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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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 在制定合同的时候,我们一定要认真参考相关的合同范本。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是为大家准备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产权转让的标的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_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产权转让的价格 甲方将产权经资产评估后与乙方协商确定,以人民币(大写)_元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产权转让的职工安置方式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

2、以约定):_。 第四条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_。 第五条产权转让中以下资产的处理方式(根据不同的转让标的具体约定)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处理(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1房屋建筑_。 2土地使用权_。 3车辆_。 4设备_。 5商标_。 6专利_。 7技术项目_。 8其他_。 第六条产权交割的责任 甲、乙双方及其委托的经纪机构按照产权交割清单应在合同生效后,于 于_年_月_日前共同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甲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在_地点将产权完整地交给乙方,否则应承担经济、法律责

3、任。 第七条产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地点 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于_年_月_日前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元。 乙方应将第二条确定的款项,通过其委托的经纪机构按以下方式、期限、地点支付,当合同履行后,甲方将定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 第八条产权交易的基准日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约定,交易基准日为_年_月_日。 第九条权证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共同配合,由_方在_期限内完成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方;如因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应双方要求

4、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转让标的的价款,或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_天,应按总价款的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以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第十一条产权转让纠纷的处理 合同当事人或第三方及其委托的经纪机构之间在 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向审核合同的省交易所申请调解;也可明确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凡合同变更或解除,甲、乙方及其委托的经纪机构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同时,报请省交易所审核盖章后生效。 发生下列情况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_。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上述条款中的未

5、尽事宜)。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的承诺 1甲方向乙方承诺转让的产权是真实、可靠、完整的,没有下列隐匿事实: 法院查封资产的情形; 抵押、担保资产的情形; 隐匿资产的情形; 影响产权真实、可靠、完整的其他事实。 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受让,无欺诈行为。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及产权经纪机构签字、盖章,并经省交易所对合同审核盖章、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生效。 合同成立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产权经纪机构各执_份,省交易所执_份。 第十六条其他 “合同使用须知”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让人(甲方

6、)(盖章):_ 受让人(乙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 (签字):_ _年_月_日受让人(乙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附件 1出让人、受让人的资格证明 出资证明;营业执照。 2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代行出资人权利的上级主管部门批文等。 3资产评估及确认报告或审计报告(非公有经济性质产权价格自行协调除外)。 4与被转让标的相关的权证。 5其他。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构成合同文本要件,供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约定时采用。 二、为更好的维护合同当事

7、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拟定具体条款,须约定的必须填写,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表示。 三、出让人:指转让标的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出资人或资产处置人。 四、合同涉及的当事人概况: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五、企业类型:对应出让人、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 六、转让标的:可以是整体产权、部分产(股)权,也可以是与转让产权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专利权、 商标权等。 七、第三、第四、第五条款是对第一条款的具体约定,如合同中不涉及其内容的,请在这三条款中各自注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 八、转让价格:未经资产评估直接以协商方式确定价格的,一般只适用于非公有经济性质的产权。 九、职工的安置方式:指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应当约定妥善安置出让企业职工的事项。 十、资产的处理:是针对实际标的物的处理方式。 十一、产权交割的方式、期限、地点:指出让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和地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产权转让给受让人,并明确产权交割的具体日期。 十二、产权交易的基准日:指确定被转让产权的所有权、风险、转移的特定时点。 123 合同记载着签订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好保障!在参考了江西省产权交易合同后你收获了些什么吗?如有需要请收藏我,为您准备了更多有关内容,欢迎随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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