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的函 -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507773776 上传时间:2023-03-02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关于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的函 -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最新关于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的函 -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最新关于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的函 -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最新关于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的函 -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最新关于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的函 -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最新关于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的函 -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关于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的函 -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最新关于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的函 - 北京市朝阳区开展和北京市开展和改革委员会 京发改20222222号关于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的函市交通委: 贵委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本市停车价格的函?京交运函202249号收悉,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开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2242号,为引导车辆合理使用,削减中心城交通流量,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报请市政府同意,自2022年4月1日起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7:0021:00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一、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划分为3类区域。一类地区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及中央商务区

2、CBD、燕莎地区、中关村西区、翠微商业区等4个重点区域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二类地区为五环路含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三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外区域。二、本市居住区停车场,驻车换乘停车场、远郊区、县旅游景点停车场等其它各类停车场收费标准和停车场长期包租停车位收费标准及全市停车场夜间收费标准不变,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小区居民车辆凭有效证明停放在小区周边道路,收费标准按照居住区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实施操作措施由各区县政府制定。就医患者车辆凭有效证明停放在医院内部停车场,收费标准可适当降低,具体操作方法由各医院自行制定。三、本市非居住区白天临时停车收费计时单位调整为以15分钟为1个计时单位,缺乏

3、15分钟按15分钟计算。各区域停车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四、停车收费调整是一项综合工作。为保障本市停车收费调整平稳有序,有效发挥缓解交通拥堵的作用,请贵委同步推进各项配套措施:一是大力开展公共交通,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增加公共交通运力,改善公共交通乘坐环境,提高公共交通效劳水平,吸引市民公交出行。二是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在老旧小区建设简易式、机械式停车库,并利用体育文化设施、绿地等建设地下停车场,解决市民根本停车问题。积极推进驻车换乘停车场建设,方便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三是协调各区县制定小区居民居住区周边道路停车、就医患者医院停车收费优惠的具体操作实施方法。四是提高停车科技化管理水

4、平,加强精细化管理,建设停车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特别是医院、学校周边道路非人工收费系统建设,减少收费纠纷。五是加强停车经营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启动占道停车经营退出机制,实行停车收费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在政务网站公布全市停车场车位、经营单位等根本情况。催促停车经营企业办理收费标准变更手续,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六是完善向占道停车经营企业征收占道费制度,加强征收力度,做到应征尽征。五、本函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本函未作规定的,按照现行有关文件执行。专此函复。附件:1.4个重点区域范围 2.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附件1: 4个重点区域范

5、围重点区域名称四至范围东南西北中关村西区中关村大街东侧海淀南路南侧苏州街西侧北四环路北侧中央商务区CBD西大望路东侧通惠河北岸东三环西侧朝阳路北侧燕莎地区麦子店路东侧麦子店西街南侧东三环西侧亮马桥路北侧天泽路东侧亮马桥路南侧东三环西侧霄云路北侧翠微商业区西三环东侧复兴路南侧翠微路西侧玉渊潭南路北侧注:上述区域范围指四至界线道路内的全部区域四至界线道路除标明不含的,均属于一类区域,不含道路外的区域。附件2: 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单位 :元/15分钟停车场类型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小型车大型车小型车大型车小型车大型车占道停车场首小时内2.551.530.51首小时后3.757.52.254.50.751.5路外露天停车场241.252.50.51非露天停车场公建配建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1.531.252.50.51注: 1.非露天停车场公建配建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经营企业可按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自行制定具体收费标准。2.其他停车场收费规定及标准仍执行京价收字2002194号、京价收字2002324号、京价收字2002326号、京价收字2022106号、京发改2022495号、京发改20221860号、京发改2022181号、京发改2022835号、京发改2022144号、京发改20222128号等文件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