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1秋《公司法》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6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497549303 上传时间:2022-11-18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9.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开大学21秋《公司法》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6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南开大学21秋《公司法》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6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南开大学21秋《公司法》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6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南开大学21秋《公司法》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6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南开大学21秋《公司法》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6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南开大学21秋《公司法》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6》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开大学21秋《公司法》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6(2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南开大学21秋公司法在线作业三满分答案1. 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一律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正确2. 行政奖励与行政给付(武大2011年研)行政奖励与行政给付(武大2011年研)正确答案:(1)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者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rn (2)

2、行政给付又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以及在公民下岗、失业、低经济收入或者遭受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下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rn (3)二者的区别表现为:rn 事由不同。行政奖励是因为相对人作出了一定贡献行政机关予以金钱、精神或其它的“好处”。行政给付一般是行政相对人因为遇到某种困难而法律规定相对人可以从行政机关取得帮助的情形。rn 目的不同。行政奖励的目的在于表彰和鼓励先进鞭策和推动后进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行政给付的目的是给予相对人一定的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

3、活需求。(1)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者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给付,又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以及在公民下岗、失业、低经济收入或者遭受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下,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3)二者的区别表现为:事由不同。行政奖励是因为相对人作出了一定贡献,行政机关予以金钱、精神或其它的“好处”。行政

4、给付一般是行政相对人因为遇到某种困难,而法律规定相对人可以从行政机关取得帮助的情形。目的不同。行政奖励的目的在于表彰和鼓励先进,鞭策和推动后进,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行政给付的目的是给予相对人一定的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试行)的规定,企业破产依法由( )提出申请。A.只能由债权人B.只能由债务人C.只能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D.债权人或债务人参考答案:D4. 以下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表述,正确的是( )。A.股份不可再分,但是可以共有B.股份具有等额性C.股份所包含的权利具有平等性D.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参考答案:A5.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 )

5、。A.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B.对董事会负责C.列席董事会会议D.作日常管理工作E.是公司股东参考答案:ACD6. 第二审人民法院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上诉案件。 ( )第二审人民法院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上诉案件。()正确7. 下面各项中,不属于书面合同的是( ) A. 表格合同 B. 合同确认书 C. 定式合同 D. 保险单下面各项中,不属于书面合同的是( )A. 表格合同B. 合同确认书C. 定式合同D. 保险单参考答案A8. 甲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甲国的船舶在各国管辖范围以外的某海底进行矿业开采作业时,其活动甲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甲国的船舶在各国管

6、辖范围以外的某海底进行矿业开采作业时,其活动应遵守国际法的哪一制度?()A公海海底的开发制度B甲国有关海洋采矿的国内法C国际海底区域开发制度D公海自由制度C国际海底区域法律制度的一项基本内容是资源开发制度,对于开发所涉及的生产政策、技术转让、合同的财政条款、审查制度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都作了具体规定。9. 法院地国依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如果该外国法本身的规定与法院地国公共秩序相抵触,即可以排除法院地国依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如果该外国法本身的规定与法院地国公共秩序相抵触,即可以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这种主张被称为公共秩序中的()。A联系说B结果说C主观说D客观说C判断是

7、否违反公共秩序,有两种主张:(1) 主观说。如果依冲突规范应当适用的外国法本身的规定与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即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2) 客观说。又可以细分为两种:第一,联系说。该说认为,外国法是否应被排除适用,除了该外国法违背公共秩序的概念外,还需看个案与法院地国的联系如何。第二,结果说。该说认为,只有外国法的适用结果危及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时,才可以援用公共秩序保留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10. 因甲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贷款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银行在诉讼中得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于2004年4月6因甲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贷款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银行在诉讼中得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

8、于2004年4月6日根据申请,将某小区住宅项目的建设业主由甲公司变更为乙公司。后银行认为行政机关的变更行为侵犯了其合法债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变更行为违法。在银行的诉讼请求中应当首先包含下列哪一项? ()A撤销之诉B履行之诉C确认之诉D变更之诉C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类型 银行想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变更行为违法,就是要确认某项行政法律关系的状态,因此在其诉讼请求中应当首先包含确认之诉。故A、B、D三项错误,C项正确。 11. 下列哪些遗嘱因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 A某甲在弥留之际立下口头遗嘱,其8岁孙女乙与下列哪些遗嘱因不符合

9、法律的相关规定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A某甲在弥留之际立下口头遗嘱,其8岁孙女乙与护士丙在场见证B某甲突遇地震遇难,立下录音遗嘱,公证员某乙在场见证C某甲临终前召其子甲、乙、丙至床前,口述遗嘱,由甲代书,乙、丙作见证D某甲因患中风卧床多年,死前召其子甲、邻居丙、丁至床前,口述遗嘱,由甲代书,丙、丁作见证。书毕,因甲无法签字,遂由丙代签ABCD遗嘱行为系要式法律行为,设立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我国的五种法定遗嘱形式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设立遗嘱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是遗嘱的有效要件。继承法实施后订立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律无效。

10、上述五种法定遗嘱形式中,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以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为前提,见证人的资格直接影响上述三种遗嘱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继承法第18条规定了见证人的消极资格,即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第36条对此做了细化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选项A,某甲在弥留之际立下口头遗嘱,其孙女系无行为能力人,非为适格见证人。除此之外,仅有适格见证人护士一人在场见证,不符合两名适格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法律

11、要求,因而某甲所立遗嘱无效。 选项B,录音遗嘱同样需要两名见证人在场见证。某甲突遇地震遇难,立下录音遗嘱,却仅有公证员某乙在场见证,因而某甲所立录音遗嘱无效。 选项C,某甲之子乙、丙非为适格见证人,除此之外别无见证人,因而某甲临终所立代书遗嘱无效。 选项D,代书遗嘱要求立遗嘱人本人亲笔签字,本人无法签字的,可以按手印代替。某甲临终所立代书遗嘱,系由他人代签,因而无效。 1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提交董事会。A.10%; 口B.10%; 书面C.3%; 口头D.3%; 书面参考答案:D13. 下列各项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表述中,不

12、正确的是( )。 A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 B外观设计专利下列各项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B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期为10年C外观设计专利权可依法进行强制许可D外观设计应当富有美感C我国专利法所规定的强制许可制度,只适用于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不适用于外观设计专利。14. 下列关于公司法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国际法的性质,以国际法为主B.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C.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程序法为主D.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任意法为主参考答案:B15. 有

13、关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董事会的下述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每一成员派出一位董事,组成董事会 B董事会有关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董事会的下述说法中,正确的是()。A每一成员派出一位董事,组成董事会B董事会对拟决定的事项表决时应全体通过作出决议C董事会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执行机构D世界银行行长是董事会的当然主席,与其他董事一样享有投票权C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是世界银行下属机构,由每一成员指派的理事及副理事组成的理事会是其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是其执行机构,世界银行行长是董事会的当然成员,但只有在双方票数相等时才有投票权,董事会决策遵循多数通过原则。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

14、16.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17.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 )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A.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B.分立、合并、解散的决议C.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D.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参考答案:ABCD18. 贾某因涉嫌诈骗罪被D县公安机关依法拘传讯问。自被拘传之日起,贾某在侦查阶段享有下列哪些诉讼权利?( ) A贾某因涉嫌诈骗罪被D县公安机关依法拘传讯问。自被拘传之日起,贾某在侦查阶段享有下列哪些诉讼权利?()A自行辩护的权利B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C另行委托辩护人D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拒绝回答ABD本题考查的是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2条规定,贾某作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享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故本题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贾某自被拘传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故本题 B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贾某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可以拒绝回答。故本题D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贾某在侦查阶段无权委托辩护人,因此也就谈不上另行委托辩护人。故本题C项不正确。19. 法定资本制是指虽然应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资本总额,但公司不必发行资本的全部,只要认足或缴足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