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489222229 上传时间:2024-02-2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5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四十一)一、 设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五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九、七十四、七十七条。二、 责任科室:存量房登记科、各分中心(按不动产所在区选择)。三、 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四、 办理条件:1.申请人符合申请主体资格;2.申请人能提交完整齐备、一致、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五、 发证类型:不动产登记证明。六、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交

2、该材料的出具机构或职权继受机构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不动产登记机构留存复印件的,应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比对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加盖原件相符章并签字。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收件要求备注1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书、不动产权登记询问表登记申请书、询问表应当由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原件共有不动产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2申请人身份证明(具体要求详见身份证明、委托书、监护证明、有关公证的具体说明)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申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办理的应提交被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含个人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代表

3、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其他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监护关系证明原件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材料原件处分被监护人不动产的,还应提交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原件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4证明抵押权发生转移的材料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原件申请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的提交部分债权转移的材料、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材料原件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的提交5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如报纸公告、邮政快递签收证明等原件6优先补交地价款的保证书、市政府或国土部门批准抵押的文

4、件地上有合法建筑物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提交7其他必要材料原件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 费 项 目收 费 标 准收 费 依 据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其他1.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2.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一件收取;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多件收费。3.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登记收费标准为零。备注属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

5、,申请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的,需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证明材料。不申请减免或申请后无法提供相应证明的,视为放弃。八、注意事项:1.申请主体:抵押权人(或代理人)与债权受让人(或代理人)共同申请。2.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得办理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应当分别申请下列登记:(1) 当事人约定原抵押权人与受让人共同享有最高额抵押权的,应当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2) 当事人约定受让人享有一般抵押权、原抵押权人就扣减已转移的债权数额后继续享有最高额抵押权的,应当

6、一并申请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和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3) 当事人约定原抵押权人不再享有最高额抵押权的,应当一并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和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3领证须知:(1)权利人或代理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时,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受理回执原件。(2)应先缴清登记费用(含双方费用)后方可领证。(3)领证时请核对领取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内容。九、 办理时间、办理地点、联系方式指引: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 公交路线:国土资源站,9路、69路电话:0756-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中午

7、12:0012:30提供延时服务;周三12:0014:30提供通勤服务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分中心办证窗口 地址:珠海市唐家金鼎南方软件园A3栋1楼 公交路线:南方软件园,3A、3、10A、10F、66、68、69、K1、K2、K3电话:0756-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2:30提供延时服务;周三12:0014:30提供通勤服务珠海市横琴号综合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横琴分中心窗口59、60 号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镇红旗村宝兴路189号综合服务中心 公交路线:环岛东南站,14、K10、K11电话:0756- 办证时间:周一至周

8、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金湾分中心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金岛路223号 公交路线:金海岸中学站,201、504、k9电话:0756-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2:30提供延时服务;周三12:0014:30提供通勤服务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斗门分中心办证大厅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朝南路170号 公交路线:银城酒店站,301、303、306、308、405、411、502、503、504、601、609、K4、K5电话:0756-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2:30提供延时服务;周三12:0014:30提供通勤服务珠海市高栏港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栏分中心窗口 地址:珠海市高栏港区高栏港大道2073号金源大厦3楼行政服务中心 公交路线:太平湾,715、812、K30电话:0756-办证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三13:0014:00提供通勤服务十、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 归档不符合规定的提出申请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退件 补件不予受理法定资料不齐非法定资料不齐需要公告或查看现场的事项异议成立无异议、异议不成立缮 证补齐公告、查看现场终审并登簿 初 审专心-专注-专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