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预制品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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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水泥预制品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大丰区老墩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2六、结论56附表57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500米范围)附图3项目厂区平面布局图附图4项目与周边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附图5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6项目现状监测点位图附件: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合同附件3项目备案证附件4土地证明材料附件5项目地

2、块转移手续附件6原有环评手续附件7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附件8情况说明附件9节能承诺表附件10新丰镇政府规划相符性证明材料附件11现场勘查笔录附件12现状检测报告附件13信用承诺表附件1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5工程师现场踏勘图片附件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水泥预制品项目项目代码2209-320904-89-02-56620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老墩村十三组地理坐标东经120度26分44.600秒,北纬33度22分10.96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C4220非金属

3、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M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T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大行审技改备(2023)51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1个月(目前停止投产,待环评批复后恢复)是否开工建设否7是:项目于2022年10月建设完成,项目已布置鄂破、粉碎、

4、滚筒筛等设备,但至今未生产。2023年2月7日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要求尽快完善环保手续,详见附件。用地(用海)面积(m2)1226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规划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况审批机关: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审批文号:大政复202128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与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相符性分析新丰镇镇域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276.21平方千米,镇区为东至东宁北路,南至疏港运河,西至九排河,北至盐洛高速,规划面积约26.15平方千米,本项目位于新丰镇老墩村十三组,在盐城

5、市大丰区新丰镇总体规划范围内。根据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第25条第二产业规划:结合大丰区产业发展战略,积极促进镇传统纺织、机械和建材产业进行转型升级,倡导环保、绿色和高效;重点培养新一代汽车零部件和集成电路,以科技研发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业为支撑,以生活性服务为配套的产业体系。本项目产品为水泥制品(水泥砖),属于建材产业,生产在密闭环境中进行,且采用高效的湿法除尘处理废气,以减少粉尘排放量,践行环保生产理念,符合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总体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Ll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

6、9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修订)中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为允许类符合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9号文)及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不属于禁止和许可准入事项。符合4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符合5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符合(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止用地6盐城新一轮沿海开发产业定位和项目准入实施办法本项目不属于限

7、制及禁止发展产业符合7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一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本项目不属于禁止或限制建设类符合2、规划选址相符性分析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工程不属限制和禁止用地目录。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

8、通知(盐政办2014121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盐城市大丰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308号),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东侧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丰区),距离保护区边界14km,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亦不在盐城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范围内,故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规划以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本项目周边的生态红线保护目标详见表l-2o表12建设项目附近生态红线区域情况主导生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线域称红区名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范围空控范态管域围生间区总

9、面积家生红保范围国级态线护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城地禽家自保区大车盐湿珍国级然护辛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区(大丰区)范围:东界为海水-3米等深线(DII#至88#),南界从88#沿斗龙港出海河至94#,西界从99#折至97.2#沿线至97#折至96#,再从96#沿海堤公路中心线至95#,再经过92#至93#,再折至94#,北界至射阳一大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丰区)国家级生态保护1059.65(含海域)435.26624.39(含海域)区)丰界线。南缓冲区(大丰区)范围:东界为海水-3米等深线,北界为亭湖大丰界限(从点28#至97.1#),西界从点29#直线至30#,沿一排河中心直线至31

10、#,再沿海堤公路中心线至32#,沿直线至69#,再沿直线至JB26#,南界从点JB26沿四卯酉河东延线至DI5#。实验区包含三部分,分别为:1.南一实验区(大丰区)范围:北界从点JB25#沿海堤公路中心线至69#,沿直线至JB26#,沿四卯酉河东延线至Dl5#,西界为临海高等级公路(从点JB25#至JB28#),南界从控制点JB28#开始,直线至JB29#,至JB30#,沿四卯酉河南3000米延长线至控制点D15.1#,东界为海水-3米等深线。2.南二实验区(大丰区)范围:北界以竹港出海河及其延长线为界,西界以20世50年代老海堤复河为界,南界以大丰一东台界线为界,东界以海水-3米等深线为界。

11、3.东沙实验区(大丰区)范围:东界从控制点D23#经过D24#、D25#、D27#至控制点D28#,南界为大丰-东台界线,西界从控制点49.偿49#至控制点50#,北界从控制点50#经过51#至控制点D23#。以部含。线的红外分域经核实,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其他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红线文件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盐环发【2020】200号),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大丰区新丰镇老墩村,为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12、管控相符性分析详见表l-3o表13本项目与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盐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要求。(2)禁止引进列入盐城市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年本)(盐政办发20157号)淘汰类的产业。(3)位于通榆河保护区的建设项目,符合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1)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2)本项目不属于化工产业;(3)本项目不在通榆河保护区。污染物排放管控(1)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2)进一步开展

13、管网排查,提升污水收集效率。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控制水产养殖污染,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1)本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总量;(2)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不涉及油烟;本项目不属于农业源。环境风险防控(1)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加强应急物资管理。(2)合理布局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建设单位已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

14、急体系建设,待项目建成后定期开展演练;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2)万元GDP能耗、万元GDP用水量等指标达到市定目标。(3)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4)严格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落实相应的禁燃区管控要求。本项目所用资源未突破所在地资源上限,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盐环发(2020)200号)的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1年盐城市大丰区环境质量状况,大丰区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该项目建设后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废气为粉尘,经处理后可有效控制在车间内;项目无废水外排;固废经厂家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置,零排放,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但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在采取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环境影响可接受。(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利用企业现有工业用地。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水(12470吨/年)、电(20万度/年)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所在地没有列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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