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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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教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营销人才的队伍建设,提高营销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加快公司人才 培养步伐,现特制定营销人员“带教”管理办法。2、范围开展带教的对象是新招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和由公司界定为纳入带教培养计划的岗位而招 用的新员工。3、名词解释带教是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优良岗位技能的人员通过建立带教培养关系,一对一或一对多 地帮助、指导新入职员工和岗位技能尚薄弱的员工,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 能力。4、职责4.1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带教管理的相关规定或流程;组织专业导师选拔并负责对各部门 带教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指导、监督与检查。4.2用人部门根据专业导师资格要求和

2、学员培养需求,推荐专业导师,报公司选拔,参与对 学员的培养计划,同时做好专业导师和学员培养效果、培养质量的评价工作。5、原则5.1专业导师与学员应互相尊重。5.2原则上培养期限为3个月一12个月。5.3专业导师做到“讲给你听、做给你看、领着你干、做给我看”,最终学员能独立开展工 作。6、专业导师与学员的基本条件6.1担任专业导师应符合的条件要求:6.1.1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6.1.2认同企业文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阳光的工作态度,无不良记录及严重违纪 行为;6.1.3熟练掌握本岗位实际操作知识,市场操作专业能力全面。6.1.4工作业绩突出,有一年以上本岗位独立工作经验,已经具备独立开

3、展工作达成目标并 取得成效的业务技能。6.1.5具备指导培训对象的条件和能力;6.1.6有良好的合作精神,有辅导他人的耐心和包容性、乐于分享及指导;6.2专业导师责任6.2.1承担学员的全面培养工作,制订有针对性的培养计划(输出纸质计划)、目标和措施, 监督检查学员对计划的执行情况。6.2.2耐心、细致地指导学员学习,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及时帮助学员解决工作学习中遇 到的问题,真正把技术本领和自身所长传授给学员。6.2.3及时总结学员的进步和不足,定期提交学员成长评价。6.2.4传递公司利好信息、传播积极向上人生观和价值观、关心学员生活和工作上可能出现 的困难,及时汇总并反馈予以解决。6.3学

4、员职责6.3.1按照制定的培养目标努力学习,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圆满完成培养计划。6.3.2尊敬专业导师,虚心请教,服从指导,勤问、勤记、勤练。6.3.3经常向专业导师汇报工作、学习和思想情况,培养期结束前提交工作总结。7、带教关系确定7.1带教关系确定采取双向选择和公司指定两种形式。7.2培训学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专业导师可以采用自荐、部门推荐及公司指定三种形 式确定,专业导师自荐或部门推荐的人力资源部组织对专业导师资格、带教能力进行评估并完成 相应审批程序。7.3采用双向选择的,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见面会,专业导师可向学员陈述自己的优势及带教 思路,学员可以自主报名申请相应专业导师,专

5、业导师也可面试挑选相应学员。7.4带教关系采取“一对一”和“一对多”的方式,一个专业导师同时带教的学员不超过3 人。7.5专业导师在接收学员的7天内根据培养目的和岗位说明书要求制订针对学员每个阶段的 培养计划交人力资源部备档作为培训效果评估的依据。7.6双方以协议形式确定双方责任和权利、考核评价内容和方式等,并举行签订仪式(见附 件:带教协议书)。协议期内如专业导师或学员有异动,可酌情重新安排专业导师并签订带教协 议,原协议即行中止。7.7专业导师或学员中途如有调、离岗等,公司会重新为学员指定专业导师,学员也可申请 相应的专业导师作为自己新的专业导师,并填写更换专业导师/学员申请表,重新确立带

6、教 关系的也应重新制定培养计划,培养工作继续进行。7.8对于新员工需要多名专业导师带领的情况,部门可根据培养阶段的不同分别为其指定专 业导师(原则上不得超过3位),签协议时各位专业导师分别在协议上签字,并注明培养阶段; 协议结束后对专业导师的奖励,计算方式按总奖励金额除以人数。7.9对于不能胜任的专业导师,经公司调查核实后可提出中途更换,需填写更换专业导师 申请表,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方可更换。7.10专业导师在一年内,传、帮、带的学员中有2名考核不合格(员工个人原因离职不计在 内),将取消专业导师资格。8、考核与奖惩8.1考核8.1.1学员考核分月度、季度、结业考核进行。考核的方式包括笔试、技

7、能实操、述职答辩 等。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用人部门负责人及专业导师陪同参与,考核结束后形成会议纪要, 专业导师就存在的问题列出整改措施、组织解决。8.1.2带教考核期满的前一个月,学员完成培养阶段工作总结(包括专业技能总结和工作小 结等),提交专业导师评阅,专业导师并在考核表中形成书面记录,同时学员参与由人力资源部 组织公司领导及用人部门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合格方可奖励。8.1.3结业标准:学员已经具备一定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销售业务目标并达成 目标。8.2奖惩8.2.1专业导师奖励分三个阶段:带教满3个月考核期:通过综合考核后独立负责市场的学 员,可以获得一次性奖励1500元/人;

8、通过半年度综合考核期:可以获得奖励1500元/人的奖励; 通过1年度综合考核期:可以获得奖励2000元/人的奖励。8.2.2学员出师后任职两年内获得公司优秀员工、销售冠军嘉奖的,带教责任专业导师可享 受500元/年的现金奖励;8.2.3责任专业导师所带教的学员服务于其所在部门、所在市场的,不享受以上专业导师奖 励,直接上级、部门总监以及人力资源工作者,不享受专业导师奖励。8.3学员经考核不合格的,应延长培养期,其延长期不超过三个月。延长期间专业导师不享 受奖励。8.4学员或专业导师离职,专业导师不享受专业导师奖励。8.5学员在培养期间发生严重违纪行为,专业导师不享受专业导师奖励。8.6学员协助做市场的前3个月内,不享受该市场的奖金和提成。9、附则9.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9.2本制度自总裁签批之日起生效。9.3附件1:带教协议书9.4附件2:专业导师/学员更换申请表提拟: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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