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厂峪矿业黄金产品销售管理规定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507544202 上传时间:2023-03-25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金厂峪矿业黄金产品销售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金厂峪矿业黄金产品销售管理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金厂峪矿业黄金产品销售管理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金厂峪矿业黄金产品销售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厂峪矿业黄金产品销售管理规定(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金厂峪矿业黄金产品销售管理规定金厂峪矿业黄金产品销售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黄金产品的销售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黄金产品销售工作均按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产品销售管理(一) 财经部负责黄金产品的销售工作,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实行不定期销售,具体销售时间及数量由公司经理决定。1. 每次销售前,由财经部指定人员办理产品销售手续。填制“产品销售审批表”,由公司总经理或经营副总审批;2. 负责与集团公司市场证券部联系,注明本次出售的数量、运送人员人数,以便为销售的黄金产品和送货人员办理保险事宜;(二) 通知公司保卫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安排押运人员和运输车辆;(三) 产品出库必须由保卫部警卫人

2、员、财务部门经办人员同时办理;(四) 产品运到三门峡冶炼厂后,销售人员和保卫人员要做好产品的监熔和计量工作。(五) 每次进行产品销售时,安排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六) 运送产品的车辆一定要保证良好的状况,以保证人员及货物的安全;(七) 每次销售必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公司介绍信;如空运或铁路运输,须事先通知三门峡精炼厂驻厂员。第四条 安全保密要求(一) 参与销售黄金产品的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漏出行日期、行程和出售的产品数量等,如有违犯者,公司将按规定从严、从重处理。(二) 办公室不得过早通知负责运送黄金产品的司机,也不得指定运送路线,如有违犯者,公司将按规定从严、从重处理。严禁其他人员搭乘车辆。(三) 负责销售和押运黄金产品的人员,必须直接将产品运送至三门峡冶炼厂,并办理好产品交接手续,不得在途中滞留和办理其他事情。(四) 为保证运输途中的安全,由销售人员负责通讯联系,除销售人员使用的一部手机允许开机外,其他人员一律关闭自己的手机。第五条 销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将带回的含金残渣送往炼金室进行处理。第六条 公司的销售人员要定期进行轮换,必须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不得擅自对销售业务进行决策。第七条 财经部负责与冶炼厂办理货款结算手续,与集团公司市场证券部、资产财务部资金处核对销售数量、催收货款。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矿发24号文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幼儿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