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司法考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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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辖司法考试真题2012 年78.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级别管辖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B. 案件被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C. 管辖权转移制度是对级别管辖制度的变通和个别的调整D.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司法部答案】 BC【考点】级别管辖【答案解析】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只要是第一审案件,当 事人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提出异议,也可以对级别管辖提出异议。故A 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第 7 条规定,当事人未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受诉法院发现其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

2、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故 B 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管 辖权转移在上下级法院之间 进行是对级别管辖的变通和个别调整。故 C 选项说法正确,当 选。协议管辖中,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 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故 D 选项说 法错误,不当选。不定项项选择题( 2012 年)(三)2009年2月,家住甲市 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 B区的李强借了 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 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 2010年 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 易受惊, 遂 对李强说: “你不要大声喊, 狗会咬你。 ”李强不理, 仍然叫骂, 并指着狗叫喊。 该狗受

3、惊, 扑 向李强并将其咬伤。李强治伤花费 6000 元。李强起诉要求赵刚返还欠款 5000 元、 支付医药费 6000元, 并向法院提交了赵刚书写的 借条、其向赵刚转账 5000 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本人病历、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医院处 方(复印件) 、发票等。赵刚称, 其向李强借款是事实, 但在 2010年 1 月卖给李强一块玉石, 价值 5000元,说 好 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当时李强表示同意,并称之后会把借条还给赵刚,但其一直未还该借条。赵刚还称,李强故意激怒狗,被狗咬伤的责任应由李强自己承担。对此,赵刚提交了邻居孙某出具的书面证词,该证词描述了李强当时骂人和狗的情形。赵刚认为,李强提

4、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均为复印件,没有证明 力。请回答第 95100 题。95关于李强与赵刚之间欠款的诉讼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甲市A区法院B .甲市B区法院C.甲市中级法院D应当专属甲市A区法院【司法部答案】AB【考点】地域管辖【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 23 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 A区、B区法院有管辖权,故 A、B选项正确,当选。96.关于李强要求赵刚支付医药费的诉讼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甲市A区法院B .甲市B区法院C. 甲市中级法院D. 应当专属甲市 A区法院【司法部答案】A【考点】地域管辖【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 28

5、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 题中,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都为A区,故A选项正确,当选。主观题(2012年)五、(本题20分)案情:居住在甲市 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 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 C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 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岀认定

6、)、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里 1米左右。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 所留后遗症是 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一审法院认为, 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 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刘某因违反交通规则,

7、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王某对刘某的经济损失承担 50%的赔偿责任。关于刘某受伤后留下后遗症问题,一审法院没有作岀说明。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某的车撞倒刘某,致其受伤。同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经济责任分担符合法律原则和规定。故此,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1对刘某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考点】地域管辖【参考答案】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有甲市A区法院和甲市B区法院。本案属于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与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本案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甲市B区,被告王 某居住在甲市A区

8、。2011 年39.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中级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2011年卷三单选第39题)A. 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B. 审理案件组成合议庭时,均不可邀请陪审员参加C. 审理案件均须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D. 对案件所作岀的判决均为生效判决【答案】A【考点】中院审理案件的相关规定【解析】选项A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据此可知,中院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以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

9、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 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据此可知,中院在审理第 一审民事案件时,合议庭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或者由审判员组成。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 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 定。若中级

10、法院审理的案件是一审案件则只有上述几类案件应当不公开或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若中 级法院审理的案件是二审案件,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在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 审理的情况下,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 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院并非仅审理上诉案件,也可以审理第 一审民事案件,其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所作岀的判决不是生效判决,是可以上诉的。39.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 B区法院审理。乙市 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

11、,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 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 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10年卷三单选第39题)A. 将案件退回甲市 A区法院B. 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C. 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D. 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答案】D【考点】移送管辖与指定管辖【解析】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 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3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

12、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50.红光公司起诉蓝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受理后,蓝光公司提岀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由A市中级法院管辖。B区法院裁定驳回蓝光公司异议,蓝光公司提起上诉。此时,红光公司向B区法院申请撤诉,获准。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10年卷三单选第50题)A. 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是错误的,因为蓝光公司已经提起上诉B. 红光公司应当向 A市中级法院申请撤诉,并由其裁定是否准予撤诉C. B区法院应当待A市中级法院就蓝光公司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裁定是否准予撤诉D. 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二审法院

13、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査【答案】D【考点】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诉的处理【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在管辖权异议 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符辖权异议不再审査,并在 裁定书中一并写明。(2009年)35关丁-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A.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B. 涉外案件的ff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C. 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 案件D. 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民

14、诉案件的级别管辖。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符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A 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9条第(一)项规定,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而非 所有涉外案件的一审都由中院管辖,而是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才由中院管辖。因此,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髙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因此,C项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最高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而非仅限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因此,D

15、项错误。200837.甲公司因与乙公司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乙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乙公司不服 提起上诉。在二审法院对此进行审理期间,甲公司向一审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根据法律规定,下列 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应由一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B. 应由二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C. 应由二审法院先对被告乙关于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由一审法院根据二审法院 的裁定作出相应处理D. 若二审法院査明一审法院无管辖权,应直接裁定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答案:C解析: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 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査。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 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提出后,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成立与否的裁定生效前,有权管辖的法院尚未确定, 最终未必由受诉法院进行管辖审理,因此受诉法院的审理权是待定的。而裁定准许撤诉与否,是审理权的 一部分,当然受诉法院暂时无权对原告的撤诉申请作出准许与否的裁定,只有等二审法院先对被告的上诉 作出裁定后,一审法院再根据裁定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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