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申报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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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申报2011年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 目 指 南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0年10月目 录一、天津市申报2011年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1二、国家科技部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12三、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材料编写信息点 86天津市申报2011年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创新基金将贯彻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要求,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目标。 第一章 项目类型及基本

2、要求一、支持的对象(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3. 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重点支持符合国家科技部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的项目。(二)申请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且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管理团队有较强

3、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7. 企业须由中方控股,但由具有外国身份的留学人员个人控股的企业除外,须提供留学身份证明。二、不支持的对象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4已列入国家

4、、市科技计划并得到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7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三、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具体要求如下:(一)创新项目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注册的实收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3)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

5、,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国家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详见指南生物、医药领域相关要求。2. 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注册的实收资本最

6、低不少于30万元;(2)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3)资产总额不高于8000万元;(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8000万元;(5)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2011年度贷款贴息项目以2010年1月1日起至项目验收之日止,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为准。3. 对于申报创新项目的企业,区县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4. 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包含软件产业基地)等中小企业专业孵化机构内的初创期企业的创新项

7、目予以重点支持;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指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以及毕业不到两年内的大学生研究生创办的初创期企业的创新项目)予以重点支持。5. 对于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要求的项目,市级资金将给予10-15万元的奖励和补贴。(二)重点创新项目围绕相关产业或行业发展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创新基金对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重点创新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的支持方向和范围。1. 重点创新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科技部创新基金资助金额为100万200万元。区县立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60万元。 2. 重点创新项目的申报条件:(

8、1)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运营时间;(2)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2007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说明: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09年度营业收入2006年度营业收入)2006年度营业收入100 %。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09年度营业收入2008年度营业收入)2008年度营业收入1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09年度净利润2009年度平均净资产100%。(3) 企业已承担过科技部

9、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且最近一个创新项目验收合格;(4)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支持,已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目优先支持。第二章 管理单位一、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科委负责确定推荐申报科技部创新基金项目。二、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市创新资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创新资金的实施和管理工作,统一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承办市科委交办的相关工作。三、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地区企业项目的立项、组织申报和后期管理工作。第三章 项目申报一、申请截止时间受理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5日。申请截止时间以纸质申报材料送交到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10、为准。二、申报流程(一)注册企业可按下列程序进行注册:1申请企业,需在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上()进入天津市网站,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2企业下载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3企业将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送交市创新资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认证;4各区县科技主管单位(市创新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认证意见。(二)申报1企业按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进入天津市网站,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2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3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创新基金申报系统提供了详细的指标

11、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要求、以及相关学习知识,企业完全可以独立完成填报过程);4企业将完成的内容发送推荐,同时将企业认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附件报送市创新资金管理中心;5市创新资金管理中心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企业修改完善后提交;6. 市创新资金管理中心接收企业申报的项目经审核后,网上激活,完成项目的申报。7. 企业将填写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资料的书面材料及相关附件一式5套(其中,有2套材料中要求审计报告为原件)装订成册报送到市创新资金管理中心。三、项目组织1. 各区县对申报的项目完成立项;2. 各区县将要推荐的项目生成汇总表,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四、

12、项目申报材料1. 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资料;2. 经认证的注册资料:(1)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相关附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8年度、2009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18个月以内的申报企业(2009年7月1日以后成立),只需报送企业验资报告

13、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以及2009年度的财务报表;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请企业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申报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企业需提供2010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控股)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

14、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留学身份的文件;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3. 区县立项文件、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的项目汇总清单4. 纸质材料装订顺序包括按电子申报资料打印的书面申报资料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资料、相关附件、企业注册资料等,按以上顺序汇总装订五套(书脊必须有项目名

15、称及推荐单位名称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三、注意事项1. 同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只接收一个项目;未列入重点创新项目立项的项目,不作为创新项目立项;已获得过重点创新项目支持的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受理其项目;已得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的企业,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不再受理其项目。2. 已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才受理其新项目;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第二年才受理其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三年内不受理其新项目。3. 须知和指南中明确要求的各类材料和附件,以及对各类材料和附件的形式要求,是项目受理审查的必备依据,申请企业必须按要求提供。所缺部分,均认为申请企业无法提供。第四章 附则1.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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