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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试行目录总如此111一般规定11总体要求11登记原如此11不动产单元12不动产权籍调查13不动产登记簿13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13登记的一般程序14登记申请材料的一般要求15代理18其他182申请203受理21查验登记围21查验申请主体21查验书面申请材料21询问22受理结果224审核23适用23书面材料审核23查阅不动产登记簿23查阅登记原始资料24实地查看24调查24公告24审核结果255登簿256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25分如此267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26首次登记26变更登记27转移登记28注销登记28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29首次登记29变
2、更登记30转移登记31注销登记32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登记33首次登记33变更登记34转移登记36注销登记3710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登记38首次登记38变更登记39转移登记40注销登记411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42首次登记42变更登记43转移登记44注销登记4512海域使用权与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46首次登记46变更登记47转移登记48注销登记4913地役权登记50首次登记50变更登记51转移登记52注销登记5214抵押权登记53首次登记53变更登记55转移登记56注销登记5715预告登记57预告登记的设立57预告登记的变更58预告登记的转移59
3、预告登记的注销6016更正登记60依申请更正登记60依职权更正登记6117异议登记62异议登记62注销异议登记6218查封登记63查封登记63嘱托查封主体63注销查封登记6419登记资料管理64一般规定64纸质资料管理65电子资料管理6720登记资料查询68查询主体68申请材料69查询条件69出具查询结果69办理时限69附录A70不动产登记申请书70通知书、告知书74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74不动产登记不予受理告知书75不动产登记补充材料通知书76不动产登记补充材料接收凭证77不予登记告知书78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退回通知书79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80公告文书81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81不动产更正登记
4、公告82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8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84不动产实地查看记录表85询问记录86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文书87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87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受理凭证88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予受理告知书89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90授权委托书91承诺书92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93总如此1一般规定1.1总体要求1.1.1为规不动产登记行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简称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如此简称实施细如此,制定本规。1.1.2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严格贯彻落实物权法条例以与实施细如此的规定,依法确定申请人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的种类和围
5、,并将所需材料目录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和门户公布。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随意扩大登记申请材料的种类和围,法律、行政法规以与实施细如此没有规定的材料,不得作为登记申请材料。1.1.3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应当依法提供原件,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依据实时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对申请材料进展核对。能够通过部门间实时共享取得相关材料原件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1.1.4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规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环节,严禁随意拆分登记职责,确保不动产登记流程和登记职责的完整性。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以与实施细如此依据而设置的前置条件,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将其纳入不动产登记的
6、业务流程。1.1.5不动产登记过渡期,农业部会同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按照农业部有关规定办理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耕地以外的承包经营权登记、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和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按照条例实施细如此的有关规定办理。本规不再另行规定。1.2登记原如此1.2.1依申请登记原如此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展,但如下情形除外:1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有权机关依法作出的嘱托文件直接办理登记的;2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实施细如此的规定依职权直接登记的。1.2.2一体登记原如此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和森林、林木等定着
7、物所有权登记应当与其所附着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查封登记的,该土地、海域围符合登记条件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所有权应当一并登记。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所有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查封登记的,该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占用围的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应当一并登记。1.2.3连续登记原如此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如下情形除外: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的;2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的;3预查封登记的;4法律、行政法
8、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2.4属地登记原如此1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动产单元跨行政区域且无法分别办理的,由所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先受理登记申请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提出指定办理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经协商确定或者依指定办理跨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以与不动产坐落、界址、总面积、跨区域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登记结
9、果书面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2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登记,由国土资源部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3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用岛的登记,由国土资源部受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4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依照国土资源部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方法等规定办理。1.3不动产单元1.3.1不动产单元不动产登记应当以不动产单元为根本单位进展登记。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限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应当足以实现相应的用途,并可以独立利用。1没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与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土地
10、、海域权属界限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2有房屋等建筑物以与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该房屋等建筑物以与森林、林木定着物与土地、海域权属界限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3有地下车库、商铺等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特定空间或者码头、油库、隧道、桥梁等构筑物的,以该特定空间或者构筑物与土地、海域权属界限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1.3.2不动产单元编码不动产单元应当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如此试行的规定进展设定与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围的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变更与管理工作,确保不动产单元编码的唯一性。1.4不动产权籍调查1.4.1不动产登记申请前,需要进展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应当依据不动
11、产权籍调查相关技术规定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不动产权籍调查包括不动产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1申请人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前,应当以宗地、宗海为根底,以不动产单元为根本单位,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其中,政府组织开展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所需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获取。2申请人申请不动产变更、转移等登记,不动产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可以沿用原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界址发生变化,或界址无变化但未进展过权籍调查或无法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应当补充或重新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3前期行业管理中已经产生或局部产生,并经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
12、机构确认的,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可继续沿用。1.4.2不动产登记机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确认工作,结合日常登记实时更新权籍调查数据库,确保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的现势、有效和安全。1.5不动产登记簿1.5.1不动产登记簿介质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取电子介质,并具有唯一、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不动产登记电子存储设施,采取信息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电子数据安全,并定期进展异地备份。1.5.2建立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建立。不动产登记簿应当以宗地、宗海为单位编制,一宗地或者一宗海围的全部不
13、动产编入一个不动产登记簿。宗地或宗海权属界限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建簿,并实现与原不动产登记簿关联。1一个不动产单元有两个以上不动产权利或事项的,在不动产登记簿中分别按照一个权利类型或事项设置一个登记簿页;2一个登记簿页按登簿时间的先后依次记载该权利或事项的相关容。1.5.3更正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对不动产登记簿进展记载、保存和重建,不得随意更改。有证据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实存在错误的,应当依法进展更正登记。1.5.4管理和保存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管理,并永久保存。1.6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1.6.1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格式不动产权
14、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由国土资源部统一制定样式、统一监制、统一编号规如此。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印制、发行、管理和质量监视工作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一证一号,更换证书和证明应当更换。有条件的地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采用印制二维码等防伪手段。1.6.2不动产权证书的版式不动产权证书分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式。不动产登记原如此上按一个不动产单元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采用单一版版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多个建设用地使用权或一户拥有多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将其集中记载在一本集成版的不动产权证书,一本证书可以记载一个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1.6.3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换发、补发、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