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审计的重点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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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审计的重点及注意事项受合同部的委托,在这次办的合同管理培训班中,主要和大家一起研讨一下合同管理与审计的联系:一、审计及合同的有关概念:(一)合同的定义及其基本内容什么是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一章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注:现在我们签订的大多数合同中,平等主体只能是书面用语了,是一种合同用语形式了,现实中已经很难做到平等了,我们的合同权力因相关原因不能充分行使,例如业主违约考虑到市场的问题不敢与之硬碰硬;有时还考虑到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也不能诉诸与法律手段,例如洛阳牡丹桥工程款的至今未支付问题;分包方签订了合同后因达不到相应的利益

2、不履行合同或瑕疵履行,只施工有利益的部分,例如在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情况下只施工开挖、不施工衬砌,此例同二中的(三)。合同的基本内容:根据合同法第一章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施工中的合同种类:在施工中签订的合同主要有: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与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如购料、设备等)、租赁合同等,主要是总包合同与分包合同。(二)有关审计的基本概念什么是审计:为确定经济行为及经济现象的结论和所制定标准(是广义的标准

3、,含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惯例及内部管理制度、会议纪要等)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对与这种结论有关的证据进行客观收集、评价,并将结果传达给利害关系人的系统过程。根据不同主体划分的审计类别有三种:政府审计(政府审计是由政府审计机关代表政府依法进行的审计,主要监督检查财政收支及公共资金的收支、运用情况)、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由内部设置的审计部门或人员实施的审计,主要检查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经营管理活动)、注册会计师审计。我们此次主要是结合前两类审计对合同管理中应关注的事项或问题进行讨论。(三)二者的联系就是审计对按合同条款二、施工中所签订的合同及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仅是列举一些,但并不仅限于这些问题):

4、(一)项目部(工区)对集团公司(或子公司)下发的合同文件或合同范本原文照搬,或不同项目的合同相互复制而不加修改,例如、在起草合同时,只是在合同范本中加上数字,文字表述不切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例如、将另一个项目签订过的合同复制过来使用,不按新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复制件进行修改。(二)、所签订的合同虽然具有一般合同所要求的条款,但缺少规范分包方履约能力的条款,如分包方合同中对分包方资源配置的要求(人员素质的要求、资金的要求、特别是设备的质量标准,如购买日期,已经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发动机的生产日期,发动机号、成新度、合理的估值作价等,这样做还可以防止分包方中途退场时,产生纠纷的处理,利于核实设备价款

5、)如某项目回购分包方的挖机。(三)、所签订的合同缺少对分包方履约质量的规定条款或相关条款不齐全(不仅包括工程质量而且也包括合同履行质量及和工序之间的衔接)。现在签订的分包合同大多数在合同中只提出了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这也是对的,但对分包方的约束仅有质量方面是不够的,也是不全面的,对分包方的约束也是无力的,(例如合同定义中的举例,在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情况下分包方只施工开挖、不施工衬砌,造成前后工序严重脱节,同时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为分包方对自身的社会信誉要求不高或其偿付能力不强,往往只履行合同中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对不利于自己的条款不履行或瑕疵履行。如与分包队伍签订了一座隧道施

6、工的分包合同,因合同规定该座隧道的开挖、初期支护、捡铺底及衬砌等所有工序全部由该分包方施工,在签订合同时各工序的单价也就没有均衡考虑(开挖工序的单价相对较高,而衬砌工序的单价相对较低)。在实际施工时,该分包方只施工了隧道开挖及初期支护等单价相对较高工序,对衬砌工序以所谓的天气冷或人员不足等原因没有施工,一直到衬砌工序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时,分包方提出增加衬砌工序的单价,并以不提高单价不再进行施工相威胁。这时如果以合同条款为由清退该分包队伍,则该分包队伍必然要阻碍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如果将衬砌等工序另与其它分包队伍签订分包合同,则单价低了无人分包,高了给项目造成损失;利用法律手段来促使分包方继续

7、履行合同(一般情况下还不能诉诸与法律),其必然要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或影响合同工期,给企业的社会信誉带来负面影响,进而使企业失去业主的信任而给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通过法律手段让其赔偿损失,因其偿付能力不强而使得判决得不到执行,即使强制执行,其执行结果也无法弥补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四)确定对外分包的合同价格比较随意,依据不充分。在分包工程中,有的对分包工程价格的确定非常随意,凭经验或参照其它单位的价格来确定分包价格或随意确定一个管理费提取比例,没有重新按照定额、预算标准及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计算,最终提取的管理费还不够补偿竞标所发生的费用及项目发生的必要管理费用,如大包工程提上两个点,自己却又上了很

8、多管理人员等资源,又承担了业主、监理等有关的费用,导致所提费用不能弥补所发生的费用,更不用说上交了;有的在确定分包工程价格时,甚至不考虑中标价格,把工程以高于中标价的价格分包出去(并不是中标价偏低的原因),形成巨额亏损(例如某工地分包价格、碎石加工价格);此外在确定分包价格时没有考虑子工程项目之间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的问题。(五)合同中有关付款条款过于简单或加重自己的责任或含糊不清等。如,按时付款或在验工几天内付款,没有考虑业主款项到账时间或付款是否与进度相符合或付款是否与工序的衔接相符合。如工序不相衔接时,在各子项目存在利润不均衡时,分包方只施工了与其有得的工序,而对利润较少或亏损的子项目不施

9、工或迟滞施工,等利润较为丰厚的子项目施工完后,在计价的工程付完之后,问题就会发生了,如要求对后续工区提高分包单价或闹着退场,如此一来也会引发退场时一系列的问题例如原分包方要求你接收相关设备、后来的分包方肯定会漫天要价。(六)合同条款不完善,或前后条款含义相互矛盾,或有的与对方签订只有数量没有单价、或只有单价没有数量或只有数量、单价没有总价的合同,致使经济纠纷不断,严重影响了企业的信誉;有的甚至与对方签订了“利他合同”的合同,对方只有权利、没有责任,而自己则只有责任、没有权利,给项目带来重大损失。如某项目部将重约80T的旧模板台车出售给一个施工队伍,合同约定该台车的售价为28万元。合同中只写了项

10、目部负责将台车安装调试好交由购买方使用,至于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在合同中却没有提及。项目部的安装人员在安装调试合格后,也没有向购买方索要货款,后来购买方在其工程完工后一走了之杳无音信,此合同给项目部造成28万元的损失。合同管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很多,也不能一一列举,大家在工作中要善于总结发现缺陷,并在工作中不断的去完善,这样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做好。三、总承包合同(即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应关注的事项。(一)总承包合同中的经营风险及其管理(口述风险的种类及合同管理主要关注的是经营及外部审计风险)1、在施工图出具前早做工作取得主动。在采用预设计图(或招标图)进行招标的情况下,如果中

11、标或很可能中标的情况下,尽可能早的与设计单位联系,力争引导设计单位在出具的施工图时,采集一些我们的建议(这项在二次经营会上大家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将在施工中要增加的项目补足,对于量多价低的项目,如果价格不好改变,就将要施工的工程数量变少。2、管理人员全面了解主合同内容,吃透合同条款,结合施工图评估合同中的潜在风险,估计风险的重要性、评价其发生的可能性,对有失公平的条款制定相应的应对预案。3、合同管理人员要及时对主合同中的各子项目的工程量进行清理,对施工图出具前没有来得及调整的项目、投标中的漏项、预期变更项目事先做好二次经营预案。(二)总承包合同中的外部审计风险及其应对外部审计风险主要与总承

12、包合同相关,外部审计时产生的主要风险是核减工程价款,无论是数量、质量最下午落脚点都是核减价款,现在一些地方业主采取通过审计的方式拒绝变更、索赔或支付工程款,如去年国家审计署审计最终也是核减工程价款;前一段时间网上也一篇报到,十堰市就是通过审计部门拒绝支付工程款,对于外部审计风险我们应主要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来应对(但并不限于这些方面)。1、合同管理人员要吃透合同条款,对含义模糊或有多种理解的条款要心中有数,转换角色的考虑审计人员会如何找问题,会找哪些问题,各个问题自己又该如何应对。2、在平时工作中在吃透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要注意对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保存,如业主、监理的会议纪要、通知、传真地方政府

13、的一些相关的地方法规及相关的补充协议(也即是审计中所说的标准)等。3、确保以下方面(但不限于)的内容或数据之间相互吻合(1)计价的内容与相关定额的规定相符(如画图说明在赣龙铁路审计时就出现了有轨运输洞口200米范围内的运费问题,当时业主也给计了,审计时非要核减,最终是带领审计人员现场查看并做了大量的工作才没有扣减,在不相符时,要有合理的理由及业主、设计、监理等方面出具的书面资料;(2)计价的内容、数量要与施工图上的内容、数量相符,在存在变更的情况下,合同外增加的内容要有合理的批复资料并且理由充分;(3)、主要材料的计价数量要与采购量、耗用量相符,即使是实际没有用这么多,或者是实际并没有施工,只

14、要计了价,就要把相关的物资资料、实验资料补齐,特别是注桨、中空锚杆等作业的内容现在审计人员更容易关注;(4)、计价的数量与对分包方计价的数量,在施工中一些工序分包给了分包方,如打锚杆,我们在分包合同中大多写了按实际施工数量给分包方进行计量,实际施工数量可能远远不够,这样就出现业主计价的数量与我们对分包方之计价数量不相符了,(口头阐述处理方法,在分包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另外增补计价数量,事后冲回)(5)计价内容、数量、日期等要与内业资料(工程日志、实验资料等)的内容、数量、日期相符,否则会引起审计人员的关注,如某项目审计(审计时审计人员就是奔着施工事故来的)超前地质预报的计价与内业资料上所记载的地质

15、预报数量不相符,要求是每25M做一次,可资料上有的甚至是100多M也没有做一次,还有帷幕注桨的计价与资料上记载的注桨量也有很大的出入,导致动用了大量的人力在审计前去补做资料。这种情况就要求我们在平时做资料时,即使是我们在一些工序上没有施作,但在做内业资料、实验资料等资料时也要按施工程序的要求编制齐全,以防不测之需(6)各期完成的工程量与资源的生产能力相符合(特别是设备、机具的生产能力),各期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如与资源的生产能力不符合,也容易引起审计关注(如工程日志中记录的注桨量与注桨机的配置是否匹配,某工地设备资料上显示其拥有的注桨机24小时不停也只能注60方左右,而内业资料上却出现了日桨量10

16、0多方、200多方、300多方等不等的注桨数量)(7)实验资料、采购资料、工程技术资料之间的内在关系。四、分包合同在内部审计中应完善的事项内部审计主要与分包合同的管理相关,内部审计的目的决定了其在分包管理中关注的内容,内部审计主要是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效果开展的一种评价审计,其目的是评价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的有效性。分包合同管理的过程也是有关分包工程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过程,所以内部审计关注分包合同的管理也是从分包合同开始到分包合同最终结算的全过程。内部审计关注的分包合同管理的事项(但不限于):(一)签订合同前的工作:1、分包合同在签订前要有双方相关人员参与的合同谈判过程记录,合同管理小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如缺席记录后要附有本人出具的缺席理由;2、签订的合同要有相应的单价分析,总价包干的要有确定总价的计算过程及理由,分包价高于责任成本时要有上级合同管理部门的复核及分管合同领导的批复;3、分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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