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509235302 上传时间:2022-09-17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2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1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2021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2021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2021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2021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1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2021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实现将我市建设成中国西部人居环境最佳的现代特大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及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成府发20xx22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开展的新居工程、平改坡工程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等工作,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生态学思想和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新、三最目标,坚持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协调,注重城

2、市建设的循环性和环境共融性,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进行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缓解城市绿化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开创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建设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增加城市绿量,拓展市民休闲空间,减少房屋屋顶滞尘量,进一步改变我市各行政区域之间绿化指标不平衡的现状。到20xx年,中心城区内达到人均垂直绿化2(按竖向面积计算)以上,人均屋顶绿化面积0.5以上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空间立体绿化风格和特有都市景观。 二、实施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按本实施方案,重点在五城区(含高新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实施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其他各县(市)参照本方案的

3、精神和方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实施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城乡空间立体绿化工作。 (二)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屋顶绿化、墙体及其它建构造物的垂直绿化、绿墙建设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由市重大办牵头,市建委、市园林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小组,组织编写城市空间立体绿化技术导则、实施办法,并监督管理各区(市)县政府开展此项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将市上下达的目标进行分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二)由市建委、市园林局牵头成立城市空间立体绿化课题研究组,针对成都地区的空间立体绿化适宜种植基材、植物配置、生态效益、技术导则、

4、质量标准等开展系统、深入研究,于20xx年3月31日前形成研究成果及时用于指导生产,为国家园林城市验收提供扎实的科技成果。 四、具体措施 (一)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市级有关部门分别按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建绿资金补贴,各区(市)县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任务完成。对五城区(含高新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范围内已建建构筑物立体绿化工作,由所在地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各区(市)县市容管理部门为实施主体;新开工房屋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

5、理暂行办法。市规划局按照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市建委在施工图纸审查备案管理工作中严格把关;市园林局制定屋顶绿化折算以抵扣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具体办法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建设单位(或业主)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时应向市建委提供屋顶绿化的竣工验收资料。 (二)明确目标,逐级分解 1.由市园林局牵头,在20xx年1月31日前完成市区范围内的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现状调查,并根据各区(市)县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的目标任务。 2.20xx年8月以前,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三环路以内具有绿化条件的立交桥、人行天桥、公用设施构造物外立面的垂直绿化覆盖,完成

6、后及时移交原管理单位,并签定后期维护合同。 3.20xx年10月以前,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实现新增屋顶绿化30万(各区按5万计),垂直绿化12万(各区按2万计),绿墙建设6万延米(各区按1万延米计)。 4.五城区(含高新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范围内新开工楼房(12层以下、40米高度以下的中高层和多层、低层非坡屋顶建筑)应按有关要求实施屋顶绿化,到20xx年全市屋顶绿化总面积要达到200万以上。 5.除军事设施、监狱等有保密要求或其他特殊规定的单位外,各单位原有实体围墙改造为绿墙,临街的新建围墙应全部采用绿墙。 (三)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1.鼓励已完工或在建建筑物

7、屋顶进行绿化改造和垂直绿化。动员社会、集体、个人共同参与,对在建的或近20年内完工且符合建筑安全的屋顶进行绿化改造。屋顶绿化改造经费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由市、区、社区三级组织开展优秀屋顶花园等评选活动。 2.加强新开工的建筑物屋顶绿化管理工作。新开工建筑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屋顶绿化。 3.将屋顶绿化率、垂直绿化面积纳入市、区级园林式社区和园林式单位评选的考核指标体系。 (四)抓好重点,示范联动五城区(含高新区)分别抓好一个5000以上的屋顶绿化建设重点示范工程,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抓好一个2021以上的屋顶绿化建设重点示范工程,

8、带动周边建筑群的屋顶绿化,建成一批以屋顶绿化、墙体绿化、绿墙绿化为特色的立体绿化示范街道和示范小区。要对三环路以内立交桥、人行天桥和其他公用设施构造物的立面全面进行绿化覆盖;要结合新居工程抓好新建房屋的墙体垂直绿化,结合新居工程和平改坡工程开展屋顶绿化,使我市中心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五)依法实施,确保安全立体绿化应符合消防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施工方案应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注意屋顶承重和防渗。已建或在建建筑物屋顶绿化改造必须在确保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进行,严禁屋顶违章搭建。 (六)培育产业,创造就业要利用实施城市空间立体绿化的契机,培育我市园林绿化

9、产业,为绿化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开辟新的空间。要依托城市就业培训和服务机制,加大对园林绿化从业人员的培训,拓宽再就业途径。 五、屋顶绿化管理办法 (一)选址条件建筑竣工时间在近20年以内、产权明晰、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可实施绿化的屋顶。 (二)工程设计屋顶绿化设计工作应由具有建筑或园林设计乙级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文件中必须对建筑屋顶承重、防渗漏、灌排水、植物配置、种植基材选择等进行单项验算和设计,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提供完整图纸和技术文本。 (三)方案审查对产权明晰的1000以上的建筑物,屋顶绿化设计方案报市园林局组织审查;1000以下的由所在区(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10、审查,报市园林局备案。 (四)质量监督和峻工验收屋顶绿化工程完工后,由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屋顶绿化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并负责出具书面验收意见。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并存档备查。 (五)管理维护屋顶绿化工程峻工验收后,由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与产权业主签订项目移交和后期维护协议。原则上可实行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维护责任统一。项目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定期调查和维护指导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2021年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为了加快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生态质量,进一步美化我市城市立体空间,有效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梧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

11、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及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立体绿化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一)积极推广城区构筑物、屋顶、墙面、阳台、护坡等立体绿化,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城区立体绿化达到一定规模和较好效果。 三、实施范围 (一)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居住区建筑、公共建筑等新建项目应包括立体绿化的建设内容。 (二)酒店、工业园区、医院、商场等新建项目应包括立体绿化的建设内容。 (三)xx

12、年以内已建成的产权明晰、能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的公用建筑以及居住区、会所、围墙等均列入立体绿化实施范围。 四、实施原则 坚持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原则。在建筑规划、建设时应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成为我市发展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建筑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并在完成主体建设的同时完成立体绿化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鼓励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动员社会、集体、个人等共同参与立体绿化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节约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型的项目建设不同类型的立体绿化,选择适生植物以及可循环利用材料,在提高绿视率的同时满足休闲、观赏的需要,缓解地面绿化资源不足的矛

13、盾。 五、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梧州市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实施工作,具体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长:张学军副市长 副组长:陈景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冰市政管理局局长 成员:杨立程市住建委副主任 张周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勇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聂敏轩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聂振传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畅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黄坚强市环保局副局长 秦清泉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莫炯升市水利局副局长 梁聚文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王剑彪市文新局副局长 黄福林市卫生局调研员 邝日晓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黄昌平桂东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吴振中万秀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创园办)和八个

14、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梁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徐勇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1.建设项目立体绿化推广组。由市住建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有关单位配合,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使项目在规划、立项、可行性研究、环评和建筑设计阶段加入立体绿化建设内容,并将立体绿化纳入节能建筑建设、评比的指标体系。 2.资金组。 (1)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财力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资金和市属公用建筑、公共设施建设立体绿化养护资金,对各城区、街道以及社会单位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给予适当补助。 (2)各城区政府负责落实各城区、街道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费用。 (3)市发展改革委、市

15、住建委、市政管理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以及各园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和各城区政府,负责督促各自建设组内相关单位落实立体绿化建设和养护资金。 3.城市桥梁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政管理局、桂东公路局等有关单位配合,对城区桥梁实施立体绿化建设。 4.教育系统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教育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市内教育系统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协调工作。 5.卫生系统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市内卫生系统的立体绿化建设和协调工作。 6.公共建筑立体绿化建设组。由市政管理局牵头,市住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东泰公司、市城投公司、市保投公司、城区政府配合,负责全市公共场所立体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