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花爆竹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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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烟花爆竹责任书 2023年烟花爆竹责任书 1(755字)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河北省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为确保我办事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根据办事处领导指示要求,为实现“确保禁放点、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处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责任书:1、办事处安监办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进行监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拒绝、阻挠办事处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2、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有关烟花爆竹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安全经营,守法经营;3、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

2、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营,不售假制假、不非法贩运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4、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实行专人、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通道畅通;5、销售人员熟悉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各种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技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储水桶,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悬挂“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语和安全警示牌;7、不将烟花爆竹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不在经营场所内吸烟或使用煤气灶、煤炉以及大功率电器,不在销售现场试燃、试放;8、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

3、留一份。永丰路办事处(章)经营单位(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_月_日2023年烟花爆竹责任书 2(815字)甲方:乙方: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和有关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签订魏家台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责任书。一、安全生产目标1、乙方在零售经营场所,全年不得发生火灾和烟花爆竹爆炸伤(死)人事故。2、乙方全年不得发生直接财产损失达元的其它各类事故。3、乙方必须组织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销售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4、乙方在销售经营过程

4、中,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经营,不得从非法渠道进货。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1、及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2、认真组织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会议和安全培训教育,并认真贯彻落实。3、帮助和指导监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4、组织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5、经常性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查出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6、监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合法经营。7、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做好各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三、附则甲方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于年底进行考核,如乙方执行较差,甲方将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烟花爆竹管理法规进行处罚;

5、对合法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执行好的经营户,将给予通报表扬,以作示范。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二O_年一月六日2023年烟花爆竹责任书 3(754字)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自爆自燃等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一、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销售烟花爆竹必须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许可证。销售烟花爆竹的零售网点,由县供销社、土产公司统一布设,经县公安局批准,严禁走街串村销售。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关于加强烟花爆

6、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做到:1、不私自生产烟花爆竹、拉炮、摔炮、砸炮、打火纸等危险爆炸物品;2、不非法购买、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拉炮、砸炮、打火纸等及制作烟花爆竹所用的黑药、烟火剂等爆炸物品;3、不向其他人提供生产烟花爆竹所需的工具、原料、房屋及其他设备。三、凡有上述行为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生产工具、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四、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线索,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5391210或110五、保证人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

7、严厉打击,保证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和保证人各存一份。苍山县磨山镇政府负责人:村(单位):负责人:二0_年一月十五日2023年烟花爆竹责任书 4(643字)为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我镇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杜绝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责任状:一、广泛深入的宣传河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以及对举报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奖励办法,使广大群众真正懂得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抵制、检举揭发非法活动。二、认真开展安全大排查,各村包村干部要对所包村街逐

8、户进行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特别是对生产烟花爆竹的传统户、传统村,闲置房屋、大棚、养殖户、机井房、及外来人员,进行重点排查,逐一列表登记,建立档案,实行跟踪管理。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发现一户取缔一户,并严肃处理,确保不发生问题。三、要对村辖区内涉爆单位,合法销售点,依据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管理措施,规范储存经营,消除隐患,并逐一签订责任状。四、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与各村街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对烟花爆竹生产传统户,要一户一户写出无非法生产保证书、责任状。五、保证辖区内无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保证辖区内不发生烟花爆竹事

9、故。兴济镇人民政府领导签字:包片领导签字:包村干部签字:2023年烟花爆竹责任书 5(428字)为认真贯彻执行_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_市人民政府令第_x号),做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严密防范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特签订如下责任书:一、严格贯彻、落实、执行_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积极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二、强化责任,严防死守,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禁得住”;三、保证辖区做到“四无”,即:无销售烟花爆竹单位、无经营烟花爆竹网点、无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无燃放现象;四、及时发现、劝阻、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10、行为;五、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_x_月_日2023年烟花爆竹责任书 6(1065字)为切实加强全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等通知精神,结合大理州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发生的安全事故,特与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1、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11、以及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经营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万无一失。2、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经营网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依法承担经营安全责任。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合法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经营许可证严禁转让、出租或转借他人使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期后必须及时到乡安监办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4、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配送制度,从合法、指定渠道进货,合法、诚信经营。严禁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永平县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定点企业:永平县农资公司)5、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

12、经公安部门许可,托运人、承运人必须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方能按许可要求运输烟花爆竹。6、经营单位必须在许可的地点经营,经营的烟花爆竹种类和存放量严格按照许可范围执行,并按经营要求购置消防器材和设备。7、严格执行烟花爆竹货物购销等级管理台帐制度,加强货源及销向监控。8、认真执行“四专一防”。(专人经营、专库存放、专柜销售、专人收货、有防火设施。)9、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相应应急救援组织,配齐人员;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10、严格执行与批发企业签订“回收代储”协议,严格执行代储制度。11、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经营安全自检自查,确保安全经营。12

13、、认真配合安全生产监查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_人民政府_法定代表:_年_月_日2023年烟花爆竹责任书 7(867字)烟花爆竹属于特种行业商品,为确保经营者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营(零售)者必须履行以下责任:一、经营(零售)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零售单位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2、零售单位申请人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市占到批准书及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3、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大于20平方米;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周围100米范围内,没有加油站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50

14、米范围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4、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季节性零售业户应当配备两个灭火器和一块苫布。二、经营(零售)者必须做到:1、零售场所禁止使用取暖设备,严禁火种火源进入零售场所,零售场所100米以内严禁燃放,禁止以燃放的形式促销。2、未经允许临时性零售单位不得设存储仓库,临时零售经营场所面积10平方米一下限制存放量为25箱,面积1020平方米限制存放量为50箱。3、严格在指定的地点销售,严禁无证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指定的销售网店以外摆设摊点,不得走街串巷或以流动摊床的形式销售烟花爆竹。4、严禁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5、在出售时必须告知烟花爆竹正确的燃放方法,并告知未成年人必须在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指导下燃放。6、自觉接受乡安监站及安全管理部门的随时检查。7、按乡安监站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四、经营(零售)者发现他人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时应及时向乡安监站检举揭发。经营(零售)者 _乡人民政府负责人: 负责人:年 月 日2023年烟花爆竹责任书 8(805字)为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明确经营户安全责任,保证经营安全,进一步规范我镇烟花爆竹市场,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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