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基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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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桥梁基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一、基坑开挖(1 )基坑尺寸应能满足根底安全施工和排水要求,基 坑顶面应有良好的运土通道。(2)当桥梁根底靠近水边时,开挖根底时容易发生坑 壁坍塌事故。坑壁若坍塌,将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 因此应按地质、水文条件,结合现场情况,慎重地决定基坑 的开挖边坡和支护方案,确定开挖范围,并应按基坑四周地 形做好地面防、排水工作。(3)基坑开挖应尽量在枯水或少雨季节开展,开挖工 作不宜间断:挖到标高、经验收合格后,应立即砌筑或浇筑 根底,开挖面不宜暴露过久。(4)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 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5)基坑可用机械或人工开挖。采取机械

2、开挖时,不 得破坏基底土的构造;这时,可酌留30cm左右高度,由人 工完成开挖。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开展挖基出土作业时,机 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 一般应小于1.0c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0.8cm。(6)机械开挖基坑时,当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 以内,边坡坡度符合稳定要求时,可不加支护。(7)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和土质发生 特殊变化,边坡不稳定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边坡坡度或采取支护措施。(8)采取桅杆吊斗或皮带运输机出土时,应检查吊斗 绳索、挂钩、机具等是否完好、牢固。吊斗升降时,坑内作 业人员应远离吊斗移动范围;吊斗不使用时,应及时摘下

3、, 不得悬挂。(9)深基坑作业,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 措施。(10)开挖中,当可能出现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坍或 遇有涌水、涌沙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加强观察,及时开 展加固防护。(11)开挖中发现危险物、不明物等应立即结束作业、 保护现场,按程序上报,经安善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12)基坑临近各类管线、建(构)筑物时,开挖前应 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实施拆、移、加固或保护,经检查符 合要求后,方可开挖。(13)基坑开挖中,与已埋缆线距离小于2m (含),与 其他管线距离小于1m(含)时,应采取人工开挖,并注意 管线的警示标志,严禁损坏管线。开挖时宜约请其管理单位 派人监护。(14)土层

4、中有水时,应在开挖前开展排、降水,先疏 排再开挖,不宜带水挖土。(15)开挖中,当出现基坑顶部地面裂缝、坑壁坍塌或 涌水、涌沙时,必须立即结束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区,待采 取有效措施,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16 )基坑需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 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17)改建公路小型桥涵根底施工,如不能保障车辆通 行时,应事先修建便道或便桥(涵),并在改建桥涵的公路 两端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18)寒冷地区采用冻结法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地质、 水文、气温等情况,分层冻结,逐层开挖。(19)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 程(GB672220*)的有关要求

5、执行。(20)基坑开挖与支撑、支护交叉开展时,严禁开挖作 业碰撞,破坏基坑的支护构造。(21)使用开挖机的施工现场附近有电力架空线时,应 设专人监护,确保挖掘机(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 的最小距离符合安全要求;挖掘机作业还应遵守土方机械施 工的规定。(22)使用起重机(设备)吊运基坑土石方时,应符合 起重机作业安全要求(详见本篇第四章)。(23)土方外弃时,施工前应根据工程需要,、运输车 辆、交通量和现场状况,确定运输路线;并符合有关安全、 环境保护要求。(24)弃土场应符合以下规定; 弃土场应避开建筑物、围墙和电力架空线路等。 选择弃土场应征得有关单位的同意。 弃土不得阻碍各类地下管线

6、、构筑物等的正常使用和 维护,不得损坏各类检查井(室)、消火栓等设施。 弃土场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排水措施,防止环 境污染和水土流失。 堆土应及时整平、碾压。二、基坑支护(1)受条件限制基坑不能按规定放坡时,应采取支护 措施。(2)基坑支护应根据土质情况、施工荷载、施工周期 和现场情况开展施工设计,并参照建设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的有关要求执行。(3)预钻孔埋置桩支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钻出的泥土应随时清理运弃,保持作业面清洁。 钻孔应连续完成,成孔后应及时将钢筋笼吊装入孔; 吊装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向孔内送装时严禁将手脚伸入桩与孔之间。 钻孔、埋桩不能连续作业时,孔口必须采

7、取防护措施。 钻孔作业应遵守钻孔作业的安全技术。(4)压浆混凝土桩支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钻孔作业应遵守钻孔作业的安全要求及所使用桩工 机械的安全要求。 钻孔深度和配筋必须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成孔后,应及时安装、及时压浆;安装及压浆应符合 有关安全要求。(5) 土钉墙支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土钉墙支护适用于无地下水的沟槽。当沟槽范围有地 下水时,应在施工前采取排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在砂土、 松填土、房碴土等松散土质中,严禁使用土钉墙支护。 施工前,应根据土质、坑深、施工荷载对支护构造开 展施工设计,土钉抗拉承载力、土钉墙整体稳定性应满足施 工各个阶段荷载的要求;土钉必须和面层有效连接,应设置 承压

8、板或加强钢筋等构造措施;承压板、加强钢筋应分别与 土钉螺栓、钢筋焊接连接;土钉的长度宜为开挖深度的0.5 1.2倍,间距宜为12m,与水平面夹角宜为520;注 浆材料宜采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10 ; 喷射混凝土面层宜配置钢筋网。 土钉墙支护应按施工设计规定开挖顺序自上而下分 层开展,随开挖随支护。 喷射混凝土和注浆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喷射混凝土 前,应去除坡面虚土,喷层中挂网位置应准确。喷射时,严 禁将喷嘴直接对向人、设备和设施。 使用混凝土喷射机、空压机等应符合有关机械使用的 安全要求。 土钉墙的土钉注浆和喷射混凝土层到达设计强度的 70%后,方可开挖下层土。 施工中每一

9、工序完成后,应对隐蔽工程开展验收,确【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土钉施工宜在喷射混凝土终凝3小时后开展,并符合 以下要求:a、土钉类型、间距、长度和排列方式应符合施工设计 的规定;b、搬运、安装土钉时,不得碰撞人、设备;c、钻 孔作业时,严禁人员触摸钻杆;攻注浆作业应连续开展;e、 使用灰浆泵应符合有关机械的安全使用要求。 遇有不稳定的土体,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防坍塌 措施,并应符合以下要求;a、在修坡后应立即喷射一层砂浆、素混凝土或挂网喷 射混凝土,待其到达规定强度后方可设置土钉;b、支护面 层背后的土层中有滞水时,应设水平排水管,并将水弓I出支

10、 护层外;c、加强现场观测,掌握土体变化情况,及时采取 应急措施。 土钉支护施工完成后,应按施工设计的规定设置监测 点,并设专人监测,发现异常时应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中应随时观测土体状况,发现坍塌征兆必须立即撤出槽 内和槽顶危险区的人员,并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能恢复 施工。(6) 人工锤击木柱支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锤击桩必须由作业组长指挥,作业人员应动作协调, 非作业人员禁止靠近。 锤击桩时严禁手扶桩或桩帽。 作业中应随时检查锤击工具的完好状况,并及时修理、更换;需支搭作业平台时,作业平台应符合高处作业平台的 安全要求。(7)支护构造完成后,应开展检查验收,确认符合安 全要求后,方可

11、进入基坑开展后续工作。三、基坑排水(1)基坑开挖范围内有地表水时,应配置水泵予以排 除;在水深超过1.2m的水域作业时,必须选派熟悉水性的 人员,并应采取防止溺水的措施。(2)基坑中设排水井时,排水井和排水沟的边坡应稳 定,且不得扰动基坑边坡;水泵应按设稳固。(3)基坑范围内有地下水,需降水施工时,应根据水 文地质和现场环境状况先作施工设计。(4)基坑排降水应连续开展,工程构造施工至地下水 位以上50cm时,方可结束排降水。(5)集水坑排水适用于除严重流砂以外的各种土质; 它主要是用水泵将水排出坑外,排水时,泵的抽水量应大于 集水坑内的渗水量。基坑施工接近地下水位时,在坑底根底范围以外设置集

12、水坑并沿坑底周围开挖排水沟,使渗出的水从沟流入集水坑 内,然后抽(排)出坑外。随着基坑的挖深,集水坑也应随 着加深,并低于坑底面约0.30.5m,集水坑宜设在上游。(6)井点法施工应注意事项: 井点管距离基坑壁一般不宜小于1m,宜布置在地下 水流的上游。 井点的布置应随基坑形状、大小、地质、地下水位高 低与降水深度等要求而定,可采取单排、双排、环排井点。 井管的安装,可用钻机钻孔后插入;插入井管时不能加压, 不允许将井管硬打入内, 应对整个井点系统加强维护和检查,保证不间断地抽 水,以防止水淹基坑。 应考虑水位降低区域建筑物可能产生的沉降,做好沉 降观测,必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为防止在抽水过程中,个别井点管因失效而影响抽水 效果,在使用时应比原来确实定数增加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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