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治瓦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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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井防治瓦斯措施 、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一切工作。 、掘进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四周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掘进工作面及其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四周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迎头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造成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显示警标。在恢复通风前首先要测气体含量,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且局扇及其开关四周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

2、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启动。、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限必须执行肥城矿业集团瓦斯管理规定。、瓦斯监测管理 甲烷传感器必须安设在牢固的支护处,不能与风筒挂在同侧,距迎头不大于5m。传感器吊挂在距巷道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处,且避开淋水的地方,并保护好。 甲烷传感器只有监控人员才有权校核,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整。 安全监控装置天天由专业人员负责检查、维护,保证灵敏可靠; 每班必须在距迎头5m范围内悬挂一台瓦斯便携仪,报警点为1.0%,其悬挂位置同甲烷传感器; CH4传感器的报警点为1.0%、断电点为1.5%、复电点为1.0%,断电点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执行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10、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每次间隔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严禁空检、漏检、假检。11、每班次不少于2次瓦斯检查。 第 1 页 共 1 页文章源于网络整理,侵权及时告知删除。(Word格式,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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