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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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江苏东海县牛山镇人民政府二一三年四月目 录1总体规划、环评及批复要点11.1原总体规划要点11.2原区域环评批复要点52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现状评价82.1用地现状分析82.2进区企业概况及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92.3产业结构相符性分析92.4用地布局相符性112.5开发区总体发展跟踪评价小结113 环境保护目标和污染防治措施123.1环境保护目标123.2主要企业污染源控制措施133.3总量控制分析164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管理跟踪分析184.1经济开发区危险化学品识别184.2 开发区建成以来事故发生情况184.3风险防范措施跟踪分析184.

2、4进一步完善的建议215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评价225.1清洁生产分析225.2循环经济及产业链分析236环境质量现状与变化趋势247 公众参与258建设存在的环境问题、制约因素和对策措施268.1环保基础设施建设268.2开发区企业污染源控制278.3清洁生产、循环经济278.4生态建设288.5环境管理问题299总结论301总体规划、环评及批复要点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是1995年10月7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复199595号”文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当时的名称为“东海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国家发改委于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第37号公告,确认东海开发区审核通过,同时批准“东海外

3、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正式更名为“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根据国土资源部第十四批落实四至范围的开发区公告,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为东至幸福路、玻璃巷,南至东陇海铁路、雨润路,西至卫星河,北至西双湖、和平路。东海经济开发区在发展过程中曾进行规划调整,现形成以县城为分界线的东区和西区。东海经济开发区原有部分位于县城西部,习惯上称之为西区。2006年11月20日东海县经济开发区西区管理权于移交至牛山镇人民政府。2007年6月15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对该经济开发区(西区)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苏环管2007133号),规划用地范围为东至湖东路,西至经四路,北至湖滨路,南抵陇海铁路,规划用地总

4、面积425.0公顷(以外围道路中心线、湖边线计)1.1原总体规划要点1.1.1规划范围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面积4.25km2,规划范围:东至湖东路,西至经四路,北至湖滨路,南抵陇海铁路。开发区地理位置见图1.1-1。图1.1-1 地理位置图1.1.2用地规划开发区总体规划用地平衡情况见表1.1-1。开发区用地布局规划见图1.1-2。表1.1-1 开发区西区规划用地平衡表序号用地名称用地代码用地面积(ha)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1工业用地M231.5654.92其中一类工业用地M128.33二类工业用地M2198.98三类工业用地M34.252行政办公用地C11.860.443商业服务设

5、施用地C211.212.664居住用地R11.412.715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7.301.736道路广场用地S72.1617.127公共绿地G172.0317.088防护绿地G214.073.349城市建设用地421.610010水面E13.40总用地425.0图1.1-2 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土地利用规划图1.1.3产业定位和规划布局(1)产业定位整体定位是:江苏省东陇海产业带的重要中间载体,东海县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东海县城新北城区的高速发展,以工业生产为主的现代化特色园区,同时是功能设施齐备、文化氛围浓厚的新城区。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的产业定位是:以发展一、二类工业项目为主,保留和改

6、造现有的三类工业项目,严格限制新建三类工业项目。园区主要发展硅资源加工、轻工纺织不含印染、机械制造、电子和电光源产品不含线路板、新型建材、农副产品加工及食品加工等产业,优先发展电子、新型材料和专用设备制造。禁止安排冶炼、化工、金属加工等能耗高污染重的行业。园区同时设置包括行政办公、商业金融及生活服务在内的综合服务区。园区将建成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开发园区和具有高效生态及人文气息的新型工业区。(2)规划布局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规划总用地为4.25平方公里。位于园区中部东西走向的顺德路(现为麒麟大道)和南北走向的卫星河将园区分为4个片区:西北片(A区),东北片(B区),西南片(C区)和东南片(D区

7、)。A区自北向南分4个条带布置,依次为绿地、综合服务区用地、一类工业用地和二类工业用地。B区自北向南也分成4个条带,第1条带为绿化用地;第2条带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以及休闲娱乐用地;第3条带的西半部为一类工业园区,东半部以及第4条带为二类工业用地。C区全部为二类工业用地,D区除了污水处理厂和天然气门站以外,其余皆为二类工业用地和少量的三类工业用地(现有企业)。园区整体布局清晰、合理,最北面靠西双湖一线为绿化带,向南为居住、办公和商业用地,再向南有少量的一类工业用地,其余部位全部为二、三类工业用地。1.1.4基础设施规划给水工程规划开发区给水水源由水厂经市政管网直接供应。工业园区给水是从顺德路上

8、的供水管引入,引入管为DN600,由于现状已修建了一条DN300的给水管,故可在原有的基础上再修建一条DN400的给水管即可。规划在顺达路(现为麒麟大道)和光明路上设区内给水干管,再在区内道路上敷设给水支管形成环状管网,保证供水的可靠性。给水管网布局, 规划区内给水管道布置成环状管网。区内主要道路上为DN600给水干管,其余道路上规划布置DN300DN200的支管。给水管在道路上的位置为路西或路北,给水管的埋设深度控制在1.00米左右。结合给水管道设置消火栓,消火栓之间距离不得大于120米。污水管道在道路下的管位,根据道路走向分别在路东,路南。排水工程规划园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排入卫

9、星河, 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西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过的尾水目前暂排入张谷水库,将来通过排污管道直接入黄海。生活污水经各单位化粪池简单处理即可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工业废水要根据各单位排污的性质,一般都要经过一定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再排入污水管网。区内污水管道管径d400d800,污水管道在道路下的管位,根据道路走向分别在路西、路北。供热工程规划根据东海县城区供热规划,本区域的蒸汽供应由东海东方热电有限公司供应,供电公司的过热蒸汽经其中一条DN350的供热主管道送出,经245省道向北过铁路,至和平路向西,至西蔡路向南,至顺德路所处纬度向西送达本园区。园区外部供热管道全程长3.85km。园区内不再

10、新上燃煤锅炉,待东方热电能够正常供应蒸汽,园区内现有燃煤蒸汽锅炉将全部拆除,采用集中供热。1.2原区域环评批复要点(1)产业定位开发区西区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关于明确苏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苏环管2005262号)等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入区项目门槛,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开发区西区产业定位,非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区。开发区西区主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技术优势的硅资源加工、轻工纺织(不含印染)、机械制造、电子和电光源产品(不含线路板)、新型建材、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加工等产业,优先发展电子、新型建材

11、和专用设备制造;提升改造现有的三类工业项目,严禁新建三类工业项目。(2)用地规划批复提出按报告书提出的用地调整方案进一步优化开发区西区用地布局规划,生活服务应充分依托城区,按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开发区西区内居住及商业用地面积,不得扩大。重视对区内居住区等敏感目标的保护,废气排放量大、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项目应尽可能远离居住区。邻近敏感目标的所有新建、技改、扩建项目在环评阶段应充分征求附近居民意见,不得建设有噪声扰民和废气污染的企业,并设置足够宽度的空间防护隔离带。妥善安置区内拆迁居民,合理布局居民拆迁安置房,确保拆迁居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必须在项目试生产前搬迁

12、完毕。(3)基础设施规划区内实行污水集中处理,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规划、建设区内截污管网,完善排水系统,确保生产、生活废污水能全部接管处理。入区各企业废污水应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得自设排放口。开发区西区应加快区内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废水得到有效接入和集中处理。区内实施集中供热,以东海东方热电有限公司为供热热源,区内不另建热电厂,加快区内供热管网建设,确保对入区企业实施集中供热。入区企业不得自建锅炉,生产所需加热炉应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低硫燃料油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燃煤作燃料。入区企业生产废气须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并严格控制各类废气

13、无组织排放。加热炉燃料废气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应标准,生产工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开发区西区不设置固体废物处置场所,但应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危险废物处置应纳入连云港市危废处置系统,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区内综合利用。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防止产生二次污染。2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现状评价2.1用地现状分析根据现状调查,开发区土地利用现状平衡见表2.1-1,土地利用现状见图2.1-1。表

14、2.1-1 开发区现状用地平衡及与规划用地对比序号用地名称用地代码规划(2015)规划范围现状面积公顷占地比例(%)面积公顷占地比例(%)1工业用地M231.5654.48144.0833.9其中一类工业用地M128.3324.8二类工业用地M2198.98111.5三类工业用地M34.254.252行政办公用地C11.860.443商业服务设施用地C211.212.644居住用地R11.412.6812.412.925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7.301.727.31.726道路广场用地S72.1616.9871.616.857绿化G86.120.2683.819.72公共绿地G172.0370防护绿地G214.0713.88水面E13.400.83.40.89农田77.9218.3310其他(空地)24.495.76总用地425.0100425100开发强度:园区总面积425公顷,未开发土地102.41公顷(主要指农田和空地),整个园区开发强度为75.9%。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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