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员的职责如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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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员的职责如下:a)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b)检查工程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c)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d)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e)按设计及有关标准,对工程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等进行检查和记录;f)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g)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h)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4.3监理人员的其他规定各种岗

2、位的监理人员均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432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项目承担单位同意后报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书面通知工程承包单位;其他监理人员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书面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在经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同意后,根据项目内容和具体情况,监理工程师最多可以同时兼任2个土地整治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影响其中任一项目的监理工作。4.4监理设施与设备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

3、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规模、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5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5.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对于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职责表单位职责项目承担单位主持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负责人签认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单位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负责人签认图纸会审纪要。工程承包单位负责整理图纸会审纪要,参加设计交

4、底和图纸会审。监理单位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负责人签认图纸会审纪要。5.2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规划521.1项目监理机构应针对项目的性质、规模、工作内容等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计划、组织、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用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521.2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完成后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于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项目承担单位。编制监理规划的依据如下:a)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有关土地整治项目的相关文件;b)项目审批文件、经批准的设计文件;

5、c)与土地整治项目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d)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监理实施细则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专项工程或专业工程施工前编制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522.3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如下:a)已批准的监理规划;b)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c)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方案。522.4监理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a)专业工程的特点;b)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c)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d

6、)监理工作的流程。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进度、分阶段进行编制、补充、修改和完善,但应注意前后的连续性、一致性。5.3第一次工地会议5.3.1 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承担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5.3.2 会议参加人员应包括:a)全体监理人员;b)项目承担单位驻现场代表;c)工程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d)第一次工地会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内容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项目承担单位、工程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a)项目承担单位介绍项目总体情况和开工准备情况;b)工程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c)项目

7、承担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d)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规划交底;e)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的周期及地点。534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分发各有关单位。5.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参见附表A.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项目承担单位。审核的主要内容审核的主要内容如下:a)工程承包单位的各级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b)工程承包单位现场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

8、系、安全监控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c)施工平面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d)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承包合同工期要求,所需材料、设备的配置及人力的组织、安排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e)季节性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协调性。f)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工程承包单位如需做较大的变动,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方可执行。5.5项目开工工程承包单位完成开工准备后,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开工申请。项目监理机构经检查确认项目承担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的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后,由总监理工程

9、师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参见附表A.1,报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开工条件包括:a)图纸会审与交底已完成;b)测量基准点已移交;c)承包合同中约定应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场地、道路、供电、供水等条件已具备;d)工程承包单位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数量及资格与承包合同文件一致,如有变化,应重新审查并报项目承担单位认定;e)工程承包单位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规格、性能符合承包合同约定要求;f)工程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措施、规章制度及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资格符合要求;g)工程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等技术文件已提交给项目监

10、理机构审批;h)工程承包单位已对土地平整工程按单元工程测量原始高程,并将测量记录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田间路桥、居民点整治等工程,应于开工前记录原始状况,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施工前的原始影像资料应予以保留。注1:由于工程承包单位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承包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通知工程承包单位在约定时间内提交赶工措施报告,并在报告中说明延误开工原因。注2:由于项目承担单位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承包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工程承包单位提出的顺延工期的要求后,应立即与项目承担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共同协商处理。76工程质量控制6.1工程质量控制基本要求以设计文件、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等为依据,督

11、促工程承包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全面实现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控制,监督工程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签认,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6.2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要求对于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构配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并将出厂检验证明、材料合格证明等随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表,参见附表A.14,报监理工程师签认。对于需要进行复验的进场材料和构配件,应由监理人员进行见证取样,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督促

12、工程承包单位运离现场,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对于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工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交货验收;对于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工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应会同工程承包单位参加交货验收,必要时到厂家进行考察;验收合格并由项目监理机构签认后方可使用。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质量控制流程应符合图1的要求。工程承包单位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表不合格纠正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工程承包单位使用方法:1. 审核证明资料2. 进场材料检验3. 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图2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质量控制流程6.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工程承包单位完善质量检查体系,对各道工序严格进行自检,并按规定向项目监

13、理机构提交相关资料。项目监理机构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巡视和检查,采用现场查看、查阅施工记录以及抽检等方式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或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以及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发出整改指令。编制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控制点和控制措施,对工程的重要部位、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后难以检查的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作好记录。严格工序之间的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报验(含隐蔽工程),对自检合格的工序按单元工程进行现场检查验收,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8635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

14、理工程师通知单,参见附表B.1,要求工程承包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如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者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参见附表B.2,要求工程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参见附表A.1,下令停工和复工均应事先征得项目承担单位同意。6.4工程质量验收工程承包单位应首先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未经工程承包单位自检或自检不合格、自检资料不完善的单元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有权拒绝验收。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承包单位经自检合格后报验的单元工程质量,应按有关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约定的要求

15、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予签认。隐蔽工程部位,应经项目监理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在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工程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设备性能试验,并提交设备操作和维修手册。工程承包单位完成合同工程经自检合格,由项目监理机构按单位工程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对工程承包单位报送的质量验收申请予以签认。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完成后,由工程承包单位填报单位竣工移交证书,工程承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管护单位共同签署。验收组织单元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实施单位驻现场代表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检员、项目经理等进行质量评定。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专业质检员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驻现场代表等参加验收。规模较大的农桥、泵站、渡槽、机井、小型水库等结构安全要求较高的分部工程,设计单位代表应参加质量验收。单位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实施单位驻现场代表主持。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代表等参加验收。单项工程验收由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应参加验收。项目(子项目)施工质量验收应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主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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