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504504814 上传时间:2023-12-13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78.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3年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鞍山高新区实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3人,其中:初中教师7人,小学教师26人。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单位简介为强化高新区宜居宜业功能,经市政府批准,成立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为高新区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九年一贯制公立学校,学校位于高新区核心区域,占地面积30480平方米,建筑面积16650平方米,设置规模为中学部12班,小学部24班,采取小班化教学。先期建设总投资6986.37万元,2013年9月正式开学。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是鞍山高新区唯一一所自主创办的学校,也是唯一一所与

2、辽宁省示范性高中鞍山一中合作办学的学校,学校依托鞍山一中教育集团整体效应,努力将学校办成鞍山地区办学条件最好,教学质量最高,全省一流的品牌学校。二、基本条件1、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7日(含)后出生),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13年7月31日前应届毕业生)。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4、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

3、岗位及具体条件。序号岗位名称岗位简介招聘人数专业其它要求1中学语文教师初中7-9年级语文教学1本科:汉语言文学研究生:不限专业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及国家“211、985”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2、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学习阶段应为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毕业院校。2中学物理教师初中8-9年级物理教学1本科:物理学研究生:不限专业3中学政治教师初中7-9年级政治教学1本科: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不限专业4中学地理教师初中7-9年级地理教学1本科:地理科学研究生:不限专业5中学生物教师初中7-8年级生物教学1本科: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研

4、究生:不限专业6中学体育教师初中7-9年级体育教学2本科: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研究生:不限专业1、男性,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2、具有2年以上中学教学工作经历。3、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学习阶段应为岗位要求的专业。7小学语文教师(一)小学1-6年级语文教学2本科:汉语言文学研究生:不限专业1、具有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2、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成绩相同情况下,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3、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学习阶段应为岗位要求的专业。序号岗位名称岗位简介招聘人数专业其它要求8小学语文教师(二)小学1-6年级语文教学3本科:汉语言文学研究生:不限专业1、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成绩相同情况下,普通

5、话等级高者优先。2、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学习阶段应为岗位要求的专业。9小学数学教师(一)小学1-6年级数学教学3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研究生:不限专业1、具有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2、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3、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学习阶段应为岗位要求的专业。10小学数学教师(二)小学1-6年级数学教学3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研究生:不限专业1、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2、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学习阶段应为岗位要求的专业。11小学英语教师小学1-6年级英语教学4本科:英语研究生:不限专业1、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2、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学习阶段应为岗位要求的专业。12小学科学教师小学3-6年级科学

6、教学2本科:小学教育、化学、生物科学、物理学研究生:不限专业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学习阶段应为岗位要求的专业。13小学综合教师小学3-6年级综合教学1本科:小学教育研究生:不限专业14小学品生(社)教师小学1-6年级品生教学2本科: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不限专业15小学体育教师小学1-6年级体育教学4本科: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研究生:不限专业1、男性,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2、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学习阶段应为岗位要求的专业。18小学音乐教师小学1-6年级音乐教学1本科: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研究生:不限专业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学习阶段应为岗位要求的专业。19小学美术教师小学

7、1-6年级美术教学1本科:绘画研究生:不限专业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学习阶段应为岗位要求的专业。四、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2013年2月17日-2013年2月21日2、报名地点: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万泰锦绣华城对面)。3、报名费:50元、4、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诚信报名承诺书,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高新区网站www.asht-下载并按要求填写。4、联 系 人:倪太琦 杨 瑞 联系电话:0412-5220359 52133905、注意事项:(1)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特殊情况确实无法现场报名的

8、,可由他人提供报名人、代报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复印件报名。(2)对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1:2,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3)报名人员从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二)笔试笔试准考证领取:2013年2月26日,报名考生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本人携带免冠1寸照片3张。笔试时间:2013年3月1日,上午9:0011:30

9、。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具体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根据笔试成绩综合确定合格分数线,应聘者未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弃权。(三)资格审查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每个岗位按招聘人数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招聘人数1:2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2、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地

10、点另行通知,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报考小学音乐、美术教师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按一定比例参加专业复试,具体内容见专业复试公告。专业复试的公告将在笔试后发布。专业技能复试作为进入面试阶段的否决条件,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在专业复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四)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11、。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入面试人员统一到指定地点,模拟上课和现场答辩(每人15分钟)。模拟上课的内容为:鞍山市初中、小学相应学科内容。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后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五)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12、、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五)考察考察工作由高新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实际工作能力等,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新区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七)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五、其它说明(一)关于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17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二)关于专业认定问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的,不视为本专业毕业;具有普通高等学校颁发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双学位学位证,其中一个专业符合即可。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鞍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三年二月六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