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事务的处理规定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10038462 上传时间:2023-10-01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38.1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会计事务的处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企业会计事务的处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企业会计事务的处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企业会计事务的处理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企业会计事务的处理规定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企业会计事务的处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会计事务的处理规定(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编 号FNE15022共 8 页页第 1 页页会计事务处理规规定()一、会计事务范范围及执行第一条 本公司普通通会计之事务务,除法令或或公司章程另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定定办理。第二条 一般会计事事务包括下列列各项。、 原原始凭证之核核签。、 记记账凭证之编编制。、 会会计簿记之登登记,查对及及清理。、 会会计报告之编编送分析及解解释。、 各各部盈亏之计计算及内部之之稽核。、 总总分公司会计计之处理。、 会会计人员之交交代。、 会会计档案之事事理保管。、 其其他有关之会会计事务。第三条 会计事务之之处理程序,应应依会计法之之规定,根据据合法之原始始凭证,造具具记账凭证。根根据记账凭证证,登录会计

2、计簿记,根据据会计簿记,编编制会计报告告。并依法为为之递送,但但原始凭证之之格式及其所所记载之事项项具备记账凭凭证之条件者者,可以代替替为记账凭证证。第四条 有关特殊会会计事项,依依本规定处理理有困难时,可以参酌现现行法令及一一般会计法则则稍加变通。第五条 本公司所附附属单位,其其总分会计之之处理另依规规定办理处理理。第六条 原始凭证关关系现金、票票据、证券出出纳者,非经主办会会计人员签名名盖章,不得得作为出纳执执行。第七条 主办会计人人员于核对账账目时,对于于现金、票据据、证券及其其他各项财务务,得随时呈呈报各有关主主管,派员盘盘点。第八条 会计事务之之处理发生错错误时,应于于错误发现时时,

3、随即更正正并盖章。第七条 会计事务使用电电脑处理者,有有关各项规定定可另行决定定。二、会计凭证处处理第十条 凡足以证明明会计事项发发生及其经过过之文书单据据,并且可以据据此编制记账账凭证者,无无论自外界取取得或自制,均均为原始凭证证,其经法令规规定应具某种种条件者,应应依其规定。编 号FNE15022共 8 页页第 2 页页会计事务处理规规定()第十一条 原始凭证依依法令规定须须具备下列之之条件,缺一一即不生效力力 (一) 依照法律律习惯应有主主要书据或形形式(如发据据人印章、抬抬头等);(二) 应具经手手人、验收人人、经办会计计人员及各主主管签章者;(三) 书据之数数字或文字如如有涂改痕迹迹

4、,须经负责责人员签章证证明者;(四) 书据上表表示金额数量量之文字号码码必须相符者者;(五) 支出性质质或收支计算算及条件应与与规定相符合合者;(六) 收支应与与事实经过相相符者。第十二条 不生效力或或不合法之原原始凭证,不不得为造具记记账凭证或登登账之根据。 第十三条 原始作作证内表示之之金额,是外币的应应折合人民币币后记入记账账凭证,分位以下小小数四舍五入入。第十四条 应具备原始始凭证而事实实无原始凭证证,或原始凭证证无法取得之之会计事项,应应由经办人员员及主管造具具“无单据证明明”,负责证明明。第十五条 原始凭证根根据资产、负负债、收入或或支出等事项项的发生经过过编制或取得得。第十六条

5、记账凭证为为证明处理会会计事项处理理人员的责任任而为记账所所根据之凭证证。第十七条 记账凭证之之造具,除整整下、结算及及结账等事项项,事实上确无无原始凭证外外,悉应根据据原始凭证办办理。第十八条 非根据真实实事项,不得得造具任何记记账凭证。第十九条 凡会计事项项内容变更,虽并不影响响原列账科目目,仍应于会计计事项,事实上确无无原始凭证外外,悉应根据据原始凭证办办理。第二十条 记账凭证之之造具,发现现错误时,应应于错误发现现时随即更正正,并签章证明明或重新造具具记账凭证。第二十一条 会会计人员执行行会计凭证事事务时,须使使用本名,不不得别名或别别号。第二十二条 凡凡由一科目转转入他科目时时,其借

6、贷双方方会计科目虽虽属相同而会会计事项之内内容并不相同同;或总分类类账科目并不不相同者,仍应造具记记账凭证转正正。第二十三条 现现金、证券、票票据及财物之之增减、保管管、移转,应随时根据据合法之原始始凭证,造具记账凭凭证;但成本本记录及材料料商品收发已已随时根据合合法原始凭证证,直接记入明明细分类账者者,暨周转金金之零星支出出,得按期分分类汇总造具具记账凭证。第二十四条 记记账凭证有下下列情况之一一者,分不合合格之凭证,应应予更正 (一) 记账凭证证根据不合法法之原始凭证证造具者;(二) 未依规定定程度造具者者;编 号FNE15022共 8 页页第 3 页页会计事务处理规规定()(三) 记载载

7、内容与原始始凭证不符者者;(四) 依商商业会计法规规定应行记载载之内容未予予记载,或记载简略略不能表现会会计事项之真真实情况者;(五) 依商商业会计法之之规定,应经经各款人员签签章而未签名名盖章者;(六) 有记记载缮写计算算错误而未遵遵照规定更正正者;(七) 其他他与法令不合合者。第二十五条 记账凭证之之复核,应注注意下列各点点 (一) 记账账凭证格式是是否合乎规定定,记载是否否完满;(二) 原始始凭证是否齐齐全;(三) 所用用会计科目是是否适当,摘摘要是否符合合;(四) 金额额是否与有关关原始凭证相相符;(五) 凭证证上总细数金金额是否相符符;(六) 如属属支出凭证,其其收款人是否否与原始凭

8、证证相符;(七) 凭证证上文、数字字如有更改,是是否已由原编编制人于更改改处签章,复核及规定定人员并应于于审核无讹后后,于更改处处盖章加以证证明。第二十六条 会计部门门收到出纳部部门送还已扫扫行收付之传传票,应按下列各各点予以检查查 (一) 检查查各收支传票票是否盖“出纳”章。(二) 检查查各类传票应应付之各项原原始凭证是否否齐全,如有有遗漏,即应查明由由经办人补齐齐。(三) 检查查记账凭证,在在付款时应检检计收据,或或应盖受款人人之图章,有无漏附或或漏盖事情。(四) 检查查各类原始凭凭证在出纳付付款时,应代代扣或补贴印印花或补正抬抬头或有关印印章是否已由由出纳扣足补补贴或补正,如如有漏扣、漏

9、漏贴或漏补正正等事情,应即退还出出纳部门查明明追补。(五) 凡传传票所应附之之各项凭证,在在出纳执行收收付款项时始始附入者,应该查项凭凭证是否符合合规定,以及及有无漏贴印印花。(六) 凡各各付款,均应应直接支付受受款人为原则则,如受款人因因故不能亲自自领取,而委托他人人代领者,检检查是否附有有受款人委托托书。第二十七条 各项记账账凭证,除应应永久保存或或有关未结会会计事项者外外,应于年度决决算程序办理理终了后,至至少保存五年年。三、会计簿记处处理编 号FNE15022共 8 页页第 4 页页会计事务处理规规定()第二十八条 为人力、物物力之节省,同类性质之之会计簿记以以设置一套为为原则.第二十

10、九条 为适应业业务之需要,各各种会计簿记记,其格式大大小,内容繁简不不作硬性规定定,但须经会会计部审核认认定后使用。第三十条 根据记记帐凭证记入入会计簿记时时,应先汇编编总分类帐科科目日记表,然然后根据该表表过入总分类类帐,其采用用序时帐簿者者应先记入序序时帐簿,再据以过入入总分类帐,其其设有明细分分类帐者,并并应同时根据据记帐凭证记记入有关之明明细分帐,各各项明细分类类帐得采用活活页式,但序序时帐簿一律律以订本式为为准。第三十一条 帐簿内所所记载之会计计科目金额及及其他事项,应应悉与记帐凭凭证内所记载载者相同,其其由原始凭证证直接入帐者者,则应悉与与原始凭证内内容相同。第三十二条 总分类帐帐

11、科目日记表表之编制或序序时帐簿及分分类帐簿之登登记均应每日日为之。第三十三条 会计簿记记应在使用前前请当地税务务机关验印。第三十四条 各种帐簿簿之首页,应应列“帐簿启用表表”及“经管人员表表”,标明帐簿簿名称、帐簿簿号码页数、启启用日期,并并由负责人、主主办会计、记记帐人员签名名盖章,经管管人员之职称称、姓名,及及接管、移交交日期亦一一一接衔列入“经管人员”表。第三十五条 各种帐簿簿之启用表次次页,应列帐帐簿目录,列列明项目、名名称及起讫页页数。第三十六条 各种帐簿簿之帐页,均均应顺序编号号,分类帐应先先按各科目之之帐页顺序编编列分号,年年终使用完毕毕装订前,再再依科目编号号顺序排列,逐页编列

12、总总号。第三十七条 帐簿有下下列情况者应应予更正 (一) 总分分类帐科目日日记表之编制制或序时帐簿簿之登记,与记帐凭证证或与原始凭凭证之内容不不相符者。(二) 总分分类帐之过人人与总分类帐帐科目日记表表或序时帐簿簿之内容不符符者。(三) 明细细分类帐之登登记与记帐凭凭证或原始凭凭证之内容不不相同者。第三十八条 总分类帐帐至迟应于设设定月结算日日同时结总,明细分类帐帐除有关成本本计算者必须须随时结算外外,至迟应于于月结算后三三日内结总。分分类帐及明细细分类帐遇事事实有随时查查考之必要时时,并应按日为为借贷余额之之结算。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情况之一时,应应办理结帐 (一) 会计计年度终了时时。(二

13、) 增资资变更提出申申请时。(三) 组织织变更或解散散时。第四十条 结帐前前应为下列各各款之整理记记录 编 号FNE15022共 8 页页第 5 页页会计事务处理规规定()(一) 所有有预收、预付付、应收、应应付各科目,及及其他权责已已发生而账簿簿尚未登记各各事项之事理理记录。(二) 折旧旧、耗竭、呆呆账及其他应应属于本结账账期内之费用用等整理记录录。(三) 材料料商品等实际际存量与账面面存量不符之之整理记录。(四) 其他他应列为本结结账期内之损损益及截至本本结账期止已已发生之债权权债务,而账账簿尚未登记记各事项整理理记录。第四十一条 对于所属属单位报告之之综合汇编,并应为下列列各款之整理理与销除 (一) 所属属单位间相互互往来账项之之整理与销除除。(二) 所属属单位间相互互损益事项之之整理与销除除。(三) 其他他应行整理与与销除事项。第四十二条 各账目事事理后,其借借方之余额,应应依下列之规规定综合处理理 (一) 收入入支出各账目目之余额,应应转入“本期损益”科目以为损损益之计算。(二) 资产产负债及股东东权益各科目目之余额应转转入下期各科科目之期初余余额。第四十三条 会计簿记记及重要备查查簿内记载之之错误当时经经发现者,应由原登记记员删线注销销更正,并于于更正处盖章章证明,不得得挖补擦刮或或用药水涂灭灭。前项错误误于事后发觉觉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