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兴路人行道及背景林绿化工程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509060834 上传时间:2022-08-18 格式:DOC 页数:112 大小:48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玉兴路人行道及背景林绿化工程_第1页
第1页 / 共112页
玉兴路人行道及背景林绿化工程_第2页
第2页 / 共112页
玉兴路人行道及背景林绿化工程_第3页
第3页 / 共112页
玉兴路人行道及背景林绿化工程_第4页
第4页 / 共112页
玉兴路人行道及背景林绿化工程_第5页
第5页 / 共1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玉兴路人行道及背景林绿化工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玉兴路人行道及背景林绿化工程(1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玉兴路人行道及背景林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名称:玉兴路人行道及背景林绿化工程采 购 人:宁乡新玉城镇建设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编号:CGZ2委托代理编号:NG-170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七年三月目录第一章 谈判通知3第二章 谈判须知4谈判须知前附表4谈判须知正文2一、说明12二、谈判文件14三、响应文件15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8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1七、其他规定22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3第四章 采购需求1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1一、谈判响应声明9二、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01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102四、施工

2、组织设计15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107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108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112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14九、最后报价15第一章 谈判通知 :(单位名称)宁乡新玉城镇建设有限公司的玉兴路人行道及背景林绿化工程(政府采购编号:XGJ-2,委托代理编号:HGC-2017-0)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谈判。1、请你单位于17年3 月25 日至207年 3 月26日,每日上午9:001: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宁乡县

3、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栋1108号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年 3 月 1 日 14 时 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市民之家四楼北侧(县规建局对面)。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4、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向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17年 3月6日17时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谈判.、联系方式:采 购 人:宁

4、乡新玉城镇建设有限公司联 系人:梁政电 话:地 址:宁乡县玉潭街道二环南路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人:李文娟电 话:9 地 址: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号保证金汇至: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宁乡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帐号:7310240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第二章 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玉兴路人行道及背景林绿化工程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称:宁乡新玉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宁乡县玉潭街道二环南路电话:联系人:梁政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5、: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号电话:9 联系人:李文娟 第二章第2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1)发布邀请公告(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1) 谈判通知;(2) 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二章第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施工员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第二章第6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第二章第.1款现场勘察 需要 不需要第二章第。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 否 是

7、,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 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8。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1期)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2)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

8、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 .第二章第86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湖南政府采购网 ()查询二、谈判文件第二章第

9、9款谈判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无第二章第01款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07年3月5日至207年3月 26 日第二章第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17年月 31 日 1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5款采购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1732。8元(人民币)第二章第17。1款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1、保证金数额:320000元(人民币)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账户名: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宁乡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 号:10203、保证金联系人:喻会计移动座机:4、到账时间:

10、投标截止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二章第8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份数 4 份(1正副,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正副本均可双面打印,响应文件须胶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包或品目名: /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市民之家四楼北侧(县规建局对面),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5.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第二章第73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六、其他规定第二章第9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见附页4)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不足600元的按600元收取)第二章第40。1款其他规定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

12、经理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41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 嘉/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0/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 球邓霞英/ 6/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

13、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相关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