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输血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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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医院输血会诊制度 随着输血医学的发展及输血治疗工作的不断进步,输血服务已由交叉配血等转向临床提供与输血相关的医疗咨询、参与输血方案的制定、协助疑难疾病的诊断等。为了规范临床输血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输血会诊适应症: 、需大量输血患者,大于02X毫升者; 2、器官移植的输血; 3、储存及回收式自体输血; 4、发生输血引起的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及移植物抗宿主病等; 、稀有血型导致输血困难者; 6、临床医师提出输血替代或去除治疗所要达到的效果及要求者; 7、产科及儿科的特殊及复杂输血。 二、输血医师应根据输血要求及患者体检指标,提出输血治疗方法及最佳成分血的种类

2、、输注标准等,阐明治疗可能达到的效果。 三、临床医师应掌握现代输血技术及控制输血适应症,与输血医师共同协商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可适时进行输血前患者健康教育,阐明输血对医疗的重要性及危险性;严格控制输血适应症,做好输血不良反应的检测及治疗,达到科学、规范、安全的要求。 四、临床输血会诊基本形式: 1、输血科医师会诊; 、多学科医师会诊; 、各级领导及专家参与的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大会诊。 第二篇:医院会诊制度医院会诊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一般会诊应邀医师要在小时完成,并写会诊记录。会诊医师必须由主治医师及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

3、任,会诊时必须对病人进行体检及查看相关检查报告。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以避免专业设备仪器搬运。 三、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院内医师必须1分钟内到达。 四、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五、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股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股要有人参加,并报告分管院长,提出最后处理决定。 六、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填写申请单,经医务股同意,并派员参加,必要时并报院领导批准,由医务办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负责组织。必要时,携带病

4、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个别情况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七、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由医务股组织,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第三篇:医院会诊制度会诊制度 一、会诊主要是解决患者的诊断与治疗。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申请会诊:疑难危重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危急病人需要及时抢救;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专科知识需要提供咨询或协助;医疗纠纷需要分析判断;错收病人或有合并症,需要转科治疗等。 二、科间一般会诊(平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决定,填写会诊申请单,提出

5、会诊要求和目的,送往会诊科室。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应是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急诊会诊可由经治医师申请,在会诊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特别紧急或抢救性会诊可用电话邀请,应邀科室会诊医师可以是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实习进修医师一律不得单独应邀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陪同,必要时主治医师参加。如病人需要专科特殊检查,经治医师应亲自参加协同检查。 三、一般会诊,应邀医师应在8小时内完成。急诊会诊,被邀科室医师必须突出“急”字,10分钟内及时会诊,不得借故延误。 四、对会诊的目的和要求,会诊医师应予比较明确的答复,如一时难以确定,应提出恰当建议和处理意见。对下级医师会诊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前去

6、会诊。 五、通过会诊,若属该科疾病或需该科处理,应主动接受转科或协助处理。转出科室排除本科主要疾病,提出转科理由,认真写好转科记录;对不需或暂不宜转科者,经治医师应细心观察,精心治疗。若属急诊,会诊医师应主动随访。 六、申请会诊,必须具备必要的资料,如病历、化验、 放射及其他特殊检查结果(急诊可从简),以供会诊时参考分析。 七、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诊时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部、业务副院长参加,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八、院外会诊。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医务科同意报请业务副院长,由医务部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一

7、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部、业务副院长参加,经治医师做好会诊记录。 九、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时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第四篇:医院会诊制度会诊制度 1、凡危重疑难病例或涉及其它专科的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各科室必须高度重视会诊工作,及时组织、完成会诊任务,并保证各专科会诊质量。 3、会诊邀请科室应做好有关准备,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明确会诊目的。应邀科室接到会诊邀请后应在规定时间派人完成会诊任务,并对会诊目的作出明确的答复。 4、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

8、会诊、远程会诊。 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并确定时间召集科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会诊由科主任主持,经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后,大家发表各自的观点和意见,经过认真讨论,科主任进行总结。经治医师专册记录并择要记入当日病程记录中。 科间会诊。由责任主治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科主任批准并签字。会诊申请单及时送达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必须派出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点名会诊由被点名医师亲自参加)在24小时内完成,否则经治医师要进行催促。会诊医师会诊后须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如会诊有困难,要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解决,不得拖延。科间会诊时,经治医师应在场以便共同讨论。会

9、 诊结束后,经治医师要将会诊结论及建议记入当日病程记录中,并向科主任汇报,请示处理。 急诊会诊: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提出并填写会诊单(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注明“急”字,应邀科室值班医师应随喊随到,不得超过0分钟。病情特别紧急时可先用电话邀请,后补填会诊单。申请医师应将急会诊意见即刻向科主任汇报请示处理,同时完成相关内容的病程记录。院内会诊:凡需三个以上专科共同诊断与制订治疗方案时,可申请院内会诊。会诊前申请科室应先行科内讨论,再由科主任提出并填写院内会诊申请单,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后,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经治医师报告病例,分管的上级医师补充,然

10、后展开讨论,依次发表意见,最后由科主任进行总结,医务科负责人确认。经治医师专册记录并择要记入病程记录中。 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需请他院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及娄底市中心医院医师外出(请)会诊管理规定,与有关上级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由申请科室派人前往迎请。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必要时也可由申请科主任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上级医院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上级医院,进行书面 会诊)。分管的主治医师报告病情,提出问题,会诊医师查视病人后,共同讨论确定诊疗方案。会诊意见可由会诊专家自行书写,或由主治医师代为记录,然后由

11、专家审核签字存放病历中。经治医师择要记入病程记录中。他院及有关医疗机构邀请本院医师会诊时,亦应遵守有关规定,须凭邀请函到医务科办理手续,被邀科室凭会诊通知单指定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特殊情况高年资(3年以上)主治医师也可以应邀会诊,去外地会诊如超过2日,返院后到医务科报到,夜间的院外会诊,由总值班行使医务科职责,并于第二天通知医务科,办理有关手续。 远程会诊。申请会诊科室必须先行科内讨论,准备好各种必须资料,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与会诊中心联系,填写表格,确定会诊时间及专家。会诊时科内人员应尽可能参加,会诊后认真总结,组织实施。 5、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做好会诊

12、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会诊人员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6、申请会诊科室,必须严格掌握会诊指征,明确会诊目的,并认真填写会诊申请单,被邀请会诊科室,必须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并认真填写会诊记录。 7、医务科对全院执行会诊制度实行监控督查,督促各科室认真执行会诊制度。每季度至少一次通过抽查会诊记录、参加会诊等形式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8、对不执行制度延误病情,酿成差错、导致纠纷、事故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五篇:医院会诊制度会诊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

13、断和治疗,特制定会诊制度。 二、定义 会诊的流程标准。会诊包括。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赴外院会诊。 三、职责 1医务部负责制定和修订会诊制度。 临床、医技科室医师负责执行会诊制度。 3.临床、医技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会诊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会诊制度的执行。 .主管院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医务部主任会诊制度的执行。 四、程序1.会诊对象 急诊、门诊、住院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和三日未确诊病例。 2.会诊人员资格 原则上会诊人员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紧急情况下除外。 3.会诊申请(1)科内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向科主任提出口头会诊申请,科主

14、任批准后执行。 1(2)科间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主治医师以上资格医生审核签字,送达被邀请的科室执行。(3)急诊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病情特别紧急可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或用电话邀请先执行,后补写书面会诊单。 ()院内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由医务部或总值班通知受邀请科室后执行。 ()院外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批准。 医务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发出邀请函;紧急情况时,可由医务部派人派车

15、前往;必要时也可由申请会诊科主任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外院会诊;也可将电子病历资料,网上转发有关医院,进行远程会诊。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申请 由院外医院邀请,填写院外会诊邀请函,医务部审核后,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4.会诊人员 (1)科内会诊人员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和召集,科室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人员 2由本科室主任主持,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情况除外。 (3)急诊会诊人员 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情况除外。 (4)院内会诊人员 由医务部主任或主管此项工作的院区医疗干事主持,应由被邀请科室主任或专家担任,医务部确定会诊时间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5)院外会诊人员 由医务部主任主持,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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