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物业法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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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法规电子文档:WYFL001物业理一、总那么 第一条 为了物业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第二条 境内的物业理活动适用本。本所称物业理是指物业理企业按照物业效劳合同约定通过对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展专业化维修、养护、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为业主提供效劳的活动。第三条 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选择专业化的物业理企业。第四条 鼓励物业理采用新技术、新依靠科技进步进步理程度。第五条建立行政主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理活动的监视理工作。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理活动的监视理工作。二、业主及业主

2、大会第六条 业主在物业理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享有表决权;二业主会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监视业主会的工作;四监视物业理企业履行物业效劳合同的情况;五监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以下简称维修的理、使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理活动中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章程;二遵守物业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使用、公共秩序和公共环境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和业主大会受权业主会作出的;四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维修;五按时缴纳物业效劳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八条 物业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代表和维护物业理区

3、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第九条 一个物业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理区域的划分由、自治区、直辖人民制定。第十条 在一个物业理区域内有两个以上业主且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建筑面积到达50以上的建立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人民房地产行政主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照业主所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确定。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履行以下职责:一审议、修订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章程;二选举、罢免业主会成员监视业主会的工作;三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理企业;四审议维修续筹、使用方案并监视其施行;五听取和审议物业理工作;六制定、审议和修改所

4、在物业理区域的物业维护、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七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理的职责。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理区域内代表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方可召开。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作出的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修改业主大会章程、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理企业、维修续筹、使用方案的必须经代表2/3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章程的规定召开。经1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全体业主。业主会应当

5、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的对物业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的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第十六条 业主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会议物业理的施行情况;二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理企业签订物业效劳合同;三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和建议监视和协助物业理企业履行物业效劳合同;四监视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第十七条 业主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区、人民房地产行政主部门备案。第十八条 业主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会成员中推选产生。业主会成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才能和必要工作时间的业主担任

6、。第十九条 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理及业主的公共利益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章程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业主会的组成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第二十一条 业主大会、业主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理无关的、不得从事与物业理无关的活动。第二十二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背本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三条 业主大会应当配合与居民会互相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在物业理区域内居民会依法履行自治理职责时业主应当承受相关居民会的理。三、前物业理第二十四条

7、 本所称前物业理是指业主会与物业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效劳合同生效前建立选聘的物业理企业施行的物业理。第二十五条 建立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选聘物业理企业签订前物业效劳合同。第二十六条 建立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向物业买受人明示。物业买受人在与建立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第二十七条 鼓励建立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理相别离的原那么通过招、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物业理企业。住宅物业所在的物业理区域的建立应当通过招、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物业理企业;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主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

8、质等级的物业理企业。第二十八条 建立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物业效劳合同的内容。第二十九条 前物业效劳合同至业主会与物业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效劳合同生效时终止;但是前物业效劳合同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第三十条 业主依法享有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立不得转让给别人。第三十一条 物业理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进展查验。第三十二条 建立和物业理企业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应当向物业理企业移交以下资料:一开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构造、设备开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网工程开工图等开工验收资料;二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和物业使用

9、说明;四物业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物业理企业应当在前物业效劳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或者业主大会。第三十三条 建立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理区域内提供必要的物业理用房。第三十四条 建立应当按照规定的保修间和保修范围承当物业的保修责任。四、物业理效劳第三十五条 物业理企业应当具有的法人资格。级以上人民房地产行政主部门应当根据物业理企业的注册资本、专业人员和物业理业绩等对物业理企业核定资质等级。物业理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当相应的物业理业务。详细由建立行政主部门制定。第三十六条 实行物业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第三十七条 一个物业理区域的业主大会应当委托一个物业理企业施行物业理。第三十八条 业

10、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理企业的应当与物业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效劳合同。第三十九条 物业效劳合同应当对物业理事项、效劳质量、效劳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维修的理与使用、物业理用房、合同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展约定。第四十条 物业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或者业主会物业验收手续。业主或者业主会应当向物业理企业移交本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第四十一条 物业理用房的所有权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理用房的用处。物业效劳合同终止时物业理企业应当将物业理用房和本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或者业主会。第四十二条 物业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理区域内的专项效劳业务另行委托但不得将整项效劳

11、业务委托别人。第四十三条 物业效劳费用由业主和物业理企业按照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效劳程度相适应的原那么协商确定。普通住宅的物业效劳收费由方案主部门会同建立行政主部门制定。第四十四条 物业理企业根据物业效劳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效劳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效劳费用的依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第四十五条 级以上人民主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效劳收费的监视检查。第四十六条 物业理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效劳合同约定以外的效劳工程效劳价格由双方商定。第四十七条 物业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理企业

12、可以承受公用事业的有偿委托代收有关费用。第四十八条 对物业理区域内违背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理部门。有关行政理部门在接到物业理企业的后应当依法对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第四十九条 物业理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理区域内的平安防范工作。发生平安事故时物业理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理部门协助作好救助工作。物业理企业疏于理未能履行物业效劳合同约定的平安防范义务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平安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十条 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部门对业主、业主大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理企业在物业理活动中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五、物业

13、的使用与维护第五十一条 业主应当按照设计用处使用物业。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处的业主应当在征得业主大会和相邻业主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理企业。第五十二条 物业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立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使用性质。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使用性质的业主应当报经有关行政主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理企业;物业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使用性质的应当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部门批准。第五十三条 业主、物业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会和物业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

14、地的应当征得业主会的同意。业主、物业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的限内恢复原状。第五十四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应当依法承当物业理区域内的相关线和设备设施维修、养护的责任。第五十五条 业主需要装修房屋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报登记手续。第五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维修。维修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维修理由建立行政主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五十七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进展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有关手续。所得收益中属于业主的局部应当主要用于补充维

15、修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使用。第五十八条 物业存在平安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别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六、罚那么第五十九条 违背本的规定住宅物业所在的物业理区域的建立未通过招、的方式选聘物业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理企业的由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部门给予警告责限改正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背本的规定建立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转让给别人的由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部门责限改正没收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当赔偿责任。第六十一条 违背本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部门责限改正;逾仍不移交者对建立、物业理企业予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二条 违背本的规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物业理业务的由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部门责限改正没收所得处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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