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场所规章制度(四篇).doc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11267235 上传时间:2022-11-30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场所规章制度(四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场所规章制度(四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场所规章制度(四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场所规章制度(四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场所规章制度(四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场所规章制度(四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场所规章制度(四篇).doc(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场所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务必安全,安全促进生产。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职责人。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四、新工人进厂务必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持续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务必立即关掉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务必要安装防护罩。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八、车间、

2、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十一、特殊工种务必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务必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一、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3、;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善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安全和产管理制度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3、酒为易燃品,公

4、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场所规章制度(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_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搞好安全生产的务必和禁令等法规和条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3、特殊作业人员,务必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4、进行危

5、险作业,务必办理作业票如:“动火许可证”、“带电作业票”、“高处作业证”、“罐内作业证”、“起重作业证”等等。作业时,务必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罐内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1)“罐内作业”:凡进入塔、釜、坛罐、炉膛、锅内、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闭塞场所作业,均称为罐内作业。进行罐内作业,务必办理“罐内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罐内作业”的安全措施通常有下列几种:安全隔离。清洗和转换。通风。加

6、强监测和罐外监护。防护用具和照明。急救措施等。(2)“起重作业”:“起重作业务必办理”“起重作业证”。务必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及起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在确认起重环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状况下,应严格遵守以下“十不吊”的原则: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地下埋设物不准吊;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3)“高处作业”:凡在_米以上(含_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办“高处

7、作业证”。高处作业的安全守则如下: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_米时,务必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务必戴好安全帽。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

8、要采取隔离措施。脚手架的安全要求:务必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脚手架的载荷重量不行超过_千克/平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处作业,首先要检查梯子主杆和梯横档的材料质量状况。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4)“动火作业”:务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5)“带电作业”:一般不允许“带电作业”,特殊状况时,务必办理“带电作业票”,并在安全防护及救援措施完备的状况下,在安全管理人员、电气专业人员的指导、监护下,才准专业操作人员作业。5、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务必由经过严格专业培训的专职化验员进行操作,并执行“剧毒危险化学品付出储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6、其

9、他危险作业务必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场所规章制度(三)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总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务必经主管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特制定此制度:1危险作业范围:1、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1、2带电作业1、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1、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1、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1、6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1、7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2审批手续2、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务必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资产运营部(属于防火方面的交人事保卫部)审查和现场检查后提出方案,经公司主管

10、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2、2特殊状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状况允许后立即通知资产运营部并补办审批手续。2、3资产运营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布置安全值班人员做重点检查。2、4各单位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场所规章制度(四)建筑施工企业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潜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

11、和国建设部于_年_月_日公布了建设_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_号),从九个方应对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出了较详尽的规定,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带给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同时,还对保险期限、金额、保费、投保方式、索赔、安全服务及行业自保等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其资料如下:1、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带给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

12、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状况,规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要求。2、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职责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3、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状况,确定合理的最低保险金额。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施工企业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此标准。4、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保险费应当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应当由施工企业支付,施工企业不得向职

13、工摊派。施工企业和保险公司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提倡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差别费率可与工程规模、类型、工程项目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挂钩。浮动费率可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挂钩。对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业绩好的企业可采用下浮费率;对安全生产业绩差、安全管理不善的企业可采用上浮费率。透过浮动费率机制,激励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的用心性。5、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鉴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

14、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由承包企业直接办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把在建工程项目开工前是否投保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状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资料之一;未投保的工程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6、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应规范和简化索赔程序,搞好索赔服务。行政主管部门要用心创造条件,引导投保企业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置专门电话理解举报,凡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企业和工程项目负责人隐瞒不

15、报、不索赔的,要严肃查处。7、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安全服务施工企业应当选取能带给建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潜力的保险公司,以保证事故后能及时补偿与事故前能主动防范。目前还不能带给安全风险管理和事故预防的保险公司,应透过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向施工企业带给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相关的安全服务。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务必拥有必须数量、专业配套、具备建筑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并用心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管理、服务和储存、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影响环境、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损失的事故。1、职责(1)项目组织成事故调查组,并对事故职责者作来源理决定。(2)部门主管及时通知或报告管辖范围内发生本制度规定的各类事故;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事故调查或如实反映事故状况,协助事故调查。(3)安全环保办参与事故调查;制定、修订本制度,协助行政部组织员工学习、培训并熟悉木制度;建立事故档案,综合统计各类事故。(4)员工代表在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维护员工正当利益。(5)员工及时如实逐级通知或报告发生的各类事故,协助事故调查。2、工作程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