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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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表一) 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 代办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登记表 编号: 第一项: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公民身份证号(18位)性别参加工作时间(依据档案中记载)年 月婚姻状况未婚 已婚离异 丧偶现有学历民族户口所在地 街道名称 区(县) 街道(镇.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个人身份(依据档案中记载)工人干部手 机 联系电话(座机)第二项: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所需信息北京银行 京卡(借记卡)号:是否为(在京)初次办理养老失业保险初次 从原单位转出社保关系选定:养老失业缴费基数档次低 中 高是否为(在京)初次办理医 疗 保 险初次 已经在北京 区(县)参加医保(截止)至 年 月份医疗保险手册定点医

2、院机构名称1: 2:3:4: (在京)参加过医疗保险的:按照医疗保险手册抄写医院名称;正常扣款12个月后另行申请变更医院。(此次)为初次申请参加医疗保险的:自行填写医疗定点医院,如选满四家医院,至少选一家“一级医院”。 声 明 一、本人同意采取委托北京银行代扣代缴的方式向社保中心缴纳社会保险;二、本人同意并接受海淀人才代办社会保险协议内容;三、本人必须确认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且确认指定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须本人持18位身份证申请办理)有效、账号正确;否则,导致社保关系转入不成功、银行扣款不成功等责任及后果由本人承担;四、本人应确认原保险状态真实(即:在北京是否已经办理过养老失业和医

3、疗保险),如果在京已经办理社会保险的,必须确认原参保单位已经通过社保中心办理了社保关系转出(即:减员)手续;否则,导致社“保关系转入(海淀人才)不成功”等责任及后果由本人承担;五、签约后,本人须在海淀人才(向社保中心)上报社保关系的次月5日起,尽早登陆海淀人才网站首页“社保上报、扣款失败查询”,如显示有本人“上报失败”信息,尽快予以纠正并将结果通知海淀人才;继而,应及时向北京银行核对首次扣款是否成功。否则,由于参保人没有尽核查义务导致保险漏缴的责任及后果由本人承担;六、本人应确保指定银行卡中余额充足,并定期(不超过三个月)核查银行扣款是否正常;否则,由于余额不足或参保人没有尽核查义务导致社保漏

4、缴责任及后果由本人承担。相片在京初次参加医保人员:须提供一张一寸白色背景标准证件彩照请认真阅读如上声明内容,同意并接受后签字申请参保人签字:20 年 月 日 (社保中心留存)(表二) 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书(养老失业)(务请使用 黑色签字笔 逐项填写) 协 字 号甲方(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姓名):_乙方: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为做好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方便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求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同意由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月从其北京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帐户中扣缴社会保险费,并提供准确、有效、合法的电脑序号、

5、居民身份证号码、银行帐号或邮政储蓄存折帐号以及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通过北京银行京卡(借记卡)方式代扣代缴:京卡卡号:甲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区号甲方联系电话:手机座机-甲方18位身份证号码:第二条:甲方提交本人书面申请,选择本人选择缴费基数档次为低 中 高(三选一),按照社保中心公布当年度缴费基数确定本缴费年度(当年4月至下一年3月)月缴费金额。每年二、三月份按照社保中心规定的时间、方式,甲方可以申请办理下一个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档次变更。甲方应及时到银行确认首次扣款情况。甲方应及时查看上年社平工资标准以便确定本人缴费基数及缴费额度。第三条: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

6、存入北京银行京卡或邮政储蓄存折帐户,北京银行或北京邮政储蓄银行于次月3日开始按甲方确定的缴费金额从甲方确定的账户中一次性扣缴甲方上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乙方不能查询甲方银行账户内情况,甲方可到北京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或通过两个银行的客服电话查询扣缴社会保险费情况。(北京银行客服查询电话:010-96169)第四条:本协议第一条内容发生变更的,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变更后的20日(节假日除外)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请,经委托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予以变更,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而发生缴费中断,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第五条:甲方可于每月18日前(节假日除外)

7、到乙方办理转移调出手续。甲方到乙方办理登记调出手续时需携带此协议书及存档证,如未携带上述材料,不予办理登记调出手续。办理登记调出手续后,经海淀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后,本协议书一并终止。办理登记调出手续后,乙方于5至10个工作日内向社保中心办理社保“减少”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以当时工作人员解答时间为准。(申请失业人员需另提交可显示近期划款情况的银行对帐单)第六条:甲方未按规定时间足额存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导致银行扣款不成功,视为甲方自动中断缴费,甲方应按时查询已登记社保缴费账户内余额,并按本人选择的缴费基数按规定时间足额存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甲方连续三个月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协

8、议自行终止。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足额存款导致银行扣款不成功而发生缴费中断,产生下列后果由甲方承担:1、甲方社会保险缴费年限间断,根据关于对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京劳社养发2002206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不允许补缴;2、由于甲方中断缴费影响其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标准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协议终止后,如甲方重新缴费,需另行签定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书。第八条:凡新出台的政策与本协议有关条款内容不一致的,自新政策实施之日起按新政策规定执行,凡与新政策有抵触的条款内容自然失效。甲方(签字):_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

9、字):20 _年_月_日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36/37北京市社保政策咨询热线:12333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 网址: 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社保代办部 联系电话:(表三) 代办 (养老 失业 医疗 )社保缴纳协议书协 字 号甲方(申请参保人姓名):_身份证号码:_ 乙方: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为社保代办机构)为做好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灵活就业类”社会保险工作,方便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求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同意由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简称:社保中心)按月从其北京银行指定帐户中扣缴社会保险费;甲方并承

10、诺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第二条:养老失业保险甲方选择缴费基数档次为 低 中 高 (三选一),按照社保中心公布当年度缴费基数以确定本缴费年度(当年4月至下一年3月)月缴费金额。每年二、三月份期间,按照社保中心规定的时间、方式,甲方可以申请变更下一个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档次。第三条:在上报、扣款正常的情况下,甲方本次缴纳各项保险的起算时间、扣款时间: 参保人与海淀人才签定代办协议时间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三险)海淀人才向社保中心上报时间保险缴纳 起算月份银行扣款时间于18日之前(含18日)(签协议)当月(签协议)当月(签协议)下月于18日之后(签协议)下月(签协议)下月(签协议)下下月第四条:

11、甲方应于每月底前应将下月划扣缴纳的养老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足额存入指定的北京银行京卡(借记卡);北京银行于次月15日前分别划扣养老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乙方作为社保代办机构,不掌握银行扣缴保险费的信息,甲方应到北京银行查询逐月扣缴社会保险费及余额情况。每年4月北京市将公布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缴费基数随之相应变化,甲方应提前足额存款。第五条: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划款的)银行帐号发生变更的,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请,经海淀区社保中心核准后予以变更。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而发生缴费中断,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第六条:社保转出甲方可于每月18日前(建议

12、:12日前)持本协议到乙方申请当月“社保转出海淀人才”登记手续,需上报社保中心核准后完成“转出”。(非“立等可取”,需相应的工作周期)第七条:甲方未按规定时间足额存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导致银行扣款不成功,视为甲方主动停止缴费。甲方应按时查询指定账户内余额。如甲方连续欠费三个月致“中断”(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分别计算欠费月),社保中心在第四个应缴费月停止银行划扣此项保险费,同时本协议自行终止;需重新签定本协议后,恢复缴纳社保。乙方无权受理三险“补缴”(有政策规定的除外)。第八条:养老失业保险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足额存款、导致银行扣款不成功而发生缴费中断,产生下列后果由甲方承担:(一)甲方社会保险缴费年限间断,根据关于对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京劳社养发2002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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