)者。第二条 学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学校将给予退学警示,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 长。1. 学生在一学期中不及格课程达到4门次或 10 学分(含)者。2. 自入学以来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8门次或 20 学分(含)者。第三条 学业警示的具体措施如下:1. 每学期第一周,各院(部)教学秘书将学生所修学分进行统计,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本科 生学业警示统计表 (附件 1)和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明细表 (附件 2)。 残骛楼 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2. 学期第二周,各院(部)教学秘

3、书向学工组转交应受学业警示学生的名单及成绩单,由院 (部)对学生本人及家长各出具一份学业预警通知书或退学警示通知书(附件 3 至附件 6), 由学生辅导员填写并负责传达到相关学生及家长,同时各院 (部) 将警示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处备案。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3. 学期第三周,辅导员约受学业预警的学生谈话,帮助分析原因,使其重新端正学习态度, 并组织对受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 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第四条达到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学生, 在收到退学警示通知书后, 一周内由学生本人申请, 填 写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留级试读申请表 (附件 7),学生所在院 (部)同意, 教务处审核,

4、 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 可给予一次留级试读机会。试读只限一次。否则,学校将对其做退 学处理。 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1.试读期为一年,学生在留级试读期间如因培养方案变动,原不及格课程的内容、名称、学 分做出新的调整,按下一年级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 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2.若试读期满累计不及格的课程达到2 门次或 6 学分(含)者,或试读期间受到记过以上 (含)处分者,学校将对其做退学处理。 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3. 新生第一学期达到退学警示条件,提出留级试读申请,并被批准者,第二学期仍跟原班级 学习,待下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转入下一年级相应专业学习。 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5、4. 留级试读学生在试读期间应按学校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第五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更好地促进我校良好学风和考风的形成,提高教 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对我校考试及成绩管理等方面做如下规定: 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 挞。1.从 2009级(2013 届)学生起取消本科生毕业前清考。 2.公共必修课考核不及格者实行补考。一门课程只有一次补考机会,在每学期开学第1-2 周内进行。补考实行申请制,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部)申请,院 (部 )汇总后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补考及格,其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单,并注明“补考 ”字样。 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3. 专业必修课考核不及格者必须重

6、修。一门课程只有一次重修机会。重修时,由学生本人在开课前一学期期末向所在院 (部)申请,院(部)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审核后发文, 由院 (部) 具体安排上课班级,并随班参加考核。重修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单,并注明“重修 ”字样。 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4. 选修课(包括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和专业任意选修课)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可 改修,改修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单。 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5.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必须事先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缓考审批表,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须有校医院或指定二级甲等医院的诊断证明),由院 (部 )主管领导审核,并于课程考试结束三天内由院 (部) 统一报教务处审批。 缓考只能随下一年级考试。缓考成绩按 正常成绩记载,并注明 “缓考 ”字样。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能申请缓考。 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 赢。第六条本实施办法从 2011级本科生开始全面执行, 2010 级本科生从第六学期开始执行,由 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与之前相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 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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