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卫片执法监测工作措施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08518736 上传时间:2022-11-0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土地卫片执法监测工作措施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土地卫片执法监测工作措施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土地卫片执法监测工作措施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土地卫片执法监测工作措施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土地卫片执法监测工作措施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土地卫片执法监测工作措施》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地卫片执法监测工作措施(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土地卫片执法监测工作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5号)和全国、全省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上升势头,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调查核实国土资源部年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中涉及我县辖区内的

2、各类用地,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确保顺利通过市、厅、部检查验收,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县土地使用情况,发现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全县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1号)(以下简称规范)、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3、(国土资厅发7号)为工作依据,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及通知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检查效果。 三、检查范围、内容及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 国土资源部年度卫星遥感监测图片覆盖范围内的我县行政管辖区域,共涉及个图斑,面积23.2亩。 (二)检查内容 按照规范及通知要求,内容主要包括卫片图斑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依法办理农地转用、征收和供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取得先行用地手续,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是否受理项目用地申报手续,建设项目是否属国家、省级重点项目

4、,土地违法行为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已经发现并及时查处等情况进行逐宗核查。 (三)工作分工 全县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安排部署,开展核查,通报工作情况,制定、落实奖惩措施等。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开展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核查监测图斑,审查用地合法性,依法组织查处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填写相关报表,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情况等。 县监察、人事、发改、法制、公安、法院、检察院、城建、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旅游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监察、人事部门负责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发改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审核情况;法制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支持

5、;公安部门负责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建设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涉及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水务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河流、湖泊最高水位线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交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公路用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林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林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旅游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景区管理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人民法院应及时受理移送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及时受理涉嫌职务类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2月25日6月10日) 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月1日

6、已将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发放到我县,同时要求于6月10日前完成自查,同步实施查处整改,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汇总报送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11日月15日) 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国土、监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土地执法卫片的情况进行督查。6月8日前,根据省、市督查意见,将我县自查工作情况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整改完善后,正式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三)约谈、通报阶段(月16日8月日) 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市要求推进查处整

7、改。将所辖的乡(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排序,约谈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督促各乡(镇)开展整改查处工作。召开会议,并向各乡(镇)通报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 (四)总结验收阶段(月日9月20日) 月2日前,县人民政府将工作总结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迎接省、市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推进“以图管地”的重要方式,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

8、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对县(区)进行全覆盖检查的第一年,同时也将是根据1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因此,各乡镇、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出发,扎实、有效、高标准地开展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县成立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

9、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工作。 (三)加强协作,切实形成合力。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我县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监察、人事、发改、法制、公安、法院、检察院、建设、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旅游、环保、审计、信访、畜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对国土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到位;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检察机关要及时立案侦查;需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要及时受理执行;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要完善手续的,农业、畜牧、国土部门要及时依法办理,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

10、)严明法纪,切实加大查处力度。今年国土资源部将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和处罚到位率作为能否通过验收的重要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对卫片图斑中涉及的土地违法行为,应当立案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做到既查事又查人。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违规供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等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监察部门要会同国土部门公开调查、公开处理结果,对符合问责条件的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人员,要依据5号令的有关规定实施问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处理到位的,一律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五)加快进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国土资源部将于7月

11、5日前开始对各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8月15日前,根据检查结果将约谈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城市的政府主要负责人,月底前,部、省、市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1号令启动问责。我县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并安排必要的经费,严格按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抓紧抓好各阶段的工作。调查核实的数据要准确,实事求是,准确反映实际情况;对违法行为要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加大自行纠正力度,处理措施彻底到位。对调查核实不准确、虚报、瞒报、漏报,自行纠正措施落实不力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县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 1 页 共 1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