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店铺招商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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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台招商服务合同甲方(平台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服务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服务 商为平台方提供招商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1. 定义1.1. 平台方:即本合同甲方,负责运营指定平台,向商家及服务商提供服务。1.2. 指定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平台链接为:(以下简称“平台”)。1.3. 服务商(乙方):甲方委托的专业电子商务服务商,作为为平方提供商家招募 服务的公司或企业,该等公司或企业可同时为商家提供指定平入驻的服务。1.4. 商家:有意向入驻平台的公司或企业,或已经入驻平台的公司或企业。1.5. 招商服务:指服务

2、商为平台方提供的商家招募、入驻服务。1.6. 代运营服务:服务商向商家提供的代运营服务包括:整体托管服务或单项服 务。1.6.1. 整体托管服务:包含服务商为实现商家确定的目标而对商家的店铺进行全店 运营、维护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商品管理、流量拓展、数据分析等。1.6.2. 单项服务:是服务商向商家提供的店铺运营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售前 提案、店铺入驻、商品管理、活动策划、活动执行、流量拓展数据分析、电商系 统、仓储物流、人员培训、品牌营销、渠道托管等。2. 招商服务期限2.1. 招商服务期限(合作期限):自年月曰起(含当日)至年月曰(含当 日)止。2.2. 其中,店铺招募期间为

3、:自年月曰起(含当日)至年月曰(含当日) 止。3招商服务内容服务商负责招募合格商家入驻平台,开立合格店铺或高级合格店铺。3.1. “合格商家”指由服务商招募入驻平台的,且满足下列全部要求的商家:3.1.1. 商家应通过平台方提供的、最新有效的渠道ID专属链接在平台注册账号、开 立店铺;3.1.2. 商家入驻平台且开立店铺的时间在店铺招募期间内;3.1.3. 商家已缴纳平台要求的保证金;3.14商家是首次在平台注册卖家账号,但在Amazon、速卖通、Wish、Shopee已 注册有卖家账号并开设有店铺;3.1.5.商家应符合平台方其他招募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商家经营背景及经营资质的 要求。详情见:

4、请填充3.2. “合格店铺”指由服务商招募的合格商家开立的,满足下列全部要求的店铺:3.2.1. 店铺应为合格商家在平台开立的首个店铺;3.2.2. 店铺应符合平台方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方招商规则、各类目的准入 要求及其他平台方书面通知的要求。3.2.3. 店铺综合评分70 分以上。3.2.4. 店铺发布商品10 个以上(包含10 个),商品描述质量(标题、图片、描 述)评分大于平均水平。3.3. “高级合格店铺”除应满足上述上述“合格店铺”的全部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 求:3.3.1. 招募的企业店铺3个月累计交易额大于人民币(大写)元(元);3.3.2. 招募的企业店铺综合评分必须为

5、“80”及以上。 上述“合格店铺”和“高级合格店铺”统称“有效店铺”。4. 招商服务费用4.1. 服务商提供招商服务的,双方同意按“固定金额服务费+GMV奖励金”的模式计 算招商服务费用。4.2. 固定金额服务费部分4.2.1. 区分店铺类型时,固定金额招商服务费计算标准为:固定金额招商服务费=特定店铺类型有效店铺数量*特定店铺类型适用的服务费单价店铺类型服务费单价合格店铺元/家高级合格店铺元/家4.2.1.1.“特定店铺类型适用的服务费单价”如下表:4.2.1.2. “特定店铺类型有效店铺数量”:指依据平台方相关规则、附加协议、公告及 本合同确定的标准,确系由服务商招募的各类型店铺的数量;以

6、平台方系统统计数 据为准。(特别说明:为合理计算服务费,一个有效店铺仅可根据其实际条件作为 合格店铺或高级合格店铺计算一次。)4.2.2. 区分店铺类型时,固定金额招商服务费结算方式:根据平台方系统数据及本合同的约定:在合格店铺注册满1个月,或高级合格店 铺注册满4个月时,结算支付应付金额。4.3. GMV 奖励金部分4.3.1. GMV 奖励金含义:4.3.1.1. GMV,指平台排除风险控制且排除退款后的店铺商品交易总额;4.3.1.2. GMV奖励金:指GMV大于等于指定数额时(以平台系统确认的数据为 准),平台方另外向服务商支付的招商服务费,其中:(1)指定数额:人民币(大写)元(元)

7、(2)商品交易总额大于等于指定数额的店铺,下称“S类店铺”。(3)双方一致同意:GMV奖励金仅适用于店铺开设后6个月内,6个月后不再根 据GMV表现支付GMV奖励金。4.3.2. GMV 奖励金计算标准如下表,表中“招募店铺数量”指店铺招募期间服务商招 募到的商家开设有效店铺的数量。招募店铺数量GMV奖励金0至100家0101家至200家0.5%*S类店铺GMV201家至500家1%*S类店铺GMV501家及以上1.5%*S类店铺GMV4.3.3. GMV奖励金计算举例:服务商招150家店铺,其中2家为S类店铺时:GMV奖励金=0.5%*店铺1GMV+0.5%*店铺 2GMV4.3.4. GM

8、V奖励金支付时间:GMV奖励金应在所有合格店铺注册成功满6个月时 结算,并应在结算后15日内向服务商支付,平台方应提供GMV奖励金计算明 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4.3.5. 服务商对GMV奖励金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审计。如审计结果反映出平台方提 供的计算明细有误,除应按审计结果补足GMV奖励金外,平台方还应承担审计费 用。4.4. 服务商指定银行收款账户户名:_账号:_开户行:经平台方书面同意,服务商可以变更银行账户;但是,如果服务商擅自变更银行账 户导致收款失败的责任由服务商自行承担。4.5. 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 用发票。发票信息如

9、下:名称:_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_开户行及账号:_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_增值税率:5. 关于服务费支付的特别约定5.1. 如服务商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遭遇商家投诉的,平台方有权暂停支付招商服务 费用直至服务商纠正违约行为和/或向商家履行合同义务。5.2. 如服务商因违反本合同和/或有关规则规定而被平台方清退的,平台方有权暂 停支付招商服务费用直至清退流程处理完毕。5.3. 如因服务商违约或服务商的其他原因导致平台方遭受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平 台方向商家支付赔偿或政府罚款,则平台方有权从服务商招商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 相应的费用,扣除费用不足以抵偿平台方损失的,服务商还应当另行支付。5.4.

10、服务商提供代运营服务的,服务商可根据与商家另行签订的合同向商家收取一 定费用,服务商与商家的合作由其双方自行协商,平台方不做干预。5.5. 服务商提供的招商服务的,服务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商家收取任何招商服务费 用。6. 双方其他权利义务6.1. 合同双方其他义务6.1.1. 合同双方应保证,服务期限内,各方对用于合作的所有资源(包括但不限于 知识产权相关资源或资料、技术资源或资料、人力资源或资料、管理制度和流程相 关资源或资料等)拥有全部及合法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及/或使用权 等),且不侵犯任何合同中他方或他人的合法权利或权益。6.1.2. 合同任何一方,都应对其所有或经授权使用资源的权

11、利瑕疵导致的一切后果 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合同中的他方则对此免责,而无论他方是否被授权(或转授 权)使用此项有瑕疵的权利(合同中他方行使权利有过错的除外)。6.2.平台方其他权利6.2.1. 平台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平台方的关联公司,而无 须事先征得服务商的同意,届时平台方将通过网站/平台公告等方式向服务商发出 转让通知。6.2.2. 本合同的签署并不意味着平台方成为商家与服务商之间交易的参与者,平台 方不对服务商和商家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应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 何明示和默示的担保。6.2.3. 平台方对于本合同项下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

12、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于:他人不正当使用应用和/或服务,他人非法使用应用以 及服务商信息。6.3.服务商其他义务6.4. 未征得平台方的事先同意,服务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与 第三方。6.5. 服务商在招募商家入驻平台之前必须向商家准确介绍平台相关内容且获得商家 的同意,不得自行或以平台的名义引诱、欺诈、误导商家进行不合理的付费。6.6. 服务商不得对招募商家进行口头或书面形式的过度或违规承诺,不得私下给予 商家及其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佣金或回扣,不得有违规违法的经营情况,否则将构 成严重违约。6.7. 服务商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信息;6.8. 服务商应对商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3、联系人、联系方式、交易信息等)采取保 密措施并严格保密,不得将其获取的商家数据用于交易、披露、提供给第三方或其 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用途;否则将构成严重违约。6.9. 服务商不得利用平台账号开展任何本合同约定外的活动,不得侵害商家的任何 合法利益,否则将构成严重违约。6.10. 服务商因任何原因退出本合同项下的合作,应当依照平台方的要求进行退出 并开展善后工作。6.11. 平台方仅为服务商及用户寻找商业机会、达成交易提供便利,并不直接或间 接地参与服务商及商家的具体服务过程。商家因使用服务商提供的应用和服务发生 的任何纠纷应由商家和服务商自行协商解决,平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11.1. 但为了

14、维护服务商及商家权益,平台方将协助服务商调解处理与商家的纠 纷,但平台方并不保证协调取得实际效果。6.11.2. 在进行上述纠纷协调过程中,服务商同意平台方将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 识水平标准自行判断服务商是否为商家提供了优质、合理、安全的服务。7. 知识产权7.1. 双方同意尊重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自行或委 托他人使用、许可他人使用:对方及/或其关联公司的企业名称,字号,商标, LOG 0,与此方或其关联公司的字号、商标、域名相同或近似的域名,任何其他标 识;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侵犯对方及/或其关联公司的合法权益。7.2.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可利用自有资源对本合同

15、约定的合作内容进行宣传、推 广,但相关文字、图片等如涉及另一方权益,应经其事先确认方可执行。7.3. 本条款所载事项在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后继续有效。8. 服务商陈述与保证服务商向平台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8.1. 服务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主体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服务商应向 平台方提供真实的企业身份信息、法律要求提供招商服务、代运营服务的相关资格 文件;8.2. 服务商应当遵守平台和/或平台方不定时发布的相关规则、公告及通知;8.3. 服务商应自行负责为商家提供安全、稳定、合法、有效的服务,因任何服务发 生的任何纠纷、处罚、诉讼等事项,其责任应由服务商独立承担,并且服务商有责 任采取有效措施使平台方免责或全额弥补平台方的损失;8.4. 服务商应当为商家提供可靠的服务,自主解答商家疑问和解决商家纠纷;8.5. 服务商向商家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宪法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发布任何涉嫌违 法法律法规、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模板及服务。8.6. 服务商将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不利用平台方提供的收付款渠道开展洗钱、贿 赂、欺诈、陷害等非法用途。9. 合同解除9.1. 符合下列任一情形时,本合同可经通知或申请解除:9.1.1. 平台方通知解除:平台方可提前5个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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