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云铜案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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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云铜案”奥妙案例介绍:2009年6月,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0878,下称云南铜业)前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陈少飞涉嫌内外勾结挪用7.6亿元资金操纵股票、进行虚假贸易融资等,被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罪名为涉嫌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两项。2007年初,云南铜业与云南昌立明经贸有限公司(下称昌立明公司)签订合同,购买后者10亿元铜精矿,随后,向昌立明公司开出3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和7亿元商业承兑汇票。此后,两个月内,因“昌立明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原料”,云南铜业又先后从昌立明公司收回现金0.95亿元、1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和8.0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至此,云

2、南铜业与昌立明公司所有业务全部结清,并且至今也未有新增业务发生。对于上述交易,云南铜业曾在2007年年报中称“为解决发展资金的不足,与昌立明公司等开展了贸易融资业务”。公告的目的,显然是为了表明云南铜业并未发生损失。实际上,上述公告的内容,仅仅是此次“贸易融资”全部过程的冰山一角。云南公正2009司会检字第3号云南公正法鉴定中心司法会计检验报告书显示,云南铜业、昌立明公司和云南碧海缘经贸有限公司(下称碧海缘公司),相继签订总价值10亿元的三份铜精矿购销合同,三家公司由此分别扮演了一次买方和卖方。首先,云南铜业与昌立明签订合同,由昌立明公司向云南铜业在未来一段时间提供单价为38746元/吨的铜精

3、矿8000吨,单价为38471元/吨的铜精矿18600吨,金额合计10亿元。与此同时,云南铜业于2007年2月6日向昌立明公司开具3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和7亿元商业承兑汇票。昌立明公司在收到两笔票据后立即贴现,并参与3月初云南铜业的定向增发,以低于当时二级市场价45%左右的价格,认购了云南铜业2500万股,并将一部分资金拆借给北京富邦资产管理公司(下称富邦公司)认购3500万股。两家公司双双成为云南铜业十大股东,持股合计占比达4.78%。成功拿到云铜增发股份后,昌立明公司又以购买铜精矿的名义,陆续归还云南铜业10亿元资金立明公司购买铜精矿,昌立明公司从碧海缘公司购买铜精矿,为了让行为更加隐蔽,昌立

4、明公司还专门寻找了没有股权关系的第三方一一碧海缘公司来转移公众视线。因此,就出现了上述三家公司循环签订价值10亿元铜精矿购买协议的场面:云南铜业从昌碧海缘再向云南铜业购买铜精矿。由于动用的大约8亿元资金无法立即变现,为此,昌立明公司率先通过碧海缘公司向云南铜业归还0.945亿元现金和1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其余8.03亿元资金通过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暂缓支付。3月26日至4月27日之间,昌立明公司分13次、以购买铜精矿的名义,向碧海缘公司开具总值达8.03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每次交易中,碧海缘公司都在获得票据当天以购买等值金额铜精矿的名义,将票据背书给云南铜业。六个月后,云南铜业开出的票据到期,

5、云南铜业于2007年8月2日和8月6日向两家贴现银行归还了10亿元资金,昌立明公司和富邦公司占用的资金则在九、十月间归还云南铜业。在2007年初签订购销合同时,昌立明成立不足半年,注册资金只有1000万元,向云南铜业购买10亿元铜精矿的碧海缘公司注册资金980万元,主要从事汽车销售,从经营范围来看,与铜精矿完全不相关。此时,A股市场进入持续上涨期,中国货币政策由紧缩转为宽松之时。通常,票据融资只占新增贷款的5%左右,而根据央行统计,2009年前五个月,人民币各项贷款增加达到5.84万亿元,其中新增票据融资达到1.69万亿元,占新增信贷投放总量的28.94%。云南铜业票据融资案表明,虚假商业汇票

6、可以如此轻松地通过商业银行的审查,贴现出巨额资金并流入股市。在高达1.69万亿元的票据中,又有多少像云南铜业一样的票据,未曾进入实体经济?资料来源:载财经,2009(13)。依据及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案例思考题:本案中关于商业汇票暴露出来的问题是什么?如何防止类似问题再出现?讨论与分析:商业汇票,是广泛应用于贸易结算当中的一种票据,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在云南铜业的案例中,虽然三方签订了购销协议,但购销行为从未发生。在毫无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

7、云南铜业为何愿意与昌立明公司和碧海缘公司签订高达10亿元的购销合同,耐人寻味。这样的做法,没有商业银行的配合是无法畅行无阻的,亦为银行埋下风险的隐患。本案中,由于云南铜业作为当地主要优质客户,处于强势地位,相关商业银行选择对合同背后的真实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忽视了一些明显违背常理的问题。比如,在2007年初签订购销合同时,昌立明成立不足半年,注册资金只有1000万元,是否有能力按期向云南铜业提供价值10亿元的铜精矿?在另一份合同中,向云南铜业购买10亿元铜精矿的碧海缘公司注册资金980万元,主要从事汽车销售,从经营范围来看,与铜精矿完全不相关。这样的公司购买巨额铜精矿的目的何在?是否可以按

8、期足额向云南铜业支付10亿元采购款?商业承兑汇票由公司承兑,由于开票时不需要提供保证金,保障程度较低,银行在贴现时会较为谨慎,一些资质较差、没有授信额度的公司开具的票据,银行往往不予贴现,而且即使贴现,银行也会收取较高的手续费,应用并不广泛。相比之下,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票银行承兑,企业开票前,需要向银行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证金,比例依企业的资质和授信额度而定,从0%到100%不等。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程度较高,在贴现方面较为容易,流通性较好。而且,一些企业和银行还可以通过反复存入保证金、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再将贴现资金作为保证金、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方式,将融资规模扩大更多的倍数,产生票据

9、业务空转,形成倒金字塔结构。在这个“倒金字塔”中,表面上单家银行似乎都没有风险,票据承兑行有保证金作抵押,票据贴现银行可在票据到期后获得承兑银行的无条件付款。票据贴现行甚至还可以将贴现票据打包卖给信托投资公司以收回资金、转移风险。然而,一旦链条中某个环节出现问题,这个“倒金字塔”会立刻崩塌,导致空转链条中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可能陷入风险,甚至危及整个金融体系。为了防止类似问题出现,票据业务应纳入信贷规模之中统一考核,在法律层面出台对个人或者金融机构的惩罚措施。一、修改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管理行为,减少内控制度上的漏洞。二、建立和完善银行承兑汇票风险控制机制,减少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三、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登记咨询体系和严格的监督、执法体系。四、完善集团、关联企业风险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有效防范和控制关联企业违规融资行为。综上所述,严格执行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个操作环节的内控制度,明确操作程序,把监督审查贯穿于银行承兑汇票申请、签发、承兑、转让、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全过程,就一定能加强银行承兑汇票违规案件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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