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公司制农业发展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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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农垦公司制农业发展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农垦公司制农业发展现状 截至0X年,我国农垦系统土地面积为36.5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98万亩,约占全国耕地的4.5%,拥有1785个国有农场,1361万人口,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0多家,约万亿国有资产(不含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生产总值5800亿元,人均纯年收入1.万元。农垦系统分布在全国3个省份,主要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实行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多数垦区还承担区域内行政社会管理等公共职能,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有经济的重要力量。 (一)企业主体数量多,分布行业广泛 根据中国农垦统计年鉴统计,截至202年底,农垦拥

2、有独立核算企业54家,其中农牧企业177家,占企业总数的292;工业企业18家,占企业总数的.2%;建筑企业509家,占企业总数的.42;运输企业227家,占企业总数的.2%;以批发贸易为主的商业企业59家,占企业总数的29.44。从产值看,第一产业产值1750亿元,占农垦总产值的2.5%;第二产业增加值23.22亿元,占农垦总产值的4;第三产业增加值14.3亿元,占农垦总产值的5%。 (二)以农业公司为主,经营主体实力强 农垦拥有职工家庭农场、企业公司、合作社等多种类型的农业经营主体,但农业公司是农垦农业经营的主力。目前,农垦拥有农业公司约1万家,合作组织544家,职工家庭农场113万户,8

3、5的耕地由职工或职工家庭承包。20X年农垦有65家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其中,国内上市公司家,拥有股本金9.8亿元,是农垦公司制农业发展的重要代表。 (三)与管理体制对应,组织形式多样 除_兵团外,农垦还有集团制和属地行政化管理两种管理体制。按管理体制分,202X年全国有17个垦区实行企业集团制管理,实现生产总值38405亿元、利润141.8亿元,分别占全国农垦的4.和8.9,实行集团制管理的垦区均为农业公司组织形式。实行属地行政化管理的垦区,正在以优势农场、优势主导产业为基础组建各种形式的专业化农业公司,如河南黄泛区农场的地神种业、湖北农垦现代农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四)多种所有制

4、并存,注册登记类型丰富 目前农垦已培育一大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并催生出一大批民营企业,形成了股份制、有限责任制、混合所有制等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局面。截至0X年,全国农垦累计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约1万家,出售、破产、兼并、关停国企1.万余家,非国有经济比重超过4%,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格局。在农垦65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股份有限公司19家,占.2;有限责任公司36家,占5.4%;国有企业10家,占54%;内资企业61家,占93.8%,中外合资企业家,占.%。 (五)集中于农垦优势产业,拥有规范生产基地 农垦农业公司以国有农场为依托,拥有

5、管理规范的生产基地,并集中于农垦优势产业。以65家农垦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为例,除上海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和黑龙江农垦北大荒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农副产品销售为主业外,其他企业均以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为主,加工原料集中于粮豆、牛奶、橡胶、畜禽、甘蔗、种子种苗、果蔬等农垦优势产业。22X年,农垦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基地种植面积2918万亩,养殖奶牛、猪、羊、鸡、鸭等畜禽.5亿头(只);上海鲜花港主营鲜花产量亿株;龙头企业从基地采购的原料占企业加工总量的71.5%,其中,有28家企业达到%,占企业总数的43.2。 (六)利益机制多样,形式类型丰富 农垦农业公司与农场、职工家庭、带动农户形成了密切的利

6、益联结机制。以农垦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为例,65家重点龙头企业共带动农户321.10万户,平均每家企业带动农户18万户,在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中,以合同制方式带动农户18.64万户,占8.%;以合作制方式带动农户4.6万户,占1.3;以股份合作制方式带动农户8.1万户,占2.5%;以其他方式带动农户6.6万户,占21.68;有56家企业按照保护价收购农产品,占90.%;家企业为基地农户提供系列化服务,占9.%。 二、农垦公司制农业发展模式分析 基于农垦公司制农业发展现状,在实地调研代表性垦区和国有农场的基础上,采用历史演进和系统归纳的方式,从组织方式、运行机制、成长路径等方面分析农垦公司

7、制农业发展的特点。 (一)农垦公司制农业的典型发展模式 “企业集团产业公司+国有农场+职工家庭农场”是农垦公司制农业的典型模式,该模式是农垦不断深化改革,并逐步适应市场发展而形成的。目前有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广东、广西、海南、重庆、云南、陕西、宁夏、甘肃、南京、昆明、广州等1个垦区采用该模式。“企业集团产业公司+国有农场+职工家庭农场”“大集团套大农场、大农场套小农场”的现代化大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是农垦公司制农业组织模式的典型代表,对应的运行机制是“集团公司制+股份公司制股份制或国有独资+职工租赁经营”。农垦公司制农业典型模式是农垦“大农场套小农场”双层经营体制的延伸,典型模式

8、存在于土地规模比较大,产业基础相对好,产加销一体化程度高的集团化垦区,也能较好地涵盖属地行政化管理垦区的农业经营。 (二)农垦公司制农业模式的运行机制 农垦公司制农业典型模式的运行体系可以从三个层次、两个方向考查,具体为:(1)在底层,以集约化和专业化的家庭经营为主,农场职工或职工家庭规模化承包土地,从事专门化的农业生产,具有较高的农产品商品率和劳动生产率,该层次目前正积极探索合伙经营、集体经营和公司经营等新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2)在中层,以国有农场为核心,实行统一的农资供应、作物布局、农机作业、农技推广等措施,提供全覆盖、全过程的组织化生产经营服务;该层次目前正不断强化各类主体间的利益

9、联结,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组织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比较优势。()在顶层,农垦集团公司掌控战略决策、资源配置和管理控制,主导整个农垦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产业公司负责培育和经营垦区主导产业,推进产业纵向一体化,目前正在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主体间的利益关系,提升产业链整体效益。(4)纵向上,以国有农场、产业公司、企业集团为链接,通过产业化经营,构建农业全产业链,带动分散层次的平行主体发展。(5)横向上,以家庭农场为基础,通过国有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元组织形式,实现生产主体的规模经营。 三、农垦公司制农业发展存在问题 农垦公司制农业发展,推进了农垦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了农垦农业现代化

10、,但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高,需要不断提升 集团母公司、产业公司是农垦公司制农业提档升级、发展壮大的主要力量,但与国内外一流农业公司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突出反映在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从公司主体发育看,农垦公司制农业发展普遍具有先有农场子分公司,后有产业公司和集团母公司的逆向组建特点,行政因素在集团制改革中发挥主导作用,导致农垦企业治理结构、管理框架不完善,集团母(总)公司管控协调能力不强,在垦区发展战略制定、资产管理、产业规划等方面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产业公司在资本运营、技术创新、产品营销方面缺乏高级专门人才,资源整合力度不够,产品加工能力不强,市场开拓不足,依靠科

11、技创新驱动推动农垦优势产业发展的作用未有效发挥。 (二)主体间利益联系不紧密,需要创新完善 合理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农业经营各主体长期博弈均衡演变的结果。随着农垦农业经营主体增加,各农业经营主体间的利益联结方式由以土地承包经营、产品交易为主向资本产权、服务契约、市场交易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转变。由于农垦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时间相对较短,各经营主体利益表达尚不充分,满足各方利益、实现共同发展的机制仍在构建中。在集团化体制中,母公司、总公司在内部交易中存在压低子公司、分公司产品价格问题;加工销售专业公司与职工家庭农场利益联结中主要以产品市场交易为主,缺乏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深层次利益联结机制。 (三

12、)职工家庭农场规模不足,需要适度扩大 适度扩大家庭农场土地经营规模是适应现代农业生产技术进步、农场社会化服务体系转变、提升农业规模效益以及增加职工家庭收入,实现农垦职工收入2X年翻番的要求。在人地关系相对紧张的垦区和农场,农场职工土地承包租赁主要依据农场职工数量,实行土地均分承包,同时,由于国有农场所处区域经济社会一般相对落后,劳动力转移渠道有限,大量职工家庭子女转移到农场工作,造成人均耕种土地面积下降。同时,由于农场职工土地承包租赁经营期限相对较短,不利于农场土地向有资本、有技术的职工家庭农场流转,不利于培育新型农场农业职工。 (四)财政支持体系不完备,需要顶层设计 现代农业发展要靠科技和政

13、策,政策是推动农垦公司制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农垦具有区域性、社会性、跨行业性等多种属性,兼具生产经营和社会管理等多项职能,具有多种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支农政策是否应该覆盖农垦,管理部门存在争议,导致农垦不能及时享受相关政策。以农垦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为例,政府部门对其是否具有公益属性,公共财政是否应该支持,一直存在争论,各地实践不一,相同的政策在垦区执行不同。以农技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项目为例,截止02年,该项目仅覆盖至_兵团、黑龙江、广东、湖北、陕西、河北、河南、湖南、辽宁、广西等1个垦区,而享受政策的部分垦区,标准被降低,如_兵团和黑龙江垦区按6个示范县、广东农垦按个项目示范县予以资金支持。

14、四、完善农垦公司制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为更好推动农垦公司制农业发展,针对其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继续深化农垦体制改革 改革是推动农垦发展的巨大红利,应继续推进垦区层面集团化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借助农垦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国农改2X4号文)机遇,按照公共管理职能与生产经营职能分开、分离原则,促进农垦集团公司由管理型企业向经营型企业转变,加强农垦经营管理队伍职业化建设,改善股权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增强集团公司的管控能力和投融资能力。按照专业化、产业化经营方针,整合农垦经营性资产,培育壮大产业公司,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提升农垦主导产业竞争力。加强农场生

15、产基地建设,夯实农业产业化经营基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农垦核心竞争力。 (二)培育壮大农业公司主体 培育壮大农业经营公司是农垦公司制农业发展的关键,要以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为重点,对农垦农业公司进行改造。规范和完善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适度分权、强化监管的经营决策机制以及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积极引进战略投资,发展混合所有制,对集团母公司、产业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同时,推进农垦管理职能转变,将农垦企业集团和产业公司打造成专门从事资产经营和生产经营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三)选择适合的农业公司发展路径 农垦农业公司建立和发展有三条发展路径,分别是从行政管理机构或行政性公司,改制为集团制企业(农业部农垦局,202X);围绕垦区主导产业组建产业化、专业化公司,或将农场改制为子分公司,通过自下而上的模拟股份制经营组建公司。各垦区和农场要结合自身管理体制特征,选择适合的公司发展路径,具体为:集体化管理垦区可采用企业集团发展路径;非集团化垦区要以优势农场或优势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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