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门面租赁合同精编版(8篇)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505590990 上传时间:2023-05-25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3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个人门面租赁合同精编版(8篇)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个人门面租赁合同精编版(8篇)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个人门面租赁合同精编版(8篇)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个人门面租赁合同精编版(8篇)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个人门面租赁合同精编版(8篇)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个人门面租赁合同精编版(8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个人门面租赁合同精编版(8篇)(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个人门面租赁合同精编版甲方(出租方):_ 身份证号:_乙方(承租方):_ 身份证号:_为更好提高门面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一、甲方将座落于_面积为_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为服装店使用。二、租期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即:壹年)。三、月租金_元整(_元),乙方于每月_日前向甲方交清当月的租金即五千陆百元整(_元),如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拖欠租金五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勒令乙方清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退还押金。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壹萬贰千元押金(_)(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2、。五、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六、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七、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

3、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十、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电话:_ 电话: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个人门面租赁合同精编版(二)甲方:_ 身份证号:_乙方:_ 身份证号:_甲方在花溪徐家冲有门面壹间,乙方自愿承租,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甲方愿将自有门面壹间租

4、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二、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三、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租赁期限为_年。四、租金: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_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每年首日前半月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五、租赁责任: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需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

5、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乙方向甲方交押金元。六、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注:(只能在合同期内转让,并支付甲方人民币_元)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6、:_ 乙方(签章):_电话:_ 电话: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个人门面租赁合同精编版(三)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 身份证号码: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 身份证号码:_承租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宗旨,在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门面位置、面积及用途甲方将位于_房屋,面积约_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用于经营_。二、租赁期限1、本着赁合同期限为_年,即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以下简称合同期限)。2、合同期届满,如乙方需续签本合同,应于期满前四十五天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

7、可续签,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的权利。3、合同期满前,如乙方不租赁经营,应于四十五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若未经同意单方终止合同,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三、租金及支付时间本合同期内壹年租金为_元,于签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在合同期内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需调整租金,双方协商随行情而定。四、合同保证金的约定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_元。合同期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退租的相关手续,并由甲方对其所承租房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凭租赁合同和收据退还保证金。五、房屋装修1、乙方进行装修不得影响、破坏房屋整体结构和建筑风格,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租赁期届

8、满,对乙方装修未撤除部分,甲方不于补偿,其所有权属甲方享有。六、其他费用1、水、电等费用按照乙方日常使用数(计量),按相关部门统一收费标准按月缴纳。2、乙方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其自行承担。七、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二)对乙方使用的租赁物装修时的方案进行审批,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2、乙方的权利、义务:(一)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二)乙方在经营中的债权债务及因经营活动所引起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三)乙方不得利用所承租门店进行非法活动,不得私自转租;(四)对租赁房屋装修时,

9、执行甲方审批同意的装修方案;(五)合同期内,除房屋主体外的其他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如卷门、水电设施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六)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八、违约责任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实际发生的各种经济损失。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政策、城市规划和甲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九、补充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十、附则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即生效。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电话:_ 电话: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个人门面租赁合同精编版(四

10、)甲方:_ 乙方:_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甲方愿将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二、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三、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租赁期限为_年。四、租金: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_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五、租赁责任:1、乙方对甲

11、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六、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

12、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 乙方:_电话:_ 电话:_年_月_日个人门面租赁合同精编版(五)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甲方愿将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二、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三、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租赁期限为_年。四、租金: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劳务/用工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