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及其请示报告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496754822 上传时间:2022-07-30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1.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及其请示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及其请示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及其请示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及其请示报告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及其请示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及其请示报告(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及其请示报告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及其请示汇报制度第一条总则一、严格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神华集团井工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规定, 认真执行和加强我矿各项规章制度,从而提高我矿管理水平和全体员工自身业务素 质,特制定本制度,望全体员工遵守本规章制度。笫二条组织与职责通风副总、通风科督促通风区、|班值班领导对瓦检巡回检查制度及其请示汇报 制 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笫三条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一、瓦检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年年初进行一次瓦检员数量的核定,必须由矿长审 鉴,保证瓦检员配备数量充足,核定资料存档备查。二、瓦斯检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中烷检测仪、便携式中烷检测报警仪等。重 点瓦斯管

2、理区瓦检员,除携带便携式光学中烷检测仪、便携式中烷检测仪、便携式硫 化氢报警仪和便携式氧气和一氧化碳两用报警仪,随时检测瓦斯变化情况。三、瓦检员应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等违章行为,要做到井 下记录牌板、瓦检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瓦斯超限要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 出人员,进行处理。四、瓦检员应认真执行班中请示汇报制度。班前会要明确当班检查区域地点、任 务及瓦斯变化情况。无论定点或井下巡回瓦检员每一遍检查任务完成后,都要及时向 通风调度电话汇报。瓦斯变化异常、超限,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汇报。班后要将 全部检查情况进行汇报。各点和特殊低点(顶部、中部、底部)分别进行检查,瓦斯检

3、查数据取最高值按规 定次数填写瓦斯台帐。通风区当班值班领导应深入现场对瓦检员作质量进行抽查。瓦检班长除对重点地 方完成检查和隐患处理外,也要对巡回检查的瓦检员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瓦检员脱岗、睡觉、不按规定执行检查瓦斯的要向通风区值班领导汇 报。五、瓦斯检查员应认真填写检查手册和现场牌板,做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楚。、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六1掘进工作面距迎头:煤巷30米以内,岩巷50米以内。2. 采煤工作面:设置在回风巷内,距上隅角30米以内。3. 串联通风:距局部通风机10米以内。4. 所有检查牌板必须设在巷道一侧容易被人看见醒LI的地点。根据生产随时移动 牌板位置。七、检查路

4、线:每月月初山通风区制定所辖范围内瓦斯、二氧化碳检查循环路线讣 划表,并且在生产中要根据采掘队组的变化及时更新;瓦检员必须按规定的检 查路 线,进行正规检查,不得逆着检查路线检查。同时在月初制定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 必须由矿总工师审签后执行。八、瓦检员严格执行在井下手拉手交接班制度,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 可查。九、班中二次检查时间规定: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或作业地点笫一次检查汇报 在接班后的两个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检查汇报在本班到点前一个小时内完成,对井下儿 点懈室和各负点,按设计循环路线进行。十、瓦检员必须按讣划定点和巡回路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现场的“一炮三 检”和 “三人联锁放炮

5、”制度执行情况。十一、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应在瓦检手册上认真签字,并将上班存在的各种隐患及 其问题给下班人员交代清楚。十二、交接内容包括:1. 检查地点当班瓦斯及变化情况,以及存在的隐患和处理情况。2. 检查地点及瓦斯记录牌板变化、移动情况。3. 领导指示及对下班检查应注意的有关问题。4. 管辖区域内的通风、局部通风、监测、防尘、隔爆设施、防灭火等设施完好及 损坏情况等,以上内容必须填写在交接班手册上。十三、坚持“二检查”、“二汇报”、“三对口”相互制约制度1. 瓦斯检查员每检查完一次,都要及时在检查手册上填写检查时间和相应的瓦 斯、二氧化碳浓度及通风设施、监测设施和防尘、隔爆设施使用管理情况,

6、同时向通 风调度进行汇报,并在指定的“瓦斯检查牌板”上填写检查时间、各检查点的瓦斯、 二氧化碳浓度及瓦斯传感器示值。2. 瓦斯检查员要按规定进行检查、填写、汇报,不得推迟,不得两次一起汇 报, 也不得虚报、谎报数据。通风调度员在接听瓦斯检查员的汇报时必须听清、问清,及 时将汇报时间、检查时间、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及通风设施、监测设施和防尘、隔爆 设施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记录在调度日志上,要求记录清晰、完好,以防数据虚假。笫四条处罚规定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按空班漏检处理:应设检查点,但没有进行瓦斯检 查或缺设瓦斯记录牌板;虽设检查点,但瓦检员未检查瓦斯或未按规定次数和内容完 成检查任务;瓦检员接班后两小时未到工作地点检查瓦斯,对违章人员视情 节轻重给 予严肃处理,并罚款违章人员500元。二、通风区值班干部,不定期审查“瓦斯检查手册”若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后, 对责任者处罚200元。三、瓦检员未持证上岗、携带不完好仪器入井、光学瓦斯检查仪药品未及时按照规 定时间进行更换。四、发现井下存在隐患,未及时处理或汇报,对违章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 理,并罚款500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