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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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快速应对和及时控制鼠疫疫情的发生和流行,指导和规范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 13 工作原则 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负责

2、,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群防群控,防治结合;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广泛宣传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鼠疫疫情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15 鼠疫疫情分级 根据鼠疫发生地点、病型、例数、流行范围和趋势及对社会危害程度,将人间鼠疫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 151 特别重大鼠疫疫情(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鼠疫疫情(级): (1)肺鼠疫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 (2)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3)发生鼠疫菌强毒株丢失事件。 152 重大鼠疫疫情(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鼠

3、疫疫情(级): (1)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下同)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或败血症鼠疫病例; (2)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区),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3)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腺鼠疫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生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设区的市。 153 较大鼠疫疫情(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鼠疫疫情(级): (1)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肺鼠疫或败血症鼠疫病例数1-4例; (2)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腺鼠疫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19例,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县(区)。 154 一般鼠疫疫情(

4、IV级) 腺鼠疫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1-9例。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县卫生局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县鼠疫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县人民政府根据卫生局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成立县鼠疫应急指挥部。 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县域内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211县鼠疫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县鼠疫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县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县鼠疫应急指挥部总

5、指挥,负责对县域内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鼠疫疫情的重大决策,决定拟采取的重大措施等事项。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主要成员单位有县卫生局、县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科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林业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局、县供电公司、县网通公司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等。 指挥部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鼠疫应急处理工作。 (2)根据鼠疫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3)划定控制区域:发生鼠疫疫情时,县人民

6、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经市人民政府核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的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4)人群聚集活动控制:发生鼠疫疫情时,县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工、停业、停课、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其它人群聚集的活动。 (5)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管理措施,对鼠疫患者、疑似鼠疫患者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视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6)交通卫生检疫:县人民政府组织交通、公安、检验检疫等部门在交通站点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

7、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移交。 (7)信息发布:鼠疫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8)开展群防群控: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其它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转移或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制订鼠疫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鼠疫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开展疫区卫生处理,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根据鼠疫防控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鼠疫疫区

8、的建议,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向社会发布本县鼠疫疫情信息,负责组织全县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县发改局:紧急动用县医药储备,迅速向疫区提供预防、控制疫情和治疗患者以及消毒等方面的储备药品和器械;及时组织调运疫区人民生产、生活所必需的物资。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按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交通卫生检疫工作,优先运送疫情处理人员、药品器械和有关物资。 县农牧局:负责做好疫区家畜的鼠疫动物病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疫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疫区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的监测,并在疫情发生时,协助做好疫情发生地的隔离工作。 县公安局:协助做好鼠疫

9、疫区封锁,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县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厉查处集贸市场上非法收购、出售和加工旱獭等鼠疫宿主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个人;指导集贸市场开办者和有关动物及产品经营者搞好自律管理。 县财政局:做好鼠疫控制应急资金的安排并及时拨付,加强资金管理监督。 县民政局: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鼠疫患者提供医疗、生活救助。 县教科局:对学生进行鼠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县宣传部、广播电视台、张北报社:按照疫情控制的统一部署,做好疫情处理的宣传报道;宣传鼠疫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疫与保健意识。 联通张北分公司、移动张北分公司、电信张北分公司:组织和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予以积极配

10、合,保障疫情控制期间疫区的通信畅通,为疫情控制提供无线电应急频率。 县旅游局:组织旅游全行业认真做好鼠疫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乡镇居民的生产、生活安排,加强鼠防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鼠防意识和防护意识,发动群众开展灭鼠、灭蚤和爱国卫生活动,协助卫生及有关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22 日常管理机构 县卫生局负责全县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是:依法组织协调有关鼠疫控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鼠疫控制应急处理相关法规的起草工作;组织制订全县有关鼠疫控制应急处理的政策和措施;组建与完善鼠疫监测预警系统;组织鼠疫控制应急演练;组织有关鼠疫控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

11、培训,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23 应急处理专家咨询组 县卫生局根据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需要,组建鼠疫应急处理专家咨询组。其主要职责:根据监测、报告等综合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提出预警、分级、启动预案、终止响应等意见;对鼠疫控制应急准备、重要措施提出建议;起草、制订、修订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鼠疫控制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等。 24鼠疫应急处理专业机构、救治和卫生监督机构及其任务 241 应急处理专业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鼠疫应急处理的专业机构。具体任务: (1)负责鼠疫疫情的监测,做好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为预警提供依据。 (2)制订流行病学

12、调查计划和疫情控制的技术方案;开展对鼠疫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对人群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与分析;查明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向县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省鼠疫防治所报告情况。 (3)对鼠疫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测、复核、确定并上报实验室诊断结果。 (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县辖各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培训和鼠疫疫情处理的技术指导。 242 应急处理救治机构:各级医疗机构是鼠疫应急处理的救治机构,县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疫情情况,确定重点救治机构。 具体任务: (1)开展病人接诊、隔离、治疗和转运工作;对疑似病人及时排

13、除或确诊;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和预防性治疗等。 (2)及时报告疫情,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完成标本的 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院内的感染控制工作,实施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防上出现院内交叉感染;严格处理医疗垃圾和污水,避免环境污 染。 (4)负责或协助完成鼠疫患者死亡后尸体的解剖、消毒、焚烧等处理工作。 243应急处理卫生监督机构:县卫生监督所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依法对本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机构的预检分 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 监测与预警 31 建立县、乡、村三级鼠疫监测体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省、市鼠疫监测方案要求开展鼠疫日常

14、监测工作。必要时,在疫源不明地区或新发现的鼠疫疫源地区开展鼠疫自然疫源地调查工作。 3. 2县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全国的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鼠疫的主动监测,并加强鼠疫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3县人民政府要对鼠疫监测、动物鼠疫疫情处理及鼠疫自然疫源地调查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34县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报告的鼠疫疫情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及时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鼠疫型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41预警信息的发布单位:级为卫生部,级为省卫生厅,级为市卫生局,级为县区卫生局。 342按本预案鼠疫疫情分级,预警级别对应如下: 级预警(红色):特别重大鼠疫疫情、重大鼠疫疫情; 级预警(橙色):较大鼠疫疫情; 级预警(黄色):一般鼠疫疫情; IV级预警(蓝色):符合下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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