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抵押贷款合同汇编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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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抵押贷款合同汇编7篇 抵押贷款合同 篇1 抵押人: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权人: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1、名称:_。2、数量:_。3、价值:_。第二条 抵押期限抵押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3、保险:在合同

2、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银行_分行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

3、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

4、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人民法院裁定。3、抵押物的价格由_市物价局作价。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

5、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第七条 其它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3、本合同系经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

6、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份,送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抵押人:_(章) 抵押权人:_(章) 代表人:_(签字) 代表人:_(签字) 地址:_ 地址:_银行及帐号:_ 银行及帐号:_年_月_日订立 抵押贷款合同 篇2 抵押人(甲方):_ 法定代表人:_法定住所:_ 邮政编码:_电话:_ 传真:_基本账户开户行:_ 账号:_抵押权人(乙方):_ 法定代表人:_法定住所:_ 邮政编码:_电话:_ 传真:_基本账户开户行:_ 账号:_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

7、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 (大写)_(小写)_,利率为_,期限自_年 _月 _日始至_年 _月_日止。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第二条 抵押物一、甲方保证1.本抵押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2.本抵押物不存在争议、被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3.本抵押物上设定的抵押权未超出抵押物评估价值;4.已完成与抵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5.提供与抵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二、抵押物情况1.抵押物名称_,数量或面积_,质量_ (抵押

8、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原件附后)。2.抵押物使用期限_。3.抵押物所在地点_。三、抵押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小写)_。抵押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四、抵押率为百分之_,抵押物评估价值与抵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甲方对该数额内的抵押财产不得再设抵押。第三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第四条 抵押物保险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

9、更手续;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二、甲方应为抵押物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三、甲方办理或变更抵押物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抵押和保险金赔付的约定情况。第五条 抵押物登记一、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内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法定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二、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外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第六条 抵押物保管一、抵押物由_(甲方保管/甲乙双方封存后甲方保管)。二、甲方应

10、妥善保管抵押物,负有维修、保养和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受乙方的监督、检查。三、甲方自登记之日起五日内,须将抵押登记材料、保险单、抵押物权属证书原件等有关文件交付乙方保管。第七条 抵押费用抵押物的评估、保险、保管、维修、保养、提存、运输和抵押登记、公证、鉴定等抵押费用及抵押物拍卖、变卖等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第八条 抵押的效力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前与乙方共同签订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证抵押权实现的书面文件。二、抵押期间,甲方不得赠与、遗弃抵押物。甲方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须经乙

11、方书面同意,否则无效。三、抵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或处分抵押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电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四、抵押期间,甲方任何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五、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所得保险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

12、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六、抵押期间,发生非保险事故的,抵押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的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七、抵押期间,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着物等新增价值,作为本抵押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九、因抵押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一、抵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借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抵押权。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抵押权。三、贷款期限(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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