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创岗建区活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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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创岗建区活动管理党员“创岗建区”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入落实推进窗口部门和服务岗位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学段党支部建设,深化“三亮三比三争创”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段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创岗建区”活动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党章为依据,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的,引导党员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一中心,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三条 “创党员先锋岗”是指党员要模范履行本岗位职责,率先达到岗位标准。“建红旗责任区”是指党员要团结带领周围职工群众,优质高效地完成学段各项教育教

2、学任务。“创岗建区”的本质要求是:共产党员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联系和服务群众,把身边职工群众带动起来,真正成为一面旗帜。第四条开展“创岗建区”活动,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裁体,是党支部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途径,深入推进窗口部门和服务岗位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平台。“创岗建区”是今后我段党支部的一项长期活动。第二章岗区设置第五条“创岗建区”活动,必须突出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坚持用工作效果评价和检验党员作用的指导思想。第六条 岗区的划分要本着有利于加强班组思想工作,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原则,责任区划分以年级组或教研组和职能部门为主,党员包保责任区内

3、的职工群众,做到上班能见面,工作能互助,情况能交流,思想能沟通。第七条 一般情况下,党员都要定岗划区。对个别自身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可暂不定岗划区,但党支部要加强帮助教育,待其整改提高后定岗划区。以下几种情况的党员可暂不定岗划区:、预备党员;、入党不满一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因各种问题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不满一年的党员;、因各种原因在一定时期内离岗的党员。第八条学段党支部在学年分工时,要注意党员在各年级组及职能部门的分布,以保证“创岗建区”的覆盖面。第九条党员岗、区的设置要通过教职工大会或专栏报等有效方式予以公布,使党员和教工明确自己的岗、区和职责。第十条党员岗区的设置应随学段工作需要和人员变

4、化情况及时调整。第三章责任与标准第十一条党员在先锋岗上的责任是: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带头遵章守纪,努力教一流课,带一流班,做一流工作,为学段争光添彩;岗位技能率先达标;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第十二条党员在责任区的责任是:维护段风段纪上的引导联动责任;完成教育教学及各项任务上的联劳协作责任;教学技术及其他业务上的传帮带责任;政治思想上的教育疏导责任;关心教工的互助友爱责任。第十三条党员先锋岗的标准是:1、政治思想好,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政治纪律严明,思想作风过硬。2、完成任务好,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勇挑重担,锐意创新,高效优质完成学段任务。3、遵章守

5、纪好,带头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违犯段规段纪,无不利于学段整体工作的言行。4、技术业务好,过好应知就会的教育教学理论关,管理、教学、服务技能关,教研、竞赛关。5、党风段纪好,带头勤政廉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段风段誉,本人或所担负的工作、职责学段、家长、社会无不良反映。第十四条红旗责任区的标准是:1、完成任务协作作用强,目标一致,齐心协力,克难攻坚,圆满完成学段各项任务。2、遵章守纪联控作用强,能有效批评,制止违反“两纪一化”现象,责任区内无严重违章违纪,无损师德和段誉的事件发生。3、技术业务帮带作用强,带领区域内教工钻研业务,深化教研教改,苦练内功,责任区内教工岗位技能考核达标。4、

6、思想工作疏导作用强,自觉了解、掌握教工思想动态,及时防止、化解各种矛盾,稳定教工思想,帮助后进转化,使责任区内的教工乐业敬业,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5、教工生活互助作用强,关心教工生活,做教工的贴心人,急人所急,为教工办实事、办好事。第四章 考核及评定第十五条“创岗建区”活动实行等级制考核管理,实行百分制考核。一级达标 90分以上二级达标 8089分三级达标 6079分未 达 标 60分以下第十六条党支部在党员先锋岗考核中需要记入考核内容的项目:1、不积极参加党的活动的行为;2、不积极或完不成党员理论学习任务的行为;3、不按时交纳党费的行为;4、大局意识不强,对于个人利益斤斤计较的行为;5、责

7、任心不强,发生违犯职业道德的行为;发生有损段风、段誉或党员名誉的行为。6、教学一线的党员发生违犯教学常规和班级管理不善、班风差的行为;7、在责任区内开展思想工作不主动,不能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不力的行为;8、党员不严格要求自己,发生不遵守段纪和党纪的行为;9、不积极参加学段或组内组织的各项活动的行为;10、搬弄是非,散布流言蜚语,闹不团结的行为;11、党员出现不能完成所担负的教育教学任务、质量指标或工作绩效处于责任区内落后位置的现象;12、不能主动学习和实践教育新理念,完成教学研究任务不力的行为;第十七条党支部在党员责任区考核中需要记入考核内容的项目:1、责任区内教师经常发生教师

8、违反教学五项常规的现象;2、责任区内发生班主任工作严重失误的现象;3、责任区内教工发生师德段风事件或违法、违纪现象;4、责任区内教师业务考核未达标的现象;5、责任区内发生搬弄是非、不团结、不和谐现象;6、责任区内生活互助工作未做好;7、责任区内发生不积极参加学段各项活动的行为;8、责任区内教工发生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其他问题。第十八条党员先锋岗和红旗责任区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的程序为:党员自评;党小组评议;党小组范围内的群众测评;党支部评议。其中,党员自评占20,党小组评议占20,群众测评占20,党支部评议占40。考核结果记入党员管理台帐并将考核结果揭挂公布。第十九条党员“创岗建区”考核凡一学年

9、内一学期两次达标等级不同者,按高等级认定;一学年有两次未达标者,按一学年未达标认定;全学年两次达标等级相同者,按两次相同的低等级认定。第二十条“先锋岗”和“红旗责任区”在考核达到一级的党员和责任区中产生。每学期评定的“党员先锋岗”和“红旗责任区”在支部大会和教工大会上通报表扬。并在党员工作场所揭挂“红旗责任区”,可视情况由党员佩带“先锋岗”标识。考核情况写入党员管理台帐。第二十一条党员全学年被评“先锋岗”和“红旗责任区”的,由党支部推荐局党委或段党委表彰。上级或段表彰的优秀党员和“创先争优”的先进个人,必须从段考核为党员“先锋岗”和“红旗责任区”的党员中产生。第二十二条凡一年内连续两次考核未达标的党员,党支部应分析问题,由段党委包保帮教。经帮教无效者,要按党章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一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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