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舱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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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中国电子口岸预录入4.0改进版公路舱单系统操作手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14年5月 / 目录第一篇 前言3第二篇 具体操作流程4第一章如何进入公路舱单子系统41.1 流程介绍41.2 注意事项7第二章系统使用说明82.1业务概要82.2流程描述92.3操作介绍11第三章常见问题42第一篇 前言公路舱单系统是H2010工程重点项目,属于物流监控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是继海运、空运新舱单系统之后总署组织建设的又一大型口岸物流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海关希望通过该系统的实施,实现对公路舱单数据的规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公路进出口舱单管理平台,实现公路进出口舱单及相关单证的企业规化申报,实现海关的接单

2、、审核、放行核销等一系列电子化的业务管理过程,建立舱单的风险分析,提高公路口岸的物流监控水平。公路舱单系统的网海关审核监管部分由海关会同信息中心开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负责开发外网企业申报部分,即电子口岸公路舱单申报系统。电子口岸公路舱单申报系统,作为预录入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为企业提供公路口岸进出口过程中原始舱单、预配舱单、理货报告、运抵报告、进出境确报、装箱清单、落装改配等各类单证的录入、申报功能;接收海关审批回执和监管指令,为企业提供回执查询功能。第二篇 具体操作流程第一章如何进入公路舱单子系统1.1 流程介绍进入WINDOWS操作系统,将企业的IC卡插入连接在电脑上的IC卡读卡器中,

3、或将操作员的Ikey卡插入电脑的USB接口。当IC卡和Ikey同时使用时,IC卡优先。登陆中国电子口岸预录入客户端。如下图:图表 1 系统登陆界面点击直接运行后,进入输入口令页面。如下图:图表 2 输入口令界面输入口令(密码),点击确认,进入系统选择页面。如下图:图表 3 子系统选择界面点击公路舱单,如下图所示:进入“公路舱单申报”子系统界面,如下图:图表 4 公路舱单申报主菜单界面1.2 注意事项在整个使用过程中,Ikey卡需要一直插入USB接口,或者企业IC卡一直插入连接在电脑上的IC卡读卡器中。本系统根据Ikey或IC卡的信息进行操作员身份验证,并将经操作员申报的数据自动电子签名、加密。

4、另外,在登陆中国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时,如果连续三次密码输入错误,则企业的IC卡或IKEY卡会被锁死,企业需联系当地数据分中心进行解锁。所以连续两次密码输入错误后,最好先退出本系统然后重新进入登陆页面再输入密码,以防IC卡或IKEY卡被锁死。第二章系统使用说明2.1业务概要电子口岸公路舱单申报系统包括如下单证的录入申报功能:原始舱单、预配舱单、理货报告、车辆进出境确报、装箱清单、运抵报告、落装申请、落装改配等。其中:进口单证包括:原始舱单、进口理货报告、载货车辆进境确报、空载车辆进境确报、搭载空集装箱车辆进境确报、进口落装申请、进口落装改配;出口单证包括:预配舱单、运抵报告、出口理货报告、载货车

5、辆出境确报、空载车辆出境确报、搭载空集装箱车辆出境确报、装箱清单、出口落装申请、出口落装改配;此外系统还提供了以上单证的状态查询和回执查询功能。2.2流程描述进口业务流程描述:(1)原始舱单对于公路进境运输车辆载有货物、物品的,已向海关备案的舱单传输人(舱单传输人应向其经营业务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经授权的隶属海关备案),应当在抵达境第一目的站的1小时以前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数据。海关接受原始舱单申报后,对于提前报关的货物可以进行报关单申报业务。(2)车辆进境确报公路进境车辆在抵达公路口岸监管点前,应向海关以电子数据方式提交车辆进境确报,告知海关确切的抵达时间。(3)理货报告已向海关备案的公路理货部

6、门或者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舱单相关传输人应向其经营业务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经授权的隶属海关备案)应当在公路进境车辆卸载货物、物品完毕后的6小时以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理货报告。对于货到报关的货物,理货报告审批通过后,可以进行进口报关单的申报。(4)落装申请进境某票提运单的货物因特殊原因未能装载到原车辆上进境,舱单传输人应当向海关提交落装申请。(5)落装改配申请对于已办理落装手续的货物,如需改装其他车辆进境,舱单传输人应当向海关提交改配申请,经海关审批通过后再办理其他后续手续。出口业务流程描述:(1)装箱清单(仅限于经公路运输的集装箱货物,根据当地海关要求申报)以集装箱运输出境的货物、物品,出口

7、货物发货人应当在货物、物品装箱以前向海关传输装箱清单电子数据。(2)预配舱单对于公路出境运输车辆载有货物、物品的,已向海关备案的舱单传输人(舱单传输人应向其经营业务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经授权的隶属海关备案),应当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1小时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数据。海关接受预配舱单申报后,对于提前报告的货物可以进行报关单申报业务。(3)运抵报告出境货物、物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已备案的)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运抵报告。运抵报告提交后,海关即可办理货物、物品的查验、放行手续。(4)车辆出境确报公路出境车辆在驶离设立海关地点2小时以前,应向海关以电子数据方式提交车辆出境确

8、报,将驶离时间通知海关。(5)理货报告已向海关备案的公路理货部门或者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在公路出境车辆驶离装货港的6小时以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理货报告。(6)落装申请出境某票提运单的货物因特殊原因未能装载到原车辆上出境,舱单传输人应当向海关提交落装申请。(7)落装改配申请对于已办理落装手续的货物,如需改装其他车辆出境,舱单传输人应当向海关提交改配申请,经海关审批通过后再办理其他后续手续。2.3操作介绍2.3.1原始舱单1、对于公路进境运输车辆载有货物、物品的,已向海关备案的舱单传输人(舱单传输人应向其经营业务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经授权的隶属海关备案),应当在抵达境第一目的站的1小时以前向海

9、关传输原始舱单数据。2、特殊说明:(1)允许重复申报:对于已经申报成功的数据,在收到海关回执之前,如遇特殊原因造成数据未到达海关网等情况,可重新申报相关数据。海关收到原始舱单或审批通过后,原则上不再接收重复的申报数据。(2)海关已接收的数据需要变更时,企业既可带齐证件直接去海关业务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本系统提交原始舱单变更申请。参见后文原始舱单变更部分。 (3) 海关已接收的数据需要删除时,企业既可带齐证件直接去海关业务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本系统提交原始舱单删除申请。删除申请用于删除在海关端的数据,海关收到删除申请后,如符合要求,则会在海关端进行相应的数据删除操作;对于电子口岸公路舱单申报系统中的

10、数据,不会被删除。参见后文原始舱单删除部分。(4)录入数据后,先暂存才可进行申报操作;暂存的数据,可以进行删除(使用界面上方的删除按钮,删除电子口岸公路舱单系统中的暂存数据,不同于向网发送删除申请的功能)已经申报过的数据,不能再次暂存,只能修改后重新申报;已经申报过的数据,也不可进行删除操作。3、录入操作在系统界面左边的功能菜单栏上,点击原始舱单,进入“原始舱单”界面,如下图:图表 5 原始舱单界面系统已自动标注出必填字段(带*号标识)。(1)主界面操作在上述界面中,逐个字段录入原始舱单信息,录入一个字段后,点击回车按钮,光标自动进入下一个录入框。录入提示信息:光标停留在某录入框时,左下角会显

11、示该字段的录入提示信息,如下图:代码类字段:将光标停在录入框中,按空格键,可弹出下拉列表,在其中选择即可,如下图中的“海关货物通关代码”字段。也可自行录入下拉列表中没有的代码,此时录入框底色会变成黄色以提示用户,只要录入的容格式正确(格式错误时底色会变成红色),就不影响正常申报,如下图中的“运费支付方法”字段。卸货地代码:目前尚无相应代码表,可以直接在录入框中录入期望的代码;表头录入完毕后,点击“提运单信息列表”右侧的“新增”按钮(见下图),可激活提运单信息表体录入框,进而录入提单信息。提运单信息录入完毕后,可点击“集装箱列表”和“商品项列表”右侧的“新增”按钮,激活集装箱和商品项信息表体录入

12、框,进而录入集装箱和商品项信息。(2)“详细”界面操作舱单表体中有若干“详细”按钮,其容也需填制,操作方法如下(仅以原始舱单为例,其他业务中所涉及“详细”按钮不再赘述):在表体“途经的国家代码”中点击“详细”按钮,跳出信息框,如图表二.5:图表二.5途径国家信息界面点击“新增”按钮,激活录入框,选择“国家代码”。关闭信息框,录入完毕。其他详细按钮操作同上。(3)暂存、申报操作填制完毕,点击“暂存”按钮,跳出提示框,如图:图表二.15此时界面上方申报按钮激活,可以进行申报操作。申报之前应在提运单号前加“”,如图:若没有勾选,则在申报时跳出提示框,如图将原始舱单填制完整,提运单信息勾选,申报后提示

13、申报成功,如图(4)删除操作对于暂存的数据,若想删除此单则点击界面上方“删除”按钮,跳出提示框,如图,点击“是”则将该票舱单删除。图表二.20此操作仅是删除保存在电子口岸的舱单数据,若要删除已传入网(海关)的舱单数据,需做“海运原始舱单删除”申请。(5)修改操作在原始舱单录入页面中,可调阅出以往已经暂存或申报过的原始舱单数据,直接在此基础上对数据容进行补充或修改。调阅方法:录入“货物运输批次号”后回车或将光标移开,对于系统中已经存在的数据,会自动返填到界面上。如下图所示:2、原始舱单变更若已发往海关的原始舱单数据需变更,则进入“原始舱单变更申请”界面。如图:在此页面中,可调阅出以往已经申报过的

14、原始舱单数据,直接在此基础上对数据容进行变更。调阅方法:录入“货物运输批次号”后回车或将光标移开,对于系统中已经存在的数据,会自动返填到界面上。如下图所示:图表二.23原始舱单变更界面在此基础上对数据容进行修改后,勾选需要申报变更的提运单,点击申报按钮,系统会自动将变更的容发送到海关端,并提示变更申请申报成功。若要变更的原始舱单不存在,录入“货物运输批次号”后不会返填数据,此时也可在此页面直接申报变更申请。此时需将界面上的必填字段全部录入完毕,要变更的字段直接录入变更后的容,勾选列表中的提运单,点击申报按钮即可。3、原始舱单删除海关已接收的数据需要删除时,可使用本系统提交原始舱单删除申请。删除

15、申请用于删除在海关端的数据,海关收到删除申请后,如符合要求,则会在海关端进行相应的数据删除操作;对于电子口岸公路舱单申报系统中的数据,不会被删除。原始舱单删除界面在此页面中,可调阅出以往已经申报过的原始舱单数据,直接勾选需要申报删除申请的提运单,点击申报按钮。调阅方法:录入“货物运输批次号”后回车或将光标移开,对于系统中已经存在的数据,会自动返填到界面上,勾选需要申报删除申请的提运单,点击申报按钮,系统会自动将要删除的提运单容发送到海关端,并提示删除申请申报成功。若要删除的原始舱单不存在,录入“货物运输批次号”后不会返填数据,此时也可在此页面直接申报删除申请。此时需将界面上的必填字段全部录入完毕,勾选列表中的提运单,点击申报按钮即可。2.3.2预配舱单1、对于公路出境运输车辆载有货物、物品的,已向海关备案的舱单传输人(舱单传输人应向其经营业务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经授权的隶属海关备案),应当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1小时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数据。2、特殊说明:(1)允许重复申报:对于已经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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