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补贴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489521960 上传时间:2022-11-14 格式:DOC 页数:38 大小:17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3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附件1: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实行细则一、认定范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女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是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二)享有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享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三)单亲家庭:是指单独作为未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的爸爸或妈妈;(四)夫妻双方均失业:是指夫妻双方均失业的人员;(五)城乡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城乡零就业家庭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中,2人及以上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是指经本地扶贫部门确认的农业低收入家庭中,2人

2、及以上的有转移就业愿望,均未从事二、三产业,也未从事高效农业的家庭成员;(六)特困职工家庭:是指经市总工会认定的“建档特困职工家庭”的成员;(七)残疾人:是指持有残疾证的人员;(八)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被征地农民:是指1月1日起土地被国家征用,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人员;(九)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持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是指登记失业持续1年以上,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人员;(十)优抚对象家庭成员:是指持有江苏省优抚对象抚恤补贴证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家庭中的成员;(十一)军队退役人员:是指1月1后来退浮现役、并持

3、有退役证的退役士兵、复员士官。经营性、投资性收入是指本人及家庭拥有的动产、不动产经营、投资所获得的收入,且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涉及房屋、车辆、土地租赁流转等。二、认定流程(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本人持就业创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申请,填写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如下简称“登记表”),并分别情形提供下列有关材料:1、 享有最低生活保障:提供享有低保待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单亲家庭:提供离婚、丧偶及抚养未成年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均失业: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 城乡零就业家庭

4、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提供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证及低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特困职工家庭:提供“建档特困职工家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7、被征地农民:提供征地安顿(保养)合同书;、优抚对象家庭成员:提供江苏省优抚对象抚恤补贴证及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9、军队退役人员:提供退役证。(二)社区(村)核算。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受理、核算有关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公示三天;如无有效投诉,在“登记表”上签订意见,并于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报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三)街道(镇)审核。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对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

5、会保障服务站上报的材料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登记表”上签订意见,于二个工作日内报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四)区认定。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上报材料,于二个工作日内在“登记表”上签订认定意见,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就业创业证加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专用章”,记载就业困难类别;“登记表”区、街道(镇)、社区(村)各保存一份,就业创业证由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发还给申请人。三、认定注销就业困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注销认定,并不再作为就业困难人员记录:(一)失业登记被注销的;(二)夫妻双方均失业、城乡家庭零就业或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已实现比较稳定就业的;(三)城乡零就业家庭、被征地

6、农民及持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从事二、三产或高效农业的;(四)户籍迁出我市的;(五)其她不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的。四、其她事项(一)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审核和管理,应严格按规定条件、程序和规定办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撤销对其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违背规定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一经核算,对有关负责人员严肃解决。(二)就业困难人员每季度应积极与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联系申报本人就业、失业状况,接受就业服务。(三)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健全与工商、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的信息互换制度,及时沟通就业困难人员认

7、定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贯彻状况;依托街道(镇)、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定期上门走访,调查理解困难人员就业及享有政策等状况,实行动态管理服务。(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被注销的,应及时在有关台帐和数据库中记录;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应通过电话、公示等方式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应将就业失业登记证交户籍所在社区(村)人力资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注销手续。(五)本细则所称比较稳定就业的原则是:被用人单位招聘录取的;自谋职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公司单位登记证的;灵活就业,本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月均收入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原则或享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并稳定在3

8、个月以上的。附表1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表 附表1: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表 街道(镇)社区(村) 年 月 日个人申报登记人姓名社会保障卡号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困难类别家庭住址户籍地址与否低保家庭重要收入来源家庭成员中失业人员基本状况序号与登记人关系姓名社会保障卡号性别出生年月就业创业证号12家庭成员中失业人员其她状况序号姓名培训意愿特长或技能就业意愿12社区核算意见核算人: 年 月 日街镇审核意见审核人: 年 月 日区认定意见认定人: 年 月 日附件2:南京市就业创业服务(职业简介)补贴实行细则一、补贴对象、条件及原则(一)我市范畴内,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职业中介机构,规范开展职业中介活动

9、,成功简介我市登记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的,予以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如下简称职业简介补贴)。(二)为用人单位(职业中介、劳务差遣机构除外)简介我市登记失业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准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原则为00元人次;其中简介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准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原则为00元人次。简介外来务工人员实现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准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签订家政服务劳务合同的,补贴原则为50元/人次。(三)职业简介补贴一年内同一人只可享有一次。(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其她各类政府部门举办的职业简介机构不得申领职业简

10、介补贴。二、补贴申报、审核程序(一)申报职业简介补贴按季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中介机构,在季度首月的前5 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如下简称人社部门)按经其服务的登记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实际就业的人数,提出上季度职业简介补贴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1、职业中介机构申请职业简介补贴承诺书;2、南京市职业简介补贴申请表、补贴花名册;3、用人单位委托招聘书或合同、经求职者本人签名的求职登记表或求职登记台账,外来务工人员家政服务劳务合同。(二)审核区人社部门在收到申报后应进行下列解决:、受理经审核,申报材料与内容完备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与内容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因素退回补充

11、申报。职介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申报材料与内容完备的,予以受理;逾期未补充申报或补充申报材料与内容仍不完备的,不予受理。2、审核核查申报单位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劳动保障登记证、委托招聘书或合同、求职登记表或求职登记台账、招用人员花名册,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等信息,必要时可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予以核算。3、上报审核通过的,区人社部门公示三天;对无有效投诉的,将申报补贴有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补贴申请表、汇总表于当月15日前报市人社部门。区人社部门应将申报、审核、上报的资料按季归集存档备查。(三)复核市人社部门抽查复核,汇总后将补贴申请表、汇总表于月

12、底前报市财政部门。(四)核拨市财政部门审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社保中心,由市社保中心拨付至申请补贴的职业中介机构银行基本账户。附表:1、职业简介机构申请职业简介补贴承诺书、南京市职业简介补贴申请表、南京市职业简介补贴花名册 附表:职业中介机构申请职业简介补贴承诺书本机构符合申报职业简介补贴的范畴及条件,现向补贴审核机构作出如下郑重承诺:1、本机构已合法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2、提供的花名册人员均由我单位职业简介后实现就业;3、提供的补贴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件材料、虚报冒领等欺瞒行为,自愿接受下列惩罚:(1)按照财政违法行为惩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号)第十四条之规定,追回违背规定使

13、用、骗取的补贴资金,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被骗取补贴资金10以上5如下的罚款或者被违规使用补贴资金0%以上30%如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她直接负责人员处000元以上5万元如下的罚款;(2)在新闻媒体上曝光;(3)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解决。承诺单位: (印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附表2:南京市职业简介补贴申请表 年第 季度申请单位名称(盖章)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经 办 人联系电话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号劳动保障证号开户银行基本户账号简介就业人数我市城乡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我市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外来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申请补贴总额区人社部门审核意见经审核,符合享有职业简介补贴 人,补贴金额 元。(盖章) 年 月 日市人社部门复核意见经复核,符合享有职业简介补贴 人,补贴金额 元。(盖章) 年 月 日附表3:南京市职业简介补贴花名册职业简介机构名称(盖章): 年第 季度 劳 动保 障 证 号:序号社会保障卡号姓名身份 证号就业创业证号人员类别推荐就业时间就业单位名称就业单位劳动保障证号岗位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