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增值税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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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法增值税的比较研究摘要欧美发达国家的税制体系发展比较成熟,它们的税制结构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大都经历了原始的直接税、间接税、现代直接税为主体的一个历史变迁过程,到今天为止,基本形成了以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的税制结构,其中直接税又以所得税为主,间接税以流转税类为主。和我国以流转税为主,间接税为辅的税制体系有所不同,本文以发达国家中的法国为例,与我的增值税进行比较,通过对二者的异同点的对比,在两国的增值税的产生、类型、征税范围和税率方面的差异来进行比较分析,发现我的不足之处以及值得借鉴的地方,来为我国的增值税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借鉴之处,使我国的增值税改革能顺应世界的发展趋势,推进“营改增”的顺利开展

2、,也将促进我国的增值税的理论体系的进一步的完善。关键词:中法;增值税;征税范围; 税制优化理论AbstractThe development of the tax system of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in Europe and America is more mature, Their tax structure with economic development mostly through the original direct taxes, indirect taxes, modern direct for subjects with a process

3、of historical change, Till today, the basic form of give priority to direct tax, indirect tax, supplemented by the tax structure, which direct tax and the income tax based indirect taxes to transfer tax. And our country to transfer tax, indirect tax, supplemented by the tax system is different, this

4、 paper takes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in France as an example, Comparison with my VAT, through the comparison of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 the two countries in the production of value-added tax, the type, the range of tax and the tax rate to carry out a comparative analysis, T

5、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reform and improvement of Chinas value-added tax, so that the reform of Chinas value-added tax can conform to the trend of the world, and promote the smooth development of the camp changed to increase, but also to promote the further improvement of the theoretical system

6、of Chinas value-added tax.Key Words: China and France; Value added tax; Tax range; Tax optimization theory1 .引言1.1 问题提出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税收收入也是迅速增加,但鉴于我国的税收体系不完善,某些税种征管不到位,使我国的税款覆盖面未达到理想的水平 ,而发达国家税收制度建立较早发展较完善,其中既有值得我们学习的经验又有让我们引以为戒的教训,使我国税制的改革少走弯路。而且,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大力提倡建设法治国家,建设,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建设高素质的税务征管队伍,完善相关

7、税收法律法规,更是把税制建设摆在了重要的地位,要求我们必须加快我国的税制改革,使之适应经济的发展需要,既能通过征税保证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又不至于陷入为了征税而征税的以至于影响经济主体的正常经营的错误怪圈。在此通过比较两国的增值税体系,首先通过两国增值税的发展历史的介绍了解各自的税制发展进程及特点,接着在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税款抵扣、以及税收征管方面进行具体的比较分析,在异同中找适合我国借鉴的经验,为我国税制的改革和完善提供经验指导。1.2 概念界定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或提供劳务服务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从实践来看 所谓增值额 就是纳税人在销售其新的 或改进过的产

8、品或劳务之前对其购入物增加的价值额 这个价值额 从相加的角度看 相当于工资加利润 从相减的角度看相当于产出减投入这种独特的计税依据 使得增值税与传统的商品劳务税制完全区别开来具有其自身固有的优点与特点。其中关于增值额的界定有两种,一是理论增值额:理论上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的V+M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的部分。二是法定增值额:所谓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家的国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确定的增值额。关于增值税类型的划分有三种:1、生产性增值税:确定法定增值额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因此法定增值额大于理论增值额。2、收入型

9、增值税:对外购固定资产只允许扣除当前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因此法定增值额等于理论增值额,虽然可以避免完全征税但给以票抵扣带来了困难,因此世界上很少有国家真正使用。3、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当前购入的固定资产的价款一次性扣除,而法定增值额小于理论增值额,能够很好地体现增值税的优越性,而且便于操作,因此世界上包括发达国际和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很多国家都在使用,1.3 文献综述1.3.1关于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对国民经济的影响的研究Emran and Stiglitz (2007)对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的公平和效率进行了研究,这些国家税制改革共同的特点就是:大幅削减关税和出口税收,引入增值税来弥补贸易税减少

10、的收入。这种一揽子改革的方案隐含着一个重要的假设,预算支出是合适的再分配工具,税制改革能为政府提供足够的收入,通过特定的支出项目来实现发挥财政系统的先进性。从效率的角度看,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的结果是:几乎毫无例外的过分强调将增值税作为间接税的工具,由于非正式部门替代了部门间交易导致福利下降,由于非正式部门企业技术落后,对经济增长起着反作用,技术进步依赖于正式部门的规模,由于增值税减少了家庭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参与,会阻碍市场的发展。1.3.2关于增值税贸易效应的经验分析的研究Chunding Li和Whalley (2011)基于G20峰会上提出要调整全球贸易不均衡前提下,讨论了利用增值税制度来调

11、整中国贸易失衡问题,建立了两国家内源性贸易不平衡的一般均衡全球贸易模型,内源性因素包括:供给、固定汇率和非宽松的货币政策,共同导致了中国贸易不平衡。采用2008年数据校正模型参数,模拟当增值税计税基础由现行的消费地原则转向生产地原则时,贸易不均衡情况的改变,结果表明:中国贸易剩余会降低50%,并且会增加中国和世界的福利“3。Chunding Li和Whalley (2012)又进一步讨论了国家间联合调整间接税制度,来促进全球贸易均衡。得出结论:如果中国和德国(主要的贸易剩余国家)将增值税制度由现行的消费地原则转向生产地原则,而美国(主要的贸易赤字国家)实行消费地原则增值税,这些联合措施会降低三

12、个国家的贸易不均衡,从而促进世界贸易均衡2中法两国增值税的发展的发展历程2.1法国的增值税的发展1948年,法国营业税改为分阶段课税,扣除以前环节所纳税款,但投资性支出不予扣除,这时的营业税已具有了增值税的某些特征。1954年,法国批准对投资性支出所缴税款允许扣除,增值税正式实行,1966年到1976年,又颁布了一系列增值税法案进行改进,扩大征收范围,形成现行的增值税模式。征税范围进一步扩大,法国最初只对工业生产和商品批发环节征税增值税,1966年将其征税范围扩大到商品零售环节和农业。1978年又进一步扩大到自由职业者。发展至今,法国的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农业、商业、工业、服务业和自由职业者。

13、即法国境内有偿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经营活动都应缴纳增值税。对于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增值税2.2中国增值税的发展历程在1979-1 993年引进试点并不断探索、拓展阶段,1993年7月,我国对征收增值税的企业统一采用“购进扣税法”计算征收增值税。在1994-2004年实施较为规范的增值税制度阶段1993年底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按照条例的规定,我国从1994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规范化的增值税。此次增值税改革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1)征收范围已扩大到全部工业生产环节和商业流通领域,(2)实行价外税模式,采用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进行税款抵扣的制度;实行购进扣税法;(4

14、)最大限度地取消了减免税规定,使税制更为公平合理;(5)对内资、外资纳税人统一征收增值税;(6)简并了税率档次,由原来的12档税率简并为2档税率。暂行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已进入实施较为规范的增值税制度的阶段。1994年之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增值税制比较稳定,只是针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了一些微调,如初期对少数行业仍采取一定期限的税收优惠政策,以确保新旧税制的平稳过渡,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几次下。2004年至今探索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的规范的增值税制。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阶段。对服务业“营改增”的试点始于2012年。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先后在上海、北

15、京、江苏等9省市进行试点。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交通运输(不含铁路运输)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简称1十7行业)进行统一试点,增值税税率增加至4档。2014年1月1日起对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进行“营改增”试点,6月1日起试点扩大到电信业。3.中法两国增值税的税制要素比较3.1法国的增值税的税制要素3.1.1课税原则、征税范围及纳税人法国的增值税制度遵循的四个原则,即消费者负担原则、对生产者的经济活动保持中性原则,征管简便原则和抵扣普遍原则。它的课税范围包括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和服务业,即法国境内所有

16、有偿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活动都应该缴纳增值税。因此,法国的增值税的纳税人为一切在法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3.1.2适用税率、相关的税款抵扣以及免税规定1税率适用税率包括:(1)基本税率20.6%,适用大部分商品与劳务,体现增值税的基本课征水平;(2)低税率5.5%,适用于食品、农产品、供水、药品、公共交通等生活必需品;(3)特殊税率或特低税率2.1%,适用于特定的商品,如公开出版物和保障性药品。2税款的抵扣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购买的货物必须是公司所需;二是货物必须全部为公司所用;三是货物的所有权必须属于公司。限制税款扣除的商品有房屋、地产、个人使用的汽车等。3免税规定有两种类型:一是彻底免税,即零税率,主要适用于出口商品,进口后又用于出口的商品。二是一般性免税项目,主要适用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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