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竞争性谈判文件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509099768 上传时间:2022-08-09 格式:DOCX 页数:57 大小:97.4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竞争性谈判文件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施工竞争性谈判文件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施工竞争性谈判文件_第3页
第3页 / 共57页
施工竞争性谈判文件_第4页
第4页 / 共57页
施工竞争性谈判文件_第5页
第5页 / 共5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施工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竞争性谈判文件(5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寒亭区海龙路排水管道引接工程施工谈判文件 寒亭区海龙路排水管道引接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WFHTGCGL2015-208-2招 标 人: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潍坊恒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2月第一章 工程概况及谈判须知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寒亭区海龙路排水管道引接工程,从张面河南侧、海龙路路西开始,沿张面河南岸新建雨污水管道至泰祥街与张面河交汇处附近,分别接入泰祥街南侧现状雨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管径采用d1650,长度约600m;污水管道管径采用d800,长度约600m。供应商应充分踏勘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报价。(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划

2、分为一个标段。(三)开竣工时间:具备施工条件后3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招标人要求。(四)质量保修期: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重新整修,费用自理。(五)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若对道路、人行道、绿化带等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由其自行负责恢复原状。(六)报价范围:施工图纸及谈判文件全部内容施工及质量保修。(七)本项目联系人:张小丫 0536-2118167邮箱: 凡涉及本次谈判的有关补充或修正,均以潍坊恒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二、谈判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内 容 规 定1项目综合说明项目名称:寒亭区海龙路排水管道引接工程工程建设地点

3、:寒亭区海龙路,具体地点根据招标人要求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单价合同承包(包工包料)质量要求: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工期要求:详见工程概况。2合同名称:潍坊市寒亭区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施工合同3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4供应商资质: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5谈判承诺有效期为45天(日历日)6保证金:叁万伍仟元整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9点00分 7踏勘现场及答疑会议供应商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因未参加现场踏

4、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时间:2015年12月24日9时00分地点: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会议室(寒亭区运河东街1002号)请于2015年12月24日8时00分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答疑文件于24日17时之前发放给供应商。电话:0536-2118167 邮箱:8响应文件递交至地点:宝鼎国际1号写字楼19层1906开标室(潍坊市胜利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9点00分 份数:6份(1正5副)9谈判时间:2015年12月29日9点00分地点:宝鼎国际1号写字楼19层190

5、6开标室(潍坊市胜利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10谈判及成交原则:遵循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1本项目控制价:1956893.10元1、本须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2、本项目招标人为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3、对供应商的要求:3.1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供应商至少须满足:1)资质要求见前附表第4项规定。2)良好的

6、公司信誉,出色的公司业绩。3.2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费用须自行负责。成交供应商须承担成交服务费及公证费,成交服务费比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计收;公证费按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8814号)规定费率和寒亭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的计收。3.3非由代理机构处获取的谈判文件,无权参加谈判谈判资料(谈判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售后不退。3.4供应商在接到谈判文件后,应于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包括: (1)报价函(需放报价文件第1页);(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

7、的书面声明;(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6)工程量清单报价书;(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8)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3.5.供应商在接到谈判文件后,应于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保证金。3.6保证金只受理电汇和网银转账(请提前办理,以下述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提交有关银行凭证为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9时00分(保证金的交纳及退还账户必须与供应商名称相符,且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个人或其他供应商名称交纳的无效。谈判现场提供基本账

8、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保证金交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相应的复印件做入响应文件) 开户名称:潍坊恒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潍坊奎文支行 开户账号:106630000000910793.6.1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而予以拒绝。3.6.2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日内退还。3.6.3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向招标人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成交金额8%的履约保函(具体格式详见附表一)并扣除成交服务费后,余额予以退还。3.7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保证金不予退回: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9、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报价说明:4.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安装费、保险、利润、税金、规费、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的报价、承诺及其他优惠条件作为双方签定合同的依据。4.2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4.3供应商应将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报价书一并报送。

10、4.4供应商所报最后报价中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固定不变。4.5报价要求:(1)本次谈判原则上采取三轮报价的方式,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函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有效报价,每轮报价均应书面确认。(2)供应商的每轮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如超出控制价作无效报价处理。(3)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4)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每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5)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一旦成交,则其所报的综合单价应按照总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调【下浮比例=(第一轮报价-最终报价)/第一轮报价100%】。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此调整,其报价将被拒绝。5、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提交首

11、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2补充通知须经有关部门会签,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6、谈判:6.1供应商参加谈判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保证金交款凭证原件或复印

12、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谈判时未提交以上有效证书原件者,其报价将被拒绝)及其他相关资料。6.2本项目采用现场谈判形式,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6.3招标人将组织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进行综合评审。 6.4谈判小组将按以下顺序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其中付款条件、工期、质量标准等必须符合采购需求。(1)供应商的报价;(2)供应商能否满足谈判文件

13、的技术要求;(3)供应商是否提供其他优惠条件;(4)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招标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谈判小组成员将综合以上因素得出谈判结果。6.

14、5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报价文件本身及当场提供的有关原件为准,不依靠其他任何外来证明。6.6不论谈判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未成交原因不作解释。7、根据谈判结果,招标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施工,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成交供应商可根据当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有关政策,根据成交通知书,向试点银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8、其他说明8.1工程施工用水、电,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以及竣工后的清理工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8.2工程竣工后,将施工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地清。8.3涉及能源消耗的产品、材料尽量选用节能型,并符合节能产品国家认证标准。8.4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职工,并出具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部组成人员近三个月工资发放明细表(加盖供应商公章)、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缴纳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及缴纳明细表(当地劳动保险部门盖章);必须在正本中附带承诺书原件、不拖欠工人工资承诺函原件;谈判结束后,有关部门将进行检查,如经核查授权委托人、项目部人员并非本单位职工,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没收保证金。8.5 本工程须确定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专职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