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领域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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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州药监局关于治理药品流通领域商业贿赂的调研报告商业贿赂,是指企业和经营主体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 在经营活动中,采取向交易对方的采购人员、负责人、代理 人及其他有决定影响的人提供报酬和其他好处,以促成业务 交易,挤掉别的竞争对手,从而挤占市场的行为。商业贿赂 的手段纷繁多样,从巧立名目以“宣传费、广告费、润笔费、 劳务费”给付现金,到提供汽车、家用电器、移动电话等实 物,以及提供居室装修、安排国内外旅游考察等,名目繁多, 层出不穷,其中以财物给付最为常见。值得注意的是,除了 赤裸裸地给付财物外,商业贿赂行为人为逃避法律制裁,所 采用的违法手段越来越隐蔽。同时商业贿赂,作为一种“潜 规则”,在药

2、品流通领域中也是暗流涌动。一、药品流通领域可能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形式药品流通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可能存在两个方面的表 现。一是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可 能与其它经营使用药品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之间的行贿受贿 行为。二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可能与药品监管职能部 门、技术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的行贿受贿行为。由于我州地处偏远,没有药品生产企业,再者从本身的 职能及监管的角度看,可能存在商业贿赂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从业人员与行政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药品经营企 业和个人在药品行政许可中和GSP认证中的贿赂行为;药品 经营企业和个人在行政处罚中的贿赂行为;药品经营企业和 个人

3、在药品检验中的贿赂行为;游医药贩为逃避监管而向单 位和个人进行商业贿赂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在药品招投标 过程中,投标企业和中介代理机构与药监工作人员可能发生 的商业贿赂行为;其它商业贿赂行为。二、可能产生商业贿赂的原因分析以上产生商业贿赂的情形,可能产生的原因有以下 几种:(一)药品经营企业和个人在行政许可和GSP认证中可 能存在商业贿赂的行为。在行政许可过程中,一些企业和个 人对申请开办企业审批的程序不了解,在递交申请、筹建及 验收阶段,总是害怕审批单位不予审批或通过,于是便四处 托熟人说情、请吃饭、送东西以达到审批或通过的目的。而 有些单位或个人确实不符合审批条件,有可能通过商业贿赂 形式

4、达到审批的目的。在GSP认证过程中,有些企业害怕不 能通过GSP认证或达不到认证的标准,也有可能通过商业贿 赂的形式达到通过认证的目的。(二)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容易产生商业贿赂的原因。 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 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可能会在第一时间内通过熟人说情或请 执法人员吃饭、参加娱乐活动以及给付财物的方式,以达到 对发现违法行为不予处理或减轻、从轻处罚的目的。执法人 员在查办案件中,案件当事人可能会通过商业贿赂的形式, 以达到对案件不予处罚或减轻、从轻处罚的目的。执法人员 在对查办案件作出处罚后,案件当事人也会通过商业贿赂的 形式,以达到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目

5、的。一些无证经营的游医药贩为了开展所谓的“治病救人” 活动和推销自己的“祖传秘方”有一个便利的条件,可能会 请行政执法人员吃饭、参加娱乐活动,或者给付财物及好处, 从而使自己的非法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在日常监督检查 中,发现无证经营的游医药贩时,当事人也可能会采取以上 方式方法,以达到对违法行为不予处理或私下变通处理的目 的。(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在药品检验中的贿赂行 为产生的原因。药品检验部门为行政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检 验结果直接为行政执法提供依据。因此,被检验单位明知或 担心药品质量有问题,可能会对检验人员进行贿赂,以达到 伪造检验数据,变更检验结果,从而逃避法律责任的目的。(四)从

6、药品招投标情况看,药品流通领域可能存在商 业贿赂行为的原因。从2001年开始实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制度,并没能遏制其中的暗箱操作,反而为药品经营使用单 位及个人在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设备时,暗中吃回扣、收受 贿赂可能提供了保护伞。在招投标过程中,某些投标企业或 中介代理机构由于资质不全或信誉较差,但为了能购参与药 品投标活动,可能贿赂工作人员。还有部分企业在品种中标 后,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出现以其它品种替代中标品种或 以次充好,为逃避药监部门对中标品种质量的跟踪监督,可 能对工作人员进行贿赂,从而达到获利的目的。(五)可能发生其它商业贿赂行为的原因。药监部门作 为一个行政执法机关,除了以上四

7、种可能发生商业贿赂行为 外,还有可能在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基本建设等方面发生 商业贿赂行为。如:商人或企业为了向药监系统推销自己的 产品、获取基本建设项目,可能采取贿赂的方式牟取非法利 益等。另外,经营企业为了降低对员工的培训费用或给无从 业资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可能也会通过贿赂的方式,使工 作人员为其填写虚假培训证明或伪造资格证书。三、药品流通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对社会产生的危害商业贿赂表现为一种以利诱方式进行的交易行为,从根 本上扭曲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本质,损害着平等、开放的 药品流通秩序。它为假劣药品打开方便之门,损害了广大消 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无法得到 保证。它

8、还可能给少数道德败坏的监管人员中饱私囊、贪污 受贿提供了机会,为企业和个人创造不正当交易机会或条件 等。它严重损害了药监部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 了社会利益、腐蚀了人的灵魂、败坏了社会风气,应当依法 予以坚决打击。四、对治理药品流通领域商业贿赂的对策和建议治理商业贿赂,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是摆在 我们面前的一项重任,只有坚持标本兼治,统筹谋划,严格 把握政策,突出工作重点,才能收到良好效果。(一)加强教育,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素质。一是要加 强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普法教育等,尽快提高全体公 民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法制意识,使明礼、诚信、守法的观念 深入人心并转化为自觉行动。二是要

9、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教 育。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廉 政文化建设,在全系统形成遵纪守法、诚信文明的新 风尚。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大家增强自律 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牢固树立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经受 住各种考验。三是加强管理相对人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 育,建立健全药品经营企业信用体系,推动企业依法经营、 诚信经营,遵守职业道德,通过合法经营牟取正当的商业利 润。(二)加大对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对于当 前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药品检验等环节可能存在的商业 贿赂问题,要依法进行重点监督和治理。如:在行政许可时, 监督工作

10、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标准办理许可事 项,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标准等情况发 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监督执法人员是否存在不依据法律 法规进行执法,是否存在办理人情案及处罚是否适当的情况 发生等。要加强对领导权力的监督。对权力进行层层分解。 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 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做到 民主不专权,集中不武断,办事守程序,形成良好的示范导 向作用。同时,权力机关和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权力执行机关 执行法律情况和行政效能的监督。(三)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规范的药品监管体制遏制 商业贿赂行为。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建立治理商

11、业贿赂长效 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加大机关公务人员的廉政建设 教育力度,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广大干部行政行为。特别要 在财务管理、行政审批、认证发证、检查检验、执法稽查等 重要环节和重要部位加强制度建设。治理药品流通领域的商业贿赂工作在做到以上三点的 同时,还要做到以下四个结合:一是要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与机关党风廉政工作相结合。要将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一起部署、一起监督、一起检查。特 别是要进一步加强重点环节、重点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从 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要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 纠风工作相结合。要坚持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 重点,纠正本行业确实存

12、在的不正之风。要积极推行政务公 开,逐步做到执法依据(政策)、程序、时限、收费、结果 “五公开”,使行政执法置于监督之下,使行政执法和党风 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得到切实落实,使行政执法人员不为商 业贿赂行为牵线搭桥或中饱私囊,遏制商业贿赂。三是要将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工作作风建设相结合。要切实转变工作 作风,进一步增强推进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按照“廉 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标准,通过认真开展效能意识教 育,使全体工作人员增强公仆意识和服务观念,强化效能意 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 旨。四是要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相结 合。对行政执法人员,凡是利用职权,在企业进行吃拿卡要 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执法纪律,坚决维护党纪政 纪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用廉洁勤政形象遏制商业贿 赂行为。对于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有关部门要一查到底, 严肃处理。总之,治理商业贿赂,要在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 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并在营造治理商业贿赂 的良好氛围上下工夫,在建立健全药监部门和企业内部自律 机制上下工夫,从源头治理上下工夫,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工 作,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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