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融大厦前期物业招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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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融国际大厦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文件苏州绿原城乡建设有限公司2012年6月21日招标文件目录招标人承诺及重要提示第一章 招标项目简介第一节 项目基本情况第二节 项目保修有关规定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表第二节 招标说明第三节 招标内容第四节 招标文件第五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六节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要求第七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第八节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第九节 开标、评标第十节 合同签订第十一节 投诉处理附件附件一 综合评分标准(格式)附件二 评委评分表(格式)附近三 法人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近四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附件五 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附件六 建

2、设项目总平面图招标人承诺及重要提示本招标项目已经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市的政策规定,承诺招标文件提供的项目数据等均符合城市规划等部门的要求,设施设备的技术参数与实际设计基本一致,招标文件将作为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的附件之一,并承诺认真履行所涉义务。招标人提示,投标人应当认真领会招标文件精神,投标文件应当完整并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等也将作为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的附件之一,并认真履行。 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第一章 招标项目简介第一节 项目基本情况招标人名称:苏州绿原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名称:万融国际大厦招标项目地址及区域

3、四至:项目位于苏州市平江区平江新城,苏州市人民路以东,总官堂路以南,锦堂街以西招标项目总建筑面积:(本标书所述面积均为工程图测算面积,最终以房产测绘结果为准)总建筑面积为46097.60平方米。招标项目建筑类型:商务办公楼(部分商业)招标项目施工单位:苏州二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一、项目占地面积为7567.4m2,总建筑面积为 46910.88 m2,容积率为3.998,建筑密度为43.43 %,绿化率为35 %。二、项目简介:物业类型可售建筑面积(m2)建筑比例%户数(套)备注办公用房21364.6670.48%待定商业用房8949.6029.52%待定综合商业、出租合计30314.26100%

4、地下车库面积15897.62m2,公建配套699 m2,办公部分21364.66m2,商业部分8949.6m2。地面车位4个、地下汽车位403个。三、项目建设、交付计划:该项目一次规划 ,一期实施,建设施工期预计自2011年5月起至 2013年1月止。交付预期为2013年7月,交付面积46910.88m2,其中:办公用房 21364.66m2 ,商业用房8949.60m2,公建配套699m2,地面车位4个、地下汽车位403个。绿化面积2648.45m2。项目设施设备:电梯、燃气空调系统、新风系统、消防设施、楼宇自控系统、停车场系统、综合管路系统、智能楼宇集成管理系统、机房工程、综合布线系统、计

5、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一卡通”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电子公告牌系统、残疾人呼叫系统、电力系统、景观照明系统、避雷接地系统。四、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新建物业应当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配套设施。招标人承诺在本项目内无偿提供物业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为210 m2。具体配置位于一层物业管理办公室部分,室内简单装修,具备水、电、网络等使用功能,计划于2013年6月交付中标人使用。根据有关规定,物业服务用房配置将满足以下要求:1. 应设置在项目中心区域或项目出入口附近;2. 应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房屋,具备水、电、通讯等使用功能并达到简装修水平;3. 未配备电梯的物业,物业服务用房位

6、置不超过第三楼层;4. 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房、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车棚、人防工程、室内层高不足2.2米的房屋不计入物业服务用房面积。五、项目层数为-3 19层。其中商业用房3层,办公用房4-19层。六、项目办公总户数为 121 户。八、项目地下室面积为16596.62m2,为业主共享及商业停车用。九、项目汽车位为407个,其中地下403个、地上4个。 十、项目自行车室内公共车位:自行车停车位1066个。十一、项目公共配套、设施总面积为 m2。其中消控室、坡道 m2、物业服务用房 m2(不含商业楼面积)、配电房等其他 m2。十二、项目交通组织:人行路口设置在人民路;

7、商业车行入口设置在总官堂路;办公车行路口设置在锦堂街。十三、项目物业建筑标准:外墙为石材;内墙(公共楼梯间、走廊)为面砖、涂料;地坪(公共楼梯间、走廊)为地砖;裙楼商业卫生设施为厕所8间,其中蹲位18个,小便池10个,残疾人坐便器2个;办公卫生设施每层2间,其中蹲位5个,小便池3个。十四、项目结构概况为基础采用钻孔灌注砼桩,高层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体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十五、项目消防概况:1符合消防规范,设置消防车道。2地下车库单体建筑消防:防火分区内设有自动喷火灭火系统,采用机械排烟系统。3室外消火栓系统为市政给水与消防泵房联合的供水低压制供水系统,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保护

8、半径小于150米,并考虑在消防水泵接合器附近设置。4室内消火栓系统为双向供水。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本地块为区域消防系统。屋顶设置高位消防水箱。地下三层内设置消防泵房,消防水池有效容积610立方米。在地下室消防水泵房内设有消防水池,专用消防泵,两路出口,在建筑物内消防管成环状布置。按规范设室内消火栓。建筑物均设置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5消防/喷淋水泵能耗为120KW,地下室机械排烟系统150KW。6 .消防控制室位于:一层安防智能化及消控室十六、项目电气概况:1.专变:商业一台:2*2000KVA2.其他:大楼设置监控中心兼消防控制室和通信中心机房。十七、项目供水、排污概况:1. 室内生活给

9、水采用分区供水。-33层为市政管网直接供水,419层由生活变频泵供水。生活泵房设置1个不锈钢生活水箱,生活水箱有效容积48立方米,安装水处理设备防止二次污染。水表后生活给水管支管采用PP-R管,热熔连接,水表前采用内衬塑镀锌钢管。2. 室内污废水合流,室外雨污水分流,不设化粪池,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及周边天然河道。室外埋地雨、污水管DN200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室内排水管采用UPVC管。3.生活水泵能耗为150KW(-33层为1区,49层为2区。1015层为3区,16层以上为4区。),排污泵能耗80KW。十八、项目电梯配置概况:扶梯4台(一层至三层),电梯8台(其

10、中,3台负三层至十九层,3台负一层至十九层,1台负三层至三层,1台一层至三层)。十九、项目智能配套概况:公共部分智能化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停车场系统、综合管路系统、智能楼宇集成管理系统、机房工程;功能楼层智能化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一卡通”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电子公告牌系统、残疾人呼叫系统。二十、项目景观、绿化工程:项目绿化率35%,屋面景观设计遵循中式园林的造景手法,创造出规整对称、简洁合理且更具实用性,提供给业主最大限度的室外可活动而又优美的景观场所。局部设有精致水景、喷泉,水景面积约达517平方米,绿化总用水量3600吨/年、水景总用水量186

11、0吨/年,水景、喷泉的能耗10KW。二十一、项目公用照明系统:路灯公共照明功率80KW,走廊/公共楼道照明总功率65KW,配置的楼道灯是感应白炽灯,电梯照明功率含在电梯总输出功率内,商业公共照明20KW。二十二、项目承接查验规定:(一)招标人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中标人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二)招标人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具备以下条件: 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

12、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3. 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4. 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5. 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6. 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现场查验20日前招标人向中标人移交下列资料: 1.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 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 供水、供

13、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4.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 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 未能全部移交上述所列资料的,招标人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将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中标人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四)物业承接查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节 项目保修有关规定一、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根据国家规定执行。保修的期限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

14、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其他设备设施保修期如下:电梯24月,配电设备24月,供水设备 24月,监控智能化设备24月,消控设备 24月,电信设备终身,道路12月,绿化24月,电气24月。除此之外的设备设施保修期如国家有规定的则不少于国家有关规定的最低期限。二、招标人对建设项目承担相应的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限从招标人向中标人首次移交物业之日起计算。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由招标人与施工单位明确。如招标人与施工单位明确的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少于(低于)上述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的,招标人按照上述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如施工单位向招标人承诺的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大于(高于)上述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的,

15、招标人按照施工单位向招标人承诺的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三、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招标人履行应负的保修责任。维修的经济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并由责任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招标人不承担责任。四、超过规定的保修期限,各项建设工程及安装设备的养护、维修由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并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专项维修资金或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支出费用。五、招标人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其负有维护责任的物业定期维修养护。六、房屋质量保证及房屋使用说明:详见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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