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5篇(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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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5篇(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下面是我整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5篇(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欢迎参阅。 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经公布并实施。其中规定了商品房买卖中的惩罚性赔偿原则,这一规定对规范房产市场,保护购房者的切身利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引发了商品房在适用解释的同时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问题上众说纷纭,本文仅就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是否适用消法谈谈自己的一些拙见。解释中关于惩罚性赔偿条款的规定如下: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2、,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

3、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其中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以上的5种情况时除了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可以要求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之后还可以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的赔偿。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了以上的5种情况时购房者可以要回的款项的最高额为已付购房款加上相当于已付购房款的惩罚性赔偿金再加上已付购房款的利息及造成的损失,即双倍的已付购房款、利息还有损害赔偿金。这样一来,解释规定的特定的情况的赔偿金额可能超出消法规定的因欺诈而应给予的双陪赔偿。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当中除了解释规定的几种欺诈以外的欺诈是否适用消法的双倍赔偿?关于是否适用的问题

4、,有两种不同的观点:1.适用。解释规定的情况与消法的规定并不冲突,在符合解释规定的具体情形时,无论适用解释还是消法都可以。2.不适用。消法制定时,所针对的是普通商品市场严重存在的假冒伪劣和缺斤短两的社会问题,所设想的适用范围的确不包括商品房在内。同时制定的产品质量法明文规定不包括建筑物,可作参考。再就是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大多法院也不认为商品房交易适用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主要原因是,商品房买卖合同金额巨大,动则数十万、上百万,判决双倍赔偿会导致双方利害关系失衡。综上,此种观点认为,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开发商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是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或赔偿实际损失的责任,而不是消法所规定的双倍赔偿责任。以上

5、两种观点本人认为都过于绝对。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分别适用。首先,我认为能适用:1.从立法本意上来说,解释规定的赔偿额度,按照上面的分析,最高额度可能超出已付购房款的双倍。解释规定的这几种欺诈行为是属于商品房买卖纠纷之中最严重、最恶劣的几种。也就是说,这几种最恶劣的情况可以适用解释规定的最高双倍以上的惩罚性赔偿,那么,除了解释规定的几种严重的欺诈情况之外的欺诈行为,应该是适用消法的双倍赔偿。当然,实践中,很难适用最高的双倍以上的惩罚性赔偿,但法律规定的应然状态与法律适用的实然状态的差别,跟立法本意无关。2.从法律的体系上来说,消法既然没有明确规定其调整范围不适用于商品房,那么就是适用。解

6、释同样没有规定如果与消法冲突时的适用规则,其实,本来就不冲突。立法者在立法时,因为要维护法律的统一性、权威性、严密性,会在立法时尽量的消除法律冲突,尽量不要留下立法的空白。所以说解释和消法都是适用的。3.解释在商品房合同买卖纠纷中加入了因欺诈而导致的惩罚性的措施,目的是在遏制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中利用优势欺诈购房者,从而导致的巨大的事实不公。那么我们可以推论:在商品房的买卖中,一般的欺诈适用惩罚性赔偿符合立法本意,只是一个度的问题。也就是说,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1倍、1.5倍、2倍等,但不能超出解释规定适用于特定的五种欺诈的惩罚性赔偿的范围。其次,我认为要有限制性的分别适用。也就是说在商品房买卖

7、合同纠纷当中情况千差万别,一味的去适用双倍赔偿或不适用双倍赔偿都可能在具体案件当中导致不公平的现象发生。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分别适用。1.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一刀切,全部不适用双倍赔偿,就只是解释规定的几种情况最高可以适用双培以上的惩罚性赔偿,而在商品房合同纠纷中的其他欺诈行为就只能是返还款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实际的损失。那么如果其他的欺诈行为的确没有解释规定的开发商的主观恶意强,但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相当大(不一定达到已付购房款的一倍),()这实际上性质的恶劣程度不亚于解释规定的那几种情况,即已经达到了解释实行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制定意图,那么我们就应该适用双倍赔偿;如果造成的损失

8、不是很大,那么就只是按实际的损失来陪。至于损失达到已付购房款的多大比例才适用消法的双倍赔偿,要综合多方因素,多种情况,比如已付购房款的绝对额、欺诈隐瞒的时间长短、造成损失类型的多少等。2.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一般的欺诈行为全部不适用消法的上双倍赔偿,则很难在不同的欺诈情况下(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一般欺诈和解释规定的严重的几种欺诈)保证赔付比例的公平。这样会导致一种倾向:开发商因为解释规定的严重欺诈在实践中都不可能导致双倍的惩罚性赔偿,那么会怂恿他们的一般性欺诈行为;如果一般性的欺诈能有条件的适用消法的双倍赔偿,那么严重的欺诈行为在实践中可能用到了双倍的赔偿甚至于更高的双倍赔偿加利

9、息、损害赔偿的几率大增。这样才会起到抑制开发商这种欺诈行为的作用。总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既要适用消法,又要有限度的分情况适用,以期能尽量的发挥消法和解释的效用,切实抑制开发商的欺诈行为,从而保护购房者的利益。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2(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_注册地址:_营业执照注册号:_企业资质证书号: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邮政编码:_委托代理人:_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委托代理机构:_注册地址:_营业执照注册号: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邮政编码:_买受人:_姓名:_国籍_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姓名:_国籍:_地址:_邮政编码:_电话:_释义本部分条

10、文是确认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本条款提示点:1、出卖人的主体资格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分为专营开发企业和兼营开发企业,但无论是哪种类型,都需要具备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颁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不具备开发资质或开发资质已被取缔的企业不能作为出卖人与相对的客户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违者订立的合同无效。2、买受人的主体资格(1)凡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作为买受人,(2)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方可作为签约人订立合同,A、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B、精神病人或间隙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

11、作期间订立的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购房行为应当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签约,(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无论以夫或妻的名义购买房屋,该房屋所有权一般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3、出卖人委托代理机构近年来,开发商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房屋销售的比例日益增加。在这种情形下,应当将代理机构的名称列入本合同,并如实填写。这样,既明确体现和保障了开发商、代理商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也保障了购房人的签约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12、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_方式取得位于_、编号为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_。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规划用途为_,土地使用年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施工许可证号为_。_。释义本条是出卖人拥有项目的取得和开发建设等前期手续告知义务的内容,目的是为保障买受人知情权。本条款的提示点:1、开发商土地取得方式一般情形下,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方式为受让国家出让的土地(出让)或转让受得他人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土地(转让)。特殊情形下方可获得国家得无偿划拨地(划拨),如开发商开发建设规划范畴内得经济使用住房。未变更土地性质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非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得划拨地不能用作房地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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