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规定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508307867 上传时间:2023-11-14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1.6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规定(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文件编号作成日:制定责任者:认可确认作成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指导和规范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 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各财务核算相关的单位。第三条 本制度包括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计算机硬软 件和会计数据管理制度、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硬件是指支撑财务软件正常运行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 计算机软件是指用友财务软件及其他相关软件第五条 公司财务课负责财务软件系统数据库的管理,财务用友软

2、件系统的维护由与公 司签订服务合同的软件服务商位来完成。第二章 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第六条 公司各财务核算单位必须使用公司指定的财务软件进行本单位的财务核算,并 建立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电算化岗位的职责范围。第七条 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划分如下:(一)电算主管岗 财务部门长负责公司会计电算化的规划和管理,协调公司财务用计算机的使用及财务软 件的运行;对电算化操作人员的权限进行分配及管理;协调、督促财会人员的电算化工作, 完善公司的电算化制度。(二)电算维护岗 公司财务内部指定电算维护员负责计算机硬件管理及维护;负责开、关服务器,维护财 务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管理服务器数据

3、库及数据备份工作;电算维护员负责维护系统基 础资料的定期更新。软件服务商负责软件日常使用中的技术支持。(三)软件操作岗 各财务岗位的担当人员负责对相关会计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并及时输入记账凭证等会计 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 登记、保管、保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借阅、使用登记制度。(四)审核记账岗 财务部门长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真实性、 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没有审核的凭证不能记 账;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审核。第八条 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的考核 实行电算化后,定期对会计

4、电算化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的年度考评 内容。对不按照本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追究相关 责任人的责任。第三章 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第九条 本章所称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是指按照会计电算化岗位设置,行使岗位职责 的会计电算化人员或经财务负责人批准赋予临时操作、查询权的其他人员。第十条 操作人员必须以“命名用户方式”登录财务软件系统,操作人员的密码由操作 人员自己拟定。操作人员对自己的密码必须严格保密,泄漏密码产生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 责任人的责任,各操作人员的密码应当根据需要三个月更新一次。第十一条 会计电算化人员在财务软件系统中均应以实名进行用户登记

5、,并由电算主管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原则赋予相应操作权限。第十二条 财务软件系统中的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及系统管理的超级管理员密 码由财务部长管理。第十三条 出纳人员只有现金管理系统的管理权限。第十四条 日常操作程序(一)财务部门内部指定电算维护员每天到岗后,首先检查服务器是否正常开启,检查 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是否正常运行,为其他工作做好准备;(二)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运用正确的会计科目填制记账凭证,并打印机制记账凭证, 同时签名或盖章确认;(三)审核人员审核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在打印出的记账凭证上签名 或盖章确认,并立即对机内对应记账凭证执行“审核”操作。如未即时核

6、对机内记账凭证, 应将原打印出的记账凭证与机内凭证核对无误后,才能对机内记账凭证执行“审核”操作, 严禁未经核对执行“成批审核”操作。审核人员应对自己审核过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负责,如出现问题按相关财务制度规定 承担相应责任。(四)审核人员将已审收(付)款凭证交给出纳;(五)每天工作结束后,电算维护员可依据工作情况选择是否关闭服务器,如要关机应 提前通知电算维护员,并通知各在线操作人员,各在线操作人员退出后方能关闭服务器。(六)操作人员离开操作使用计算机的工作现场,应立即退出财务软件系统,否则应承 担被人利用本人登录名进行操作的全部责任。第四章 计算机硬件、软件和会计数据管理第十五条 公司应为

7、开展会计电算化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硬件设备和软件。第十六条 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电算维护员应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 的发生;(二)电算维护员应定期对计算机存放场所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包括对消防和报警设 备、地线和接地、防静电、防雷击、防鼠害、防电磁波等设备和措施进行检查,保证这些措 施的有效性;(三)电算维护员应对硬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及时排除,由于本身条件没有能力解 决的或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与硬件生产或销售商联系解决,并对故障情况和处理措施及结果等 予以记录;(四)需要对硬件设备更新、扩充、更换,应及时提出建议,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及时实

8、 施,并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保证机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同时作好相应记录。第十七条 计算机软件的维护分为系统软件维护和财务软件维护,包括以下内容:(一)系统软件维护包括检查系统文件的完整性,系统文件是否被非法删除和修改,以 保证系统软件的正常运行。(二)财务软件维护包括操作维护与程序维护: 财务软件维护由与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的外协单位来完成,日常操作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应当及时与服务商联系解决。对财务软件的修改、版本升级等程序维护由财务软件供应商负责,电算主管与民算维护 员应与软件供应商进行联系,及时得到新版财务软件。对正在使用的财务软件进行升级,应经财务部门提出方案,经公司相关程序审批后

9、进行, 并记录升级时间及模块。第十八条 未经电算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连接与设置, 不得更改系统软件、财务软件系统的设置,不得更改网络连接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用户 IP 地址。公司财务软件系统使用的系统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网络连接方式及防火墙设置的更 改,均需经电算维护员同意方可进行。第十九条 会计数据的备份(一)会计数据的备份由电算维护员负责,每月进行一次硬盘备份或启用自动备份系统, 对重要会计数据更新或修改后应及时进行备份,会计年度结束后及时进行刻录备份。(二)电算维护员应对每次备份情况做详细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本次备份的时间、 所备份的会计数据状态(是否

10、过账、结账等)和所涵盖的会计期间等。(三)电算维护员或档案管理员应根据存储介质的不同情况定期对备份存贮介质进行可 用性检查,发现缺损或备份数据丢失的,应立即补充备份。(四)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遭到非法操作和毁损等需要恢复时,在经电算主管及电算维 护员同意后,必须使用最新的正式备份。第二十条 公司总务课应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确保财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财务用计算机应配备优良的正版杀毒软件,以预防、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并定期进行病 毒库的升级及版本的更新。禁止在财务用计算机上使用、打开来历不明的软件及邮件,对外来的存储介质必须先杀 毒后才能使用。禁止在财务用计算机上玩游戏,会计电算化系统

11、的服务器不能直接接入互联 网,不具备防范条件的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终端机不允许接入互联网。第五章 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第二十一条 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公司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司会计 档案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对电算化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第二十二条 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的内容和范围: 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磁盘、光盘等介质上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的书面等形式 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以 及财务软件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他会计资料。财务软件设计书、软件程序、用户操作手册、本单位电算化系统构成说明和财务软件工 作日志等,视同

12、会计档案保管。第二十三条 电算化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一)电算化会计档案存放地点应达到防磁、防火、防潮、防尘、防盗、防虫蛀、防霉 烂和防鼠咬等要求,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并尽可能存放在两个不同建筑物内。(二)对纸质会计档案和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分类保存。(三)会计电算化档案的保管时间 计算机打印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保管期限及电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与 手工账保管期限一致;购买会计电算化专用的计算机、打印机的报价单、保修单、使用说明书、购机清单等资 料作为会计电算化硬件档案保管,保管期限至相应硬件被出售、报废等处置完毕;电算化系统软件的程序盘、使用说明、合同等全套软件档案应妥善永久保存。(四)日常备份存贮介质由电算维护员妥善保管、统一编号,应装在保护封套或包装盒 中,并置于保存柜中。第二十四条 电算化会计档案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 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各种会计资料(包括纸质和用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数据),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 借和带出单位。经单位领导同意借阅会计资料,应该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存放在存贮介质 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其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感染病毒和数据丢失。第二十五条 电算化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后,按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销毁。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