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餐饮单位人员培训档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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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创建食安城市餐饮单位培训建档要求11月1日3日,市创城办组织对各区创城工作进行了今年第三次督导检查。在对我区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关从业员工、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的记录和档案存在较大问题,现将关于餐饮单位(含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培训建档要求和资料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参照准备。一、建档要求:根据山东省食品安全城市验收细则落实主体责任(44)项要求:1. 食品经营企业(含学校食堂)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2. 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开展培训考核。3. 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

2、考核。项目要求具体解释:1. 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餐饮单位(含学校食堂)均需建立普通职工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培训形式:可采取开会、讲座、考试、观摩等多种形式。培训频次:可设为月度培训、季度培训或其他,依各单位实际情况而定。每次培训需要留存相关档案资料,需留存培训记录和资料包括:培训计划(或通知)、签到表、教材、影相材料(照片等形式)、笔记、试卷等内容。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要接受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并具备相关证明材料。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进行40小时培训为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由食品经营单位组织实施。以下培训形式均可认定为食品经营单位主动实施的相关人员培训:一是

3、参加泉城食品安全网上食品安全培训;二是参加各级食药部门、教育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三是参加行业内自行组织的食品安全相关培训;四是聘请专家进行的食品从业培训;五是自行组织的关于食品安全法规、规范的培训。各单位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在泉城食品安全网上进行的40小时学习并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可作为此项的证明材料。但该证书需每年注册方有效,即每年均需上网培训一次,考试通过后由原发证单位盖考核章方有效(该项要求已与市局沟通,无每年培训章认为不符合要求)。创城资料需留存2015年、2016年两年材料,所以如有2016年以前取得该证书,但2016年未考试的,请尽快学习考试盖章。2015年以前未盖章或没有条件参加网上培训的单位,可将单位采取其他形式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负责人员进行的培训整理完备,作为培训证明材料,培训时间要求达到累计40小时/年。(食品安全相关资料提供给大家,各单位可视自身实际情况下载使用。)3. 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程序、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要在工作文件中体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能熟练回答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检查要点、出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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