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滨江大道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508443555 上传时间:2023-02-10 格式:DOC 页数:64 大小:472.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安滨江大道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_第1页
第1页 / 共64页
广安滨江大道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_第2页
第2页 / 共64页
广安滨江大道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_第3页
第3页 / 共64页
广安滨江大道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_第4页
第4页 / 共64页
广安滨江大道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_第5页
第5页 / 共6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广安滨江大道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安滨江大道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6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广安市广安区滨江大道(火柴厂至奎阁大桥段)市政道路工程 监理招标http:/ 招标编号: 广安市广安区滨江大道(火柴厂至奎阁大桥段)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人:广安市广安区规划和建设局(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甲F111001327 二一年五月- 2 -目 录第一卷2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附表一:开标记录表18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19附表三:问题的澄清20附表四:中标通知书21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22附表六:确认通知23第三章 评标办法24评标办法前附表2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

2、五章 合同书.39第 二 卷41第六章 图纸41第三卷4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2第四卷4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43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广安市广安区滨江大道(火柴厂至奎阁大桥段)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1. 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广安区滨江大道(火柴厂至奎阁大桥段)市政道路工程已由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区发改项2009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广安区规划和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广安区规划和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广

3、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区发改招20100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001280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广安城北岔路片区。2.2建设规模:广安区滨江大道(火柴厂至奎阁大桥段)市政道路工程全长1940米。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施工三个标段(一标段为K0+000K0+600,长600米;二标段为K0+600K1+200,长600米;三标段为K1+200K1+940,长74

4、0米),监理一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主项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近三年(2007年以来)完成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投资1500万元以上,留业主电话备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 监理标段: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的监理资质,近三年完成具有 2 个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同一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施工和监理的投标,可同时参与三个施工标段的投标,但中标的标

5、段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3.1条资格要求审查符合者,于2010年5月10日至2010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在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持(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入川备案证(4)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31日1

6、0时30分,地点为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安市广安区规划和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96号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123号 邮 编: 638000 邮 编: 610015 联 系 人: 陈勇军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826-2236854 电 话: 028-86125508 传 真: 0826-2225557 传 真: 028-86125508-804 二一年五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

7、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广安市广安区规划和建设局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人民路96号 联 系 人:陈勇军电 话:0826-2236854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123号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8-86125508 1.1.4项目名称广安区滨江大道(火柴厂至奎阁大桥段)市政道路工程1.1.5建设地点广安城北岔路片区1.2.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240 日历1

8、.3.3质量要求合 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的监理资质财务要求:近 3 年(2007-2009)无亏损。业绩要求:近 3 年已完成不少于 2 个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类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项目总监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具备总监资格其他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注册监理工程师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 1 年(限定在

9、1至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 3 年(限定在3至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5)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10、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16天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书等相关配套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16天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 5 月31日 10 时 3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收到书面答复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人收到书面答复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书等相关配套文件(如有)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

11、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担保的金额:10000元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到达招标人以下账号:开户单位:广安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行: 广安市建行洪洲路分理处帐 号:51001748644051500354-130519003联系电话: 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招标人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招标人账户)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收据复印件应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1)写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2

12、)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3)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3.4.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是指:(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 年(2007-2009,下同)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 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 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2)投

13、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后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的内容。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四章“评标办法”注(2)的要求办理。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自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