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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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篇: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责任书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责任书篇一: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书责任单位:为明确各互联网接入单位履行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络与信息安全,营造安全洁净的网络环境,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 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任人应落实如下责任:一、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 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 行为。二、不利用国

2、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 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有害信息。不 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三、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或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网络资源或者经 营活动发生变更,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或进行补充、变更备案登记;四、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1、建立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2、制定并落实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岗位责任制;3、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

3、关组织的安全技术培 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4、保持与公安机关联系渠道畅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业务监督检查;5、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五、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1、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2、信息监控、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3、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4、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5、电子公告系统用户登记制度;6、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7、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8、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六、建立和健全以下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1、互联网接入单位应提供网络拓扑结构和IP地址及分配使用情况。2、在计算机主机

4、、网关和防火墙上建立完备的系统运行日志,日志保存的时间至少为60天。3、用户上网行为审计日志保存60日以上,包括登陆帐号、登陆时间、源IP地址、目的IP地址、连接 时间、登陆行为等信息记录。4、具有信息安全审计或预警功能,有害信息封堵、过滤功能5、开设邮件服务的,具有垃圾邮件清理功能;6、开设交互式信息栏目的,具有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7、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等防护功能;8、关键字过滤技术;9、其他保护信息和系统网络安全的技术措施。七、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责任单位:责任人:签署日期:篇二: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责任书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责任云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制为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和

5、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个旧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与个旧市财政局(以下简称“运营使用单位”)就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签定以下责任书:一、公安机关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远程技术检测,及时向运营使用单位通报预警信息系统和网络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危害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对不落实安全责任和工作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二、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6、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云南省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监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本单位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安全保 护,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协助公安机关查处网络违法犯罪。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以下安全保护职责:(一)高度重视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 将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责任层

7、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二)将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到信息系统和网络规划、审批、建设、评估、运行、 维护的各个环节,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三)落实本单位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建设整改和安全自查等工作, 确保本单位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四)确定专职或兼职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保护 及联络工作。联络员应当积极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有关培训。在联络员发生变更时,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 关报备。(五)科学规划、合理建设数据备份技术措施,充分保障重要数据安全。建立健

8、全安全监测手段,实 时掌握本单位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制定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做好技术力量和 资源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六)切实加强安全监测和实时监控,发现被攻击后,应当在第一时间切断网络和信息系统与互联网 的连接,完整保留有关原始记录,立即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和影响,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七)在重大活动期间,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主动开展安 全自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重要信息系统或网站服务 器所在地必须

9、有专人值守,并保持联系渠道畅通。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安机关和运营使用单位各持一份。公安机关(盖章)运营使用单位(盖章)公安机关负责人运营使用单位负责人年篇三: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由本单位承担由此带 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 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文件规定。通过贵单位互联网接入开办的业务, 必须首先获得政府部门相关的资质(如idc、icp证、网站备案号等),并提供给电信部门证明后,

10、方才正式 提供业务。二、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三、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 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应在通过公安机关的安全技 术培训后,持证上岗。四、本单位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五、本单位承诺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如实主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 积极协助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六、本单位承诺不通过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

11、和传播下列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七、本单位承诺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12、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八、本单位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九、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 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单位有权暂停提供接入服务直至解除双方间租用协议。十、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遵行。单位盖章:日期:第二篇:信息网络安全责任书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为明确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

13、 任,确保互联网信息与网络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网络环境,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 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单位应认真落 实以下责任:一、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 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 法犯罪行为。如有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责任单位警告、罚款、停止联网、停机 整顿等行政处罚。二、不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 法权益,不从事犯罪活

14、动。三、不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四、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

15、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五、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单位网络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 全审查员,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实时审核,发现有以上二、三、四点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报告。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单位网络中含有以上第二点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八、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网络资源或终止经营活动,应及时到属地公安机关 网安部门办理有关备案变更手续。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篇: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山东省互联网行业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为贯彻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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