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困境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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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困境与出路摘要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困境在于作为改革基本指导思想的个人物质利益原则难以得到全面的贯彻。按照马克思的市场起源说的逻辑展开,我们就会发现市场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内在化过程。由于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并没有随着新中国的建立而在文化层面上得到彻底的改变,因此,市场化改革所要完成的市场的内在化过程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传统社会结构的制约,特殊利益集团的出现以及它们与社会大众的利益冲突正是这种制约的表现形式。问题的解决必须从公民社会的建设入手,在强化中央政府权威的基础上实现对地方政府的逐步改革。 关键词个人物质利益;市场内在化;传统社会结构;特殊利益集团;公民社会建设 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已

2、进行了二十多年,取得的成就是举世公认的,但改革深入的难度越来越大,也是举世公认的。改革需要系统的理论支撑,西方经济学不能简单地用作中国的改革经济学,中国要建立自己的改革经济学首先必须认清自己是个什么样的国家。为什么一个和谐的社会并没有随着改革的进行而自然产生?对于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贫富分化,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贪污、腐败的蔓延等,究竟与我们过去的改革方式存在着多大程度上的联系? 困境的症结所在 中国经济改革最基本的指导思想就是个人物质利益原则,因为正是它被当作了支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激励机制的基础。正如1978年邓小平在其被认为实际上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中所强调的:“不讲多劳多得,不重

3、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正因为以个人物质利益原则为基础,所以,邓小平明确提出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邓小平看来,承包制是实行个人物质利益原则的最好方式。改革初期,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成绩斐然,但承包制在城市则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果。 承包制在农村的成功本质上就是以土地承包为基础的小农经济的成功。其中,保障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是成功的关键。随后,“三农”问题的产生所反映的或者是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得不到保障,或者是农民丧失了对土地的使用权,当然,其中也有小农经济本身经营难以稳定的诸多问题,比如天灾、市场方面的问题等。以小土地私有制为基础、以家庭为

4、经济单位的小农经济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每一次社会动乱都是小农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的结果,而这种破坏往往都直接与土地兼并相联系。 承包制在城市难以推行,因为企业不是由家庭构成的,或者说,构成企业的各个部门无法由具有天然凝聚力的组织来承包。实际上,即使企业能被分解成若干个体家庭,因为企业生产过程的复杂性,也很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搞班组、部门承包,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难以解决:第一,不同承包单位之间的承包结果缺乏可比性;第二,承包单位内部成员的考核和利益分配难以合理进行。如果承包单位是真正的家庭,第二个方面的问题相对容易解决,但第一个方面的问题仍然难以处理。 当然,如果企业领导能够公正无私,并且有能力

5、对各承包单位的承包结果进行正确比较,从而能够正确处理各承包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并能够为各承包单位选择适当的承包人,那么,承包制对企业就是可行的。但是,这样的企业领导如何产生?城市改革初期曾一度大力宣传用“能人”,大力宣传“让贤”,实际上就反映了承包制对这种企业领导的需求。结果如何?企业上下一致对付国家,负赢不负亏。出现这种情况说明了什么?说明个人物质利益原则无法贯彻,还是“大锅饭”。 在这种情况下,明晰产权的口号被提了出来,而随后进行的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改革却在客观上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给企业管理者和地方政府官员,就是说,产权被明晰给权力者或权势者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与这种不合理的产权分配相对应的

6、是一般人的个人物质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这在下岗工人和农民工的待遇上表现得特别明显。对农民的乱收费、乱摊派以及对农民土地的随意剥夺,其实质都是产权按权力或权势的分配。或者说,在对个人物质利益的追逐中,一些人有条件侵占或剥夺另外一些人的物质利益。国有资产流失、贪污受贿以及公款消费等,都是这种侵占或剥夺的表现形式。  总之,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困境在于:在中国现有的社会条件下,被我们作为经济改革最基本的指导思想的个人物质利益原则难以全面贯彻。邓小平主张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同时也警告说:如果出现两极分化,改革就失败了。因为邓小平坚信,在个人物质利益原则的基础上,虽然必然会产生贫富差距,但不会出现

7、两极分化。 个人物质利益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原则,只有真正的个人能够平等参与的市场经济才有可能为这个原则的贯彻提供现实的社会基础。中国的问题在于:我们还没有建成真正的市场经济就以为已经有了贯彻个人物质利益原则的前提。 实际上,承包制在农村的成功也不是个人物质利益原则的成功,而是家庭物质利益原则的成功。因为家庭本身就是一个社会的利益单位,对于中国来说,它是存在了几千年的最基本的经济单位。在城市,我们找不到这种天然的社会利益单位。对于中国传统社会来说,个人之间具有凝聚力的社会关系除了直接的血缘和婚姻关系之外,主要就是在血缘和婚姻关系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其他社会关系。现在,朋友关系的称兄道弟化实际上反映了

8、中国现实社会关系向传统社会关系复归的显性化,反映了当普遍的“同志”关系在冷冰冰的金钱关系面前淡出后,公民社会应有信用、法制关系难以顺利建立的现实。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父系大家族为基本社会单位的等级社会,也就是说,个人根本不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因为完全没有平等的个人关系可言。几千年来,讲血统、讲门第、帮派盛行的历史就是明证。在西方国家,个人成为社会的基本单位是通过资产阶级革命、工人阶级的崛起、工业化和民主化的历史进程才逐渐完成的。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了“三座大山”,实现了对原有产权所有者的剥夺,但传统社会的文化背景并没有被真正改变,所以才会有各行各业甚至军队中的“山头”,政治生活中的帮派,以

9、及现在仍然流行的地方保护主义和所谓的“特殊利益集团”。一句话,在中国,由于缺乏全面贯彻个人物质利益原则的社会条件,因此,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个人物质利益原则就为权力或权势物质利益原则所取代。市场内在化的逻辑及其合理性市场绝不是从来就有的东西,中国也绝不是现在才有市场,相传中国在神农氏时就有了市场。为什么在长达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的市场始终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如果我们按照马克思的市场起源说的逻辑展开,我们就会发现,在欧洲市场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内在化过程。 西方经济学关于市场起源的分析通常总是把私有制作为起点的。比如,诺斯就是这样来描述交换的产生:“我的分析从村落内部的地方交换、或者甚至从狩猎和采集

10、社会的简单交换开始。在这个世界中,专业化仅仅是初步的,自给自足成为大多数单个家庭的特征。小规模的村落贸易存在于一个受非正式约束的密集的社会网络内部,非正式约束起着促进地方贸易的作用,在这里交易成本很低。人们之间有一种亲密的关系,而暴力的威胁是保持秩序的一种持续力量。” 实际上,当人类仅仅依赖狩猎和采集为生时还处于原始群的时期,连氏族社会都还没有进入,这时候即使有交换,也绝非产权转让意义上的交换,因为还没有私有制。 马克思认为:“物本身存在于人之外,因而是可以让渡的。为了使让渡成为相互的让渡,人们只须默默地彼此当作被让渡物的私有者,从而彼此当作独立的人相对立就行了。然而这种彼此当作外人看待的关系

11、在原始共同体的成员之间并不存在,不管这种共同体的形式是家长制家庭,古代印度公社,还是印加国,等等。商品交换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在它们与别的共同体或其他成员接触的地方开始的。但是物一旦对外成为商品,由于反作用,它在共同体内部也成为商品。” 产权转让意义上的交换以私有制为前提,这容易理解。因此,交换只能从共同体的尽头开始,因为不同共同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天然就是不同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但是,对外交换的这种反作用如何促使商品的交换关系在社会共同体内部一步一步地发展起来并最终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关系却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因为从商品交换的出现到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所经历的时间是相当漫长的。即使从希腊文明的萌

12、芽算起,到资本主义在英国的确立为止,其间也经历了三千多年的时间。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使它无法研究这个问题,因为私有制被绝对化了,个人被假定为社会的基本利益单位,而需要回答的问题正是以全面的市场关系为基础的私有制是如何确立起来的,曾经隶属于氏族、种族和家族的个人如何逐渐获得独立而最终成为社会的基本利益单位。对于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改革目标的我国来说,只有理解了这个过程才能为我们的市场化经济改革确立正确的方向。  市场是从不同人类共同体之间的交换开始的,这种对外的市场关系向人类共同体内部渗透的过程,或者说,市场内在化的过程决不是一蹴而就的。西方的古典奴隶制就是以高度发达的外部市场为基础

13、的奴隶制度。 古典奴隶制是指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奴隶制。这是一种高度发达的奴隶制,大量的、主要来源于战俘的奴隶被广泛地用于经济和其他社会领域。由于奴隶基本上都是外族人,本族人甚少成为奴隶,因此,古典奴隶制也可以说是典型的种族奴隶制。 欧洲的私有制是从商品交换开始的。发达的商品交换或者说市场的存在也决定了古典奴隶制是一种使用奴隶进行商品生产的制度。战争主要是获取奴隶的手段。“但是,随着商业和工业的发展,发生了财富积累和集中于少数人手中以及大批自由公民贫困化的现象;摆在自由公民面前的只有两条道路:或者从事手工业去跟奴隶劳动竞争,而这认为是可耻的、卑贱的职业,并且不会有什么成功;或者变成穷光蛋。他们在当

14、时的情况下必不可免地走上后一条道路;由于他们的数量很大,于是就把整个雅典国家引向了灭亡。”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后来的罗马。“古代的奴隶制,已经过时了。无论在乡村的大规模的农业方面,还是在城市的工场手工业方面,它都已经不能提供足以补偿所耗劳动的收益,因为销售它的产品的市场已经消失了。帝国繁荣时代的生产已经收缩为小农业和小手工业,这种小农业和小手工业都不能容纳大量奴隶了。只有替富人做家务和供他过奢侈生活用的奴隶,还留存在社会上。但是,日趋灭亡的奴隶制仍然能够使人认为,一切生产劳动都是奴隶的事,不配由自由的罗马人来做,而现在人人都是这种自由的罗马人。于是罗马世界便陷入了绝境;奴隶制在经济上已经不可能

15、了,而自由人的劳动却在道德上受鄙视。前者是已经不能成为社会生产的基本形式,后者是还不能成为这种形式。只有一次彻底的革命才能摆脱这种绝境。” 如何理解上述情况?如何理解成为穷光蛋的自由公民将奴隶制国家引向灭亡? 因为开始于社会共同体尽头的交换关系虽然不可避免地向社会共同体的内部渗透,但它终究无法彻底替代来自氏族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换言之,虽然因为商品交换而产生的贫富分化使氏族制度不断瓦解,但因为属于同一种族而自然获得的自由公民身份却始终是难以剥夺的。在古希腊和古罗马虽然都曾出现过因贫富分化严重,穷人为了还债而卖掉赖以为生的土地,甚至将妻子儿女卖给富人做奴隶的情况,但这种情况又都因为平民的

16、反对而被纠正或阻止。比如在公元前594年,当选为雅典首席执政官的梭伦就废除了债务奴隶制,取消了穷人所欠的债务,禁止以人身作为债务抵押,拔掉了竖在田里表示抵债的牌子,还赎回了被贵族卖往国外做奴隶的人。奴隶制无法将自由人变成奴隶,自由人因此也绝不会去从事只有奴隶才从事的生产劳动。人们在财富占有上的差距不论多么悬殊,其社会地位最终还是与他们的种族归属保持着稳固的联系。 市场作为人类社会进行物质交流、借以维持分工生产的一种经济方式是从不同的人类共同体之间充满敌意的对立中产生出来的。而它在促使私有制产生的同时也将这种充满敌意的对立带入了共同体的内部,于是国家随市场和战争应运而生。但是,由于支撑奴隶制国家对外扩张的自由公民对市场关系内部化的抵制,也就是说,奴隶制无法将自由公民变成奴隶,或者说将他们或他们的劳动力变成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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